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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3章 蛮有人情味

    地狱迷宫第613章蛮有人情味此时的马路上并没有多少车,可能是正值中午时分,很多人都在吃饭。

    左等右等,也不见有公交车过来,张凡抬头看了看晌午的太阳,发现格外的刺目,让人无法直视。

    许久,目光收回,张凡偷瞄了蒋小花一眼,心中满是无奈之意。不是说好的僵尸都怕阳光吗?

    我看你不仅不怕阳光,反而还舒坦得很。你这算是哪门子的僵尸?假货吧?

    又等了好半天,见还是没有公交车过来,张凡无奈叹了口气,只得提议坐出租车。

    他现在是真着急把蒋小花给甩掉。要是被她跟着自己回到住处,天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恐怖的事情,万一再给楚楚带来危险,那可就真的麻烦了。

    这样的结果,绝对是张凡不想看到的。僵尸这种物种,跟鬼怪可不同,它们对活物,都有种很强烈的嗜血欲望,一旦控制不住自己的本能,说不定会冲入人群中大开杀戒。

    所以,这也是张凡最担心的事情。宁可自己危险点,也不能让楚楚有危险。

    蒋小花一听张凡想直接打个出租车去到商贸城购买笔记本电脑,还有金手镯,她神色微变,道了一声真有钱,眼珠子转动,一口就答应了。

    出租车起步价一次8块钱,她一个月的工资并不高,出行要么是乘坐公交车,要么就是骑自己的小电动车,很少去乘坐出租车。

    因为太贵了,并且还会给她本就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张凡可真是个大好人,不对,应该说是个有钱人。

    自己能有幸认识他,简直是走了天大的好运。不行,这是个有钱人,说什么也得牢牢抱紧他的大腿,不能放他逃走。

    这次正好能趁着张凡在、把自己想买的东西,全都买了。要不然错过了张凡,下次再想找他,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她虽然是一只恐怖的旱魃僵尸,说起来可能不信,混得实在太惨了,平日里的工资,都用来买一些新鲜血液食用,再加上还得每个月交一些房租,根本就剩不下多少钱。

    她的文化水平并不高,就算是现代的知识,她拼命地学习也就顶多高中学历,大学也没考上。

    毕竟,题实在太难了,她都有点快跟不上时代的潮流。想想都脑仁痛。

    或许,她真的应该早些时间,听从萧月的建议,找个男朋友,这样也就不至于落魄到如此地步。

    可奈何,她眼光比较高,也不想这么将就。当然,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因素。

    最主要的因素,便是现代的人们,体质实在太惨,可能从小吃垃圾食品跟劣质物长大,血液散发的味道恶臭无比,她远远闻到就有点恶心。

    这也是她不吸食人血的原因。她目前最主要的血液供给就是羊血跟牛血。

    每次还不敢多喝一口,只能掺和着小米粥,一起下咽。小米粥的味道其实很不错,可以补充营养,还能补充维生素,也能补充精气。

    羊血混着小米粥,美美喝上一顿,感觉魂儿都能飞起来。上天有规矩,不能随意对普通人出手,那样可是要遭天打五雷轰的。

    其实,除此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她再有十年就要渡进阶雷劫。进阶雷劫渡过,她这辈子最大的愿望便能实现。

    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个人!!雷劫渡过,她就放弃成为金毛犼的机会,散去一身力量,化作一个活生生的人,去结婚生子,幸福美满地过完一生,就足矣了。

    她活得实在太过漫长,那种黑暗的孤独感,足以让任何人感到深渊般的绝望。

    哪怕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又如何?长生不老又怎样?这对于她来说,无疑不是天底下最大的惩罚。

    她已经活够了,也腻了。可是也死不了,位于她这种层次的僵尸,普通的天雷根本对她造不成多大伤害,除非她自己寻死。

    可那种自己寻死,就是魂飞魄散,连转世为人的资格都没有。她不想那样去做。

    她的未来,要由自己来选择。

    “快快,叫个出租车过来,我已经好几年没坐过出租车了!”蒋小花很兴奋,眼中闪烁着耀眼的精光。

    张凡:“......”你这僵尸,当的未免有点太......丢人了吧?

    如果当时不是赛老仙告知张凡,蒋小花是一只可怕的旱魃僵尸,心里知根知底,若是第一眼跟蒋小花接触,可能都会把她当做一个人畜无害的小姑娘。

    太假了,假得有点过分。......很快,张凡通过手机小程序,成功叫来了一辆出租车。

    坐上去后,他们就直奔大东市最大的商贸城而去。约莫过去一个小时,下午13:25分,张凡二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这个商贸城,叫做南国商贸,是大东市第一大的购物城。里面什么东西都有卖。

