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狼窝记忆
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毕竟是塞北,寒冬时节,连阳光都带着冰屑的质感和颜色。
冷归冷,到底是阳光,直勾勾照到的地方,万物一片光明。
王记酒店却恰恰处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所以,尽管天色早已放亮,王记酒店内,却是一片阴暗。
老狼坐在桌前,并没有出去。
阴暗的地方,总让他莫名感到安全感到踏实。
江湖上,人人都叫他老狼。
而且,行走在江湖上,老狼自己也自称老狼。
有个这么奇怪的名字,并不是因为他姓狼或者姓郎——没人知道他到底姓什么——之所以叫老狼,只是因为他小时候叫小狼。
而为何小时候的他被人称作小狼?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他原本就是从狼窝里掏出来的。
没有人知道他的生身父母是谁?也没有人知道他家住何方?包括他自己,这一切,恐怕都将会成为永远的谜。
世人知道的是:二十多年之前,就在那个小山村里,住在白杨树下的一个老猎手进山打猎,在一个狼窝里发现了他。
据说,那时的他,全身赤裸、披头散发、四肢着地,冷眼望着贸然闯进来的老猎人,躬身缩背、龇牙咧嘴,活像一头准备捕食的野狼。
或是这段极为特殊的经历,让老狼时至今日,都喜欢待在阴暗的房间内。
他似乎天生就不喜欢阳光。
何况,世界虽大,多少地方却是阳光从来都不会照射到的。
破旧的木桌上,摆着两张纸。
无论怎么看,那两张纸都似乎出自一人之手,大小、质地、颜色、笔迹,所有的细节,一模一样、如出一辙。
其实,那也不过是两张普通的便笺罢了。
但再普通的东西,总有不一样的地方。
都说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可老狼的面前,却分明摆着两张完全一样的信笺。
雪白的纸、血红的字,近似乎废话的描述。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老狼去杀人。
两个雇主,一个目标。
杀同一个人。
可酬劳却是天壤之别:一个馒头、二十万两黄金。
两张信笺这会都在老狼手上,说明老狼接受了两份任务、做出了两份承诺。
虽然目标只有一个:杀死同一个人。
既然做出了承诺,身为杀手,当然就要履行,一个馒头要挣,二十万两黄金也不能落下。
稍有不同的是,后者显得更加慷慨些罢了,提前一次性就将二十万两黄金的天价报酬全部预付,而一个馒头,却非要在见了结果之后才肯交付。
“汪汪汪……”门外传来一阵野狗的叫嚣声。
该不会又出什么事了吧?老狼一把抓起桌上的纸条,随手揣进怀里,起身走了出来。
挑开门帘,刺眼的阳光让老狼突然感到眼前一片头昏目眩。
好半天,终于回过神来,定睛一看,门前的开阔地上,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满满当当的,全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拄着棍子端着破碗的乞丐。
这——已然成为废墟的镇子上,哪来这么多要饭的?
“狼大爷!狼大爷!可怜可怜,给口吃的吧……”一个年长的乞丐挤到前面,看着站在门口的老狼,一下子跪爬在地上,一边磕头、一边哽咽着乞求了起来。
“大爷!大爷!我的亲爷爷啊!您发达了,给条活路吧……”后面的乞丐见状,哗啦啦跪下去一大片,磕头的磕头、求情的求情,一时间,老狼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恍若耳畔飞过去一群野蜂。
这到底是——老狼正寻思着,突然,一个年轻些的乞丐连滚带爬跑到老狼面前,一把抱住老狼的大腿,扯开嗓子干嚎了半天,又使劲挤出几滴眼泪,仰起脸,可怜兮兮地说道:“狼哥!狼哥!是我,是我啊!你总不会连我都不记得了吧?狼哥是我,哎呀——我是富贵啊!小时候天天跟你一起玩的富贵,狼哥你发达了,你怎么连我都忘了啊?小时候我还——还——还跟你一起,对,一起爬过树啊……”
哦!想起了了,原来是……想到这里,老狼抬头扫视了一圈,那么些个似乎早就被遗忘的面孔渐渐变得清晰起来,旋即,又跟眼前这些一个赛一个脏的脸蛋融合在了一块,眼前复又一片模糊……
群山、村庄、白杨树……尘封的记忆又被打开,老狼又想起了曾经的那些岁月。
哎!都过去了,不管那些岁月的酸甜苦辣,无论如何,都是昨日往事,再怎么说,这些人也算的上是乡里乡亲的故人,只是,不知道他们怎么都成了这般模样?
