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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商队

    季明发现自己亏大发了。

    这片叫做黍平的镇子比他想象的还要大,它是一片中小型城镇,人口8000左右。有酒楼有官府的那一种。前者支持黄金支付,后者可以兑换货币。

    TM的亏死,季明花费一块碎金(约二钱,以这个世界的黄金价值来计算,他相当于多花了600多倍的钱)买了一兜包子,原因是因为小店店铺老板找不开,他当时就非常大气的没让老板找钱。丫的原来当地是有换货币的地方啊!

    而且讲真第一次出门买东西还真有些紧张,不过幸好包子味道不错,起码比他在王城的早餐实惠多了。

    有一点季明非常的欣慰,这个地方卖的有书籍、轻小说。这几天等待技能CD的时候他可以不用那么无聊。按照季明的打算,他打算先在此处的小旅馆歇个三五天,等神魂状态恢复之后就再飞一次,然后再休息,之后再奔个三四百里,差不多就能到漓野原了。

    至于万一半路没力气掉在野外,周围又没有人烟怎么办?嘘~别出声,他暂时没想到这茬,所以先别告诉他。

    “烂人……”季明喃喃自语。“所以我还是打算和上辈子一样吗?整天躲在屋里不出门,到漓州之后想办法把蒸汽机之类的玩意儿造出来,然后躲在领主府里继续混吃等死,过和上辈子一样的宅生活。”

    季明扔下了手里那本翻了1/3的《夜神与月神的尘游》,他下定了决心,今天就是撕着自己的脸皮也得逼自己出去走一把,而且最好找点事情做。嗯,可以的话就再训练一下与人交流的能力,起码不能再这么社恐了。

    他踏出了客栈房门,走在平整的靖木地板上。他的步子很轻,几乎没有声音。楼下似乎很是嘈杂。

    斜阳西下,正值黄昏,一支风尘仆仆的商队来到了这片旅馆。立刻有包裹着白色头巾的小二为他们安顿马匹,四五辆不大的马车则停在了门外。

    来者大约有十几人,为首的队长人物站在队伍中间,身份是通过他胸前一块不大的牌子认出来的。

    队长看起来为人憨厚,会做老实生意。

    队尾有一个瘦子,他的眼神几次不住的往他的行车上瞟去,似乎很不放心的样子。很明显车上藏了东西,根据他的视线来判断,应该在马车后坐垫旁的一个暗格中。

    一旁有一个看上去约十八九岁的妹子,看打扮应当是侍卫,但看上去没有什么力气,所以应该有神魂。她的耳边有一块和穗猫石耳坠,根据上面的环路来判断,她今年应该已经有21岁了。

    商队中有四人为随行,另有五人为从商。车轮上有泥土痕迹,所以他们是从镇区来到的这边。也就是自北向南,因此他们大概率也同自己一样是要前往南方。

    大体看下来,没有那种带恶意的人,下去的话也不会自讨没趣,应当可以接触。

    这是季明在十秒内得出的结论。他有很强的观察能力,而千秋拂月则有夸张的视力。

    “可不是吗!年年都来往南边去收绵锭(世界特产,为压缩后的棉纺织物),马上都跟你混熟了。老锤啊,你看你这…反正平常住的人也不多,我这次一下能把你这小破店儿征用一大半,便宜点儿成不?”领队的人说道。

    柜台前那个站着的戴着黄铜小眼镜、留着山羊胡,约摸四五十岁的瘦高男人便是他口中的老锤。他正专心的算着账本,头也不抬,漫不经心道:“我这哪次来的不是一群人?除了昨天来的一个穿着华贵的京城大老爷人物以外,这半个月来就没有单个来住过的,要不我挨个给你打点折?”

    商队里其余的人皆已找位子随意坐下,一名年轻小生正在询问他们要点的菜名。那名侍卫小姑娘似乎很是高兴的样子,在满共两页的菜单上翻来翻去。

    领队的商队队长咧嘴一笑。他随意的抬了一下脑袋,正好与季明对上视线。季明和他同时吓的一哆嗦。

    那人及时将头扭向了老锤,压低声音道:“我去!你这还真有个大贵族少爷住进来了?看衣服起码是世子级别的吧?这种人怎么会住在你这种破地方?”

    店老板冷哼一声,放下算盘,又提起笔在账本上记东西,“我怎么知道,八成是不满意家里的安排呗,几年前就有这样的事,基本上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便从家里逃了出来。切,一群娇生惯养的大贵族。”

    季明在栏杆旁听得嘴角一抽,他们以为声音已经够小了,但是季明有神魂加持,他们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

    哦,对了,刚才那个大叔好像还朝自己低头行礼来着,自己没注意到。

    季明略有点哭笑不得的走下楼梯,不过他心中原有的尴尬之情反倒是消去不少。

    山羊胡老板见到季明后赶忙低下了头,那个商队队长见状讥笑道:“被人家听见了吧?活该!等着被抄家吧!”听得那山羊胡子头上的冷汗唰唰的往下淌。

    还不够,那个队长还有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意思,他于是朝季明喊道:“这位大人,这家伙刚才说您坏话呢,要小的摁住他脑袋给您在地上磕几个响头赔罪吗?”