    有卖家电的,也有卖手机的,也有卖各种衣服、各类金银首饰的。据说来这里经常购物的,都是一些小情侣们。

    嗯......他们来这里主要是逛街培养情侣之间的感情。当然,张凡带蒋小花来这里可不是什么培养感情,而是买完东西,好把她尽快甩掉。

    他可没有变态到,能跟僵尸友好约会的地步。他们此行第一站,就是直奔龙凤祥,购买蒋小花心心念念的大金镯子。

    这大金镯子绚丽夺目,闪烁着金光,把蒋小花眼睛都看直了。最终在女售货员的一阵吹捧中,张凡咬牙,强忍着肉痛,花费了两万块钱,给她买了下来。

    但是在临走前,售货员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差点把张凡噎了个半死,直翻白眼。

    因为,那女售货员说,你跟女朋友真般配,这金镯子戴在她身上,仿佛量身打造。

    先不说张凡脸色多么阴沉,蒋小花却是笑得满面春风,神采奕奕,显然对女售货员的马屁话很受用。

    走出龙凤祥首饰店,他们又去了第二站,服装店。一进入服装店,蒋小花就走不动道了,这件衣服也想买,那件衣服也想看。

    东穿穿,西试试,试了一件又一件,把张凡都搞无语了。直到过去一个小时,蒋小花才买了四身衣服离开,总共花费了张凡将近一万块钱。

    第三站,是电脑店,因为蒋小花还要再去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她挑了好久,又跟店家讲了半天价,才买下来一台苹果电脑。

    花了张凡三万块钱。看着手中的账单,张凡一阵无语,只觉口干舌燥。

    好家伙,你讲了半天价,感情就谈便宜了三百块钱??走出电脑店,他们又去了手表店,花费了六千块钱,买了一款女士的机械手表,才再次离开。

    走在外面的路上,张凡提着大包小包,有些气喘吁吁。他现在可没有任何体力值加持,跟普通人没有丝毫区别,走了这么久他早就累了。

    果然老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跟女人逛街购物。

    又逛了好一会,直到下午16点多,蒋小花才把所有想买的东西买完,脸上终于洋溢出幸福的笑容。

    “花姐,您这东西也买完了,我家里真有事,能不能让小弟先回去?!”张凡苦笑一声,问道。

    并不是他不想走,而是蒋小花一直不肯放他离开。

    “当然可以,不过......”蒋小花想也没想就同意下来,可是下一秒,话锋一转说道:“这么多东西,我一个弱女子可拿不回去,你要不就好人做到底,帮我送回家吧?!”张凡:“???”你?

    弱女子?你在逗着我玩吗?一个堪比天灾级的旱魃僵尸,你在这里跟我扯弱女子?

    你开什么玩笑?看我好糊弄?况且,我去了你家,还有命活?你不把我血全给吸干就不错了。

    算了吧!最终,张凡跟着蒋小花打了个车,去了她家。......蒋小花住的地方并不大,可以说很简陋。

    是个普普通通的出租屋。仅有一室一厅的规模,外加一个独立卫生间与厨房。

    屋内摆设的家具并不多,只有一个稍微大点的衣柜,还有一张桌子椅子跟大床。

    除了这些,就只剩下个不算多新的电视机。这未免过的太清贫了一些吧?

    你身为一个旱魃僵尸,住成这样,传出去岂不把别人给笑死?虽说屋里规模不算多么宽敞,但却格外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还透着一股淡淡的哈密瓜清香。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味道,张凡也说不上来。不过,他此时对蒋小花也有了更多的一些认识。

    她虽然身为一只恐怖的旱魃僵尸,但好像又跟其他的那些食人血肉的僵尸,完全不同。

    从她屋里的摆设放置来看,她貌似很喜欢这种生而为人的生活。或许,她应该是开心的吧。

    就在张凡这么想着的时候,蒋小花换了一身休闲宽松的衣服,捧着一杯热腾腾的茶水走了过来。

    将茶水递到张凡的手中,蒋小花示意他喝一口尝尝。对于这杯热茶,张凡有些犹豫,怕里面会下药,但是转念一想,若蒋小花真的要杀他,根本没必要准备这么多花里胡哨的东西,一巴掌打下来,他可能就会直接原地去世了。

    张凡坐在不算多么柔软的椅子上,目光怔怔的看着手中的热茶,愣神了好一会,才轻轻喝了一口。

    茶水入口,有清醇的淡香在口腔中蔓延开来,细细品味,却又有一丝甜意夹杂在内。

    细细品味了一番,张凡眼中闪烁光芒,道了一句好茶。此刻他的心情很复杂,有种说不上来的落寞感。

    落寞感跟复杂之意,也不知从何而来。蒋小花的日子,过的实在有些清苦。

    按道理来说,不该如此才对。

    “谢谢你的茶!”张凡站起身,神色认真的说道。这句话他发自肺腑,不掺杂任何虚假在内。

    看着张凡这副模样,蒋小花目光微动,心中泛起一抹波澜。

    “你要是喜欢,我这里还有很多,可以送你一些!”蒋小花说完这句话,来到抽屉旁,弯腰从中抱出一个铁盒,将其打开,露出了几块黑漆漆的茶叶。

    没等张凡开口询问,蒋小花就率先开口解释:“这些茶叶是去年一个大叔送我的!”

    “一个大叔送的?什么意思?”张凡听的满脸诧异,不知所以然。

    “去年夏天吧,这大叔的孩子,不小心掉到了河里,那时候,我刚好路过,顺便就救了!他们一家人为了感谢我,给我送了这些茶叶,我本人不喜欢喝茶,所以一般都习惯拿来给朋友喝!”蒋小花目光流露出追忆,解释道。

    “救人?”张凡闻声,不由一愣,他没想到像蒋小花这样的僵尸,竟然还蛮有人情味的,还懂得救人。

    在他的印象中,僵尸可都是食人血肉,没有感情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