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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今夜的霍家府邸灯火通明,豪华的西式宴会厅里流光溢彩,优雅的乐曲回荡在每个角落,来往穿梭着来自军政商等各界名流权贵,年轻女性穿着时兴的旗袍或过膝长裙谈吐优雅,男性大多着西装或长衫庄重贵气,他们不时俯首驻足低声寒暄,不时呼朋伴友高声攀谈,不时端起酒杯浅品慢饮。

    沈云舒受邀出席霍家的晚宴,当属人生第一次,也是她成年后第一次以沈铭城女儿的身份出现在公开场合。

    说来甚是有趣,沈云舒收到了两份来自霍家的请柬:其中一位邀请人是林美华,作为晚宴主办人,林美华请她自然是因为她这个霍家大少未婚妻的身份;而另一位邀请人则是她的未婚夫霍斯年,邀请她却是以救命恩人的身份参与晚宴。

    不过,沈云舒丝毫不纠结这些细节,眼下她最在意的是父亲沈铭城的生死下落,以及沈家产业的有序运转和漕帮内部的团结安定。

    如果父亲在她身边,今夜也是支持她来到这个场合的吧,该是她扛起沈家重担,为父亲和沈家做点事情的时候了。沈云舒知道,霍家的晚宴必定是大人物聚集的场合,不求能对查明沉船事故真相有多大帮助,但求探到一些蛛丝马迹,哪怕是听些空穴来风的字眼,她也不算是白来一趟。

    故而沈云舒对今夜的晚宴十分看重,在梳妆打扮上也是用了心思。她身上那一袭白色真丝旗袍,从面料、包边到盘扣处处都有巧思,内行人一看便知是出自高端定制名师之手的上等貨。

    旗袍的面料顺滑细腻,在灯光下散发着温柔的光泽,越发衬托出主人的气质高贵优雅。旗袍的滚边上采用宽沿包边并配以精致的小花来点缀。旗袍主图案是蝶恋花,采用金银线来绣,图案栩栩如生,再以红宝石点缀盘扣的形状,奢华又时髦。

    果然,沈云舒一出场便吸引了众多目光驻足。因为她是生面孔,今天的妆面又明艳动人,身形婀娜多姿难免惹人垂涎。不过上流社会的男人即便藏了下流心思,也得端着装绅士,只得小声耳语打听是哪家的美人,或者侧目议论纷纷,只是那些掩饰不住的掠夺目光把那点心思暴露无遗。

    沈云舒自然知道自己是美的,此刻的她像一只骄傲的白天鹅,白里透红的鹅蛋脸,修长的脖颈,裸露的手臂及小腿脚踝肌肤白皙胜雪,体态优雅地缓缓步入宴会厅。果然人靠衣装,此刻的沈云舒完全是名门贵女的模样,完全不像那个有点稚气未脱的女学生。

    “站住,梅悦溪,你来这里干嘛?”光听那熟悉的声音,沈云舒隔着大老远就能感受到林美珠的嚣张气焰了。

    沈云舒礼貌性地转身,笑盈盈地看着林美珠没说话。这更惹毛了眼前这位自诩大小姐的女人。只见她拐着方途清的胳膊,气鼓鼓地瞪大了双眼,仿佛见到沈云舒跟见到了癞蛤蟆似的,讨厌的眼里喷火。

    “问你话呢,没听见啊!”林美珠上下打量着沈云舒的衣着打扮,眼前的美人与她印象里那个女同学判若两人,要不是眉眼如初,她是不敢认的。果然,女人傍上了有钱的男人,就会脱胎换骨。

    “我有权利不回答你吧!”沈云舒轻蔑地回了她一嘴。

    “呦呵,你也不睁开眼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这是霍家,岂是你这种卑贱身份的人能来的?”林美珠叫嚣着,情绪一上头完全忘了自己还要端着名门淑女的架子。

    只见她转头对着方途清矫揉造作道:“途清哥哥,我早跟你说了,这样的女人就是爱慕虚荣,为了钱,为了过好日子不择手段。你今天又亲眼见到,总该信了吧!总该对她死心了吧!”

    一旁的方途清方才只是愣愣怔怔地看着眼前的沈云舒,她的美总是让人那么惊艳,她就像是个宝藏,以前只了解一下她一点点,就为她神魂颠倒了。如今的她,相比之前是这么不同,仿佛换了一个人,可他还是会被吸引。只不过林美珠的话无形中刺痛了方途清的心,他不愿意相信可又没理由说服自己不信,毕竟他最爱的女人是与霍家大少爷出双入对过,是他亲眼见到过的。

    另一旁与林美珠熟识的几个同龄女子,一向是林美珠的跟屁虫,在她面前一副婢女样,她们多来自小户人家,父亲做点小本买卖,能借林美珠的光来霍家晚宴玩玩,见见世面,已经是对林美珠感恩戴德了。见到自家主子吃瘪,她们自然要拔刀相助了。

    “喂喂喂,说你呢。”几个女婢打扮地洋不洋土不土,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就你那狐媚样,还想勾引我们途清哥哥,也不出门前照照镜子。”

    如今的方途清,借助与林美珠的亲密关系,以及其他名媛贵妇的追捧,在电影圈里小有名气了,所以在场的绝大多数女眷都认识他。有些人一看这场面,之前也听过些方途清的八卦,多少有些明白了。

    那个被围观的明艳女子或许就是方途清以前的相好?从追星的角度,她们看到了真人,醋意更浓了,聚在一起小声议论:“听说是大明星的前任……哦呦……这样的货色还黏着大明星,简直是痴心妄想呦……就是呀,也不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一副穷酸样,野鸡还想飞上枝头做凤凰……”

    不堪入耳的言语,沈云舒在心里冷笑:果然,永远是女人对女人的敌意最大,也就不奇怪这个时局下男人贱踏女人的尊严,女人永远沦为男人的附属了,真是悲哀!何其悲哀!