    季明好不容易憋出来的一副假笑硬生生被僵住了。好家伙!封建王朝还能这么玩吗?他回忆了一番,好家伙!京城里执跨们在街上好像还真这么玩儿!

    “没事儿,权当我没听见就好。”季明撑起假笑走到楼下,

    “这位商爷可是要往南方去?”

    商队队长似乎早就预料到了季明不会在意这个,于是,他便笑着摆了摆手,“是啊,往南方去收棉锭子。我就说大人您看着就像一个讲理的人,不像京城里那些成天胡闹的。”

    顺提一嘴,陌生的贵族报出名号之前平民可以不对其行叩首礼。

    “嗯。。。那大叔,你们商队还能再带个人吗?我也要往南方去。”季明如此说道。

    他顿时面露难色,“这…”

    季明从袖口掏出一块三两重的小金块。“出门匆忙,没带太多,不知道这点够不够。”

    领队握住酒杯的手猛地一颤,直接洒出半杯之多,那山羊胡子的眼也看得直勾勾的。

    “够够够,绝对够!大人您大气,我们这出门一趟大半年也挣不了这么多。大人您放心。您就是说要跑到最南头的漓野原那旮旯地儿我也一定给你送过去!”

    季明嘴角一抽,“我就是要去那的……算了,没事。你往南边送我个四五天就行,剩下的路我自己能够想办法。”

    我滴个亲娘乖乖的!四五天路就值三两金子!差不多快值四十两银了!从京城来的老爷就是牛逼…就是大方啊!

    这时,从刚才便一直没有说话的侍卫小姑娘也终于有了动静,她朝自己这边斜视了一眼,低声说了句,“切,有钱可真好。”语气中满满的嘲讽与鄙夷。

    季明从刚才便注意到了她,自己一下楼,她的那股欢快劲便消失了,面色阴沉,仿佛换了一个人,就跟自己和他有多大仇多大怨似的,可自己不认识她啊!

    她有一头色泽相当鲜亮的棕褐色头发。于身后分为薄薄的两束,高高扎起,几乎没有多少装饰。这在这个时代很少见,这个世界的女子很少在头发上打扮这么简单的,即使是再贫苦人家的女儿也起码要学会20种以上的不同的挽鬓扎发的方法,否则绝不出门。

    考虑到她是应聘侍卫而来的,方便优先,这倒也可以理解。

    季明在她身上发现的第二个醒目的特征便是她有一双漂亮的琥珀色眼睛。

    她的腰间别着一柄单手侍剑,身穿一身很好看的黄色束衣。她的身前毫无半点突起,一马平川。

    长得很好看,起码相当清秀,仅就外貌和自己下楼之前的观察来看,她是那种个性无拘无束,似火一般热情、自由,对喜怒哀乐爱憎等情绪毫无隐藏的人。是季明在游戏中最喜欢的,同时在现实中最讨厌的那一类人。

    季明寻思着自己好像也没惹过她呀,她哪来的这么多敌意?

    “羽裳,把你的那点个人成见扔一边去!现在这位老爷就是咱金主!这一趟差不多值40多两银子呢,也有你的一份,你别扭个啥?”

    谁知她将头一扭,“得了吧喜多叔,贵族里的脏钱你们自己拿着吧,我嫌脏。”

    而后,她又看向季明。

    “我不知道你是哪来的娇情贵族要搭这破车,不过我希望你先搞清楚。我是武卫,神魂武卫,不是妓从!你可以跟着来,我会忍住不削你,但你要是敢在夜里来骚扰我,别怪我卸你一条胳膊断你一条腿!在野外可没有什么能保护你的东西。来气不?想报复我请随意。反正我家里也已经被你们这群臭贵族搞得一人不剩了!屠门这招威胁对我没用!”

    说完,她也没等即将上来的菜,她往前台抓起一条门牌钥匙便朝楼上走去。

    被称作喜多叔的商头儿头上冷汗哗哗直冒,他连忙向季明解释:

    “大人,她”

    “她家门被其他贵族欺负过,就剩她一个人了?”

    喜多连连点头,“大人,她不知好歹,您别跟她一般见识。”

    “具体是怎么回事,能详细讲讲吗?”

    羽裳的母亲曾经是水泽乡出名的美妇人,她的父亲也从事经商。后来有一次,羽裳的母亲独身前往北岭狼县去看望她父亲的路上经过京城,被一个贵族老爷看上,强行掳了过去做偏房,她的父亲四处申诉无门。后来母亲自缢,其父悲痛而亡。

    那个贵族意识到事情闹大了。于是干脆把她一家灭了个干净,甚至连带着几个乡邻。

    那人是第二世家王右家族中当权的王右行天的二叔,千秋长漠的第七贵子妃的二舅。那一年,羽裳才八岁。同年觉醒了神魂阳凤,逃离故乡。

    所以说,季明才讨厌在现实中遇见这种人。这种人在游戏里一般是你碰见的第一个角色,在那里,你是主角,你们之间必有邂逅,必有经历,她便会将自己最开朗、活泼、可爱的一面通通展示给你。而在现实中,你是看着他和主角一路欢声笑语,而自己连独立建模都不配拥有的路人甲。

    至于在这里。。。呵呵。

    季明叹了口气,走上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