    “亲爱的,你来了,怎么也不知会我一声?”霍斯年每次都能在恰当的时间点出现。

    “哦,也就一小会。”沈云舒微笑地回答。

    他一手揽过沈云舒的腰,一手为怀里的美人送上酒杯,亲昵地说:“给,你最爱喝的白兰地,法国原产的珍藏,你尝尝可还喜欢?”

    沈云舒接过酒杯,送到嘴边浅抿了一口,像个品酒名家老道而笃定地说:“不错,醇香甘甜,果香馥郁,好酒。”

    一旁围观的众人见霍大少与这位美人十分相熟,看热闹的便渐渐散去了,只留下林美珠一干人等。有了之前的教训,林美珠有些怕霍斯年,反正让梅悦溪出丑的目的也达到了,何况现在是在霍家,她也不便再生事端,便堆起笑脸迎上去说道:“斯年表哥,我们几个校友正在叙旧呢。”

    “她是我的贵宾,你最好客气点,放尊重些。”霍斯年一点都不吃她这一套,也不顾及她是旁系亲戚的面子厉声斥责。

    林美珠着实吓了一跳,沈云舒却在一边悠然自得地看戏,不时品一口美酒。

    “来的都是客,都欢迎啊欢迎。”林美华挺着肚子闻声而来。其实她早就注意到霍斯年怀里这个美女了,再加上堂妹林美珠的针锋相对讥讽她的表现,她猜的出来人必定是林美珠嘴里那个霍斯年惹的风流桃花。

    试想一下,如果真如霍斯年所说,被偷拍到的女子是他所谓的救命恩人,又加上霍斯年对这位女子公开的在意与维护,那沈家那位大小姐还不闹翻了天,火速退婚?林美华为自己邀请沈云舒的计划暗自窃喜。

    万万没想到,林美珠这个徒有其表腹内无点墨的蠢妹妹,还是有点用处的。要不是她及时通风报信,林美华也不可能找人拍到霍斯年与美女厮混的照片,霍斯年的风流债也不会被报道出来,既然名声臭了,也不妨再连带请沪城的权贵看一出二女争一夫的戏码,或者是沈家大小姐不堪受辱愤而退婚的好戏……

    “大哥,带客人入内就座吧!”林美华热情而礼貌周到。

    霍斯年连同沈云舒点头致谢,便搂着沈云舒向雅座走去。

    “阿姐,斯年表哥这么狂妄啊,他还记不记得自己有沈小姐这个未婚妻了?”林美珠好奇又八卦。

    “不记得,不是更有好戏看……”林美华若有似无地回答。

    “哦,哦哦哦,我明白了。”林美华想起霍斯年曾在大都会对方途清放话说他是梅悦溪的未婚夫,不禁笑出声来但迅速地捂住嘴,掩饰不住的得意忘形。

    此刻,方途清一直追随霍斯年和沈云舒远去的目光变得黯淡……明明有沈家的未婚妻,为何霍斯年还敢自称是悦溪的未婚夫?方途清不愿悦溪受辱,可此刻的他却什么都做不了,无助沮丧极了。

    林美珠紧紧挽住方途清的胳膊,拽着他往吧台走去,那里还有一堆有钱的贵妇等着追星呢。

    “开了个好头,今天的戏肯定很精彩!”霍斯年对着沈云舒耳语。

    “哦?我拭目以待……”沈云舒巧笑嫣然,随手拨弄开霍斯年的手臂,但没想到他这下子搂的更紧了。

    “乖,今晚你老实呆着,看戏便好!”霍斯年另一只手轻轻摩挲沈云舒的额头,温柔地警告。

    “凭什么要听你的?”众目睽睽之下,霍斯年撩拨的沈云舒一脸娇羞。

    “就凭我给你救场。”

    “我用不着……”还未等沈云舒将反驳的话说全,霍斯年侧过头便吻了过来,堵住了她的嘴。

    呜呼!两位焦点人物在公开场合如此开放亲密的举动,震惊了围观的名流。他们心里正翻滚着酸味,也自以为是地认为:霍斯年果真如传言一般孟浪,风流大少不堪重任,霍家要是由他继承,这偌大家业岂不是毁了,孺子不可教也……霍大帅也不是什么好鸟,果真有其父必有其子!风流的基因也是会遗传的。

    一边是浓情蜜意,一边是酸腐八卦,只有林美华在暗戳戳地等待一个人的到来,而令她倍感失望的是,直到宴会开始,她那个未来大嫂,神秘的沈家大小姐沈云舒,林美华也没等到她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