“牛叔,您这是……”老狼并不愿意一个胡子拉碴的老头跪在自己面前,那样多少会让人有些不舒服。何况,这老头不仅跪着,还一直磕头磕个没完没了。他推开一直抱着他的腿不愿撒手的富贵,上前扶起那老者,语气很是平淡地问道。
“哎,实在没法说啊——爷啊,您就行行好吧……”那老者说着,又要跪下去,被老狼一把搀住。身后那些乞丐听得老人这般说,方才试着站起来的人们又跌跌撞撞跪了下去,“大爷”“爷爷”的叫声不绝于耳,“咚咚咚”的响头直磕得冰封的大地上一片扬尘。
“哎!”老狼无奈,叹口气,返回店内,不多时,提着一个包裹走了出来,看看依旧跪在面前眼巴巴望着他的村民们,又叹口气,伸手扶起老者,从包内掏出几大锭银子,塞到那老者手中,尽量用平缓的语气说道:“牛叔,这几两银子,拿去买些粮食,让乡亲们分了,回去过日子吧?我也不知道村子里出了什么事,为何乡亲们落得这般光景……”
一边说着,又掏出几锭,一股脑塞到富贵的怀里,拍拍它的肩膀,又嘱咐道:“都换成粮食吧?让乡亲们分了,回去过日子!”
雪白的细丝纹银,这么多,足足五百两!都换成粮食,确实足够一个小山村过几年光景了。
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老者跟富贵还有站在他们身后的村民怕是谁也没见过这么多的银子,一个个眼睛瞪得溜圆,大张着嘴巴,丢了魂一般,呆呆站在那里,好半天连气都喘不过来。
突然,那富贵先回过神来,他紧紧抱着银锭,直挺挺跪倒在地上,着了魔一般只顾一个劲冲老狼磕头。
站在后年的村民见富贵做出了示范,一下子松了一口气,齐刷刷又跪倒一片,极其卖力地开始磕头,动作整齐、力度统一,活似一群被人提着脑袋的木偶。
真是的!老狼感觉一下子长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劝了几句,见没人肯听,也就懒得再劝,冲众人一拱手,转身又进了早已废弃的酒店。
毕竟是塞北,寒冬时节,连阳光都带着冰屑的质感和颜色。
冷归冷,到底是阳光,直勾勾照到的地方,万物一片光明。
王记酒店却恰恰处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所以,尽管天色早已放亮,王记酒店内,却是一片阴暗。
老狼坐在桌前,并没有出去。
阴暗的地方,总让他莫名感到安全感到踏实。
江湖上,人人都叫他老狼。
而且,行走在江湖上,老狼自己也自称老狼。
有个这么奇怪的名字,并不是因为他姓狼或者姓郎——没人知道他到底姓什么——之所以叫老狼,只是因为他小时候叫小狼。
而为何小时候的他被人称作小狼?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他原本就是从狼窝里掏出来的。
没有人知道他的生身父母是谁?也没有人知道他家住何方?包括他自己,这一切,恐怕都将会成为永远的谜。
世人知道的是:二十多年之前,就在那个小山村里,住在白杨树下的一个老猎手进山打猎,在一个狼窝里发现了他。
据说,那时的他,全身赤裸、披头散发、四肢着地,冷眼望着贸然闯进来的老猎人,躬身缩背、龇牙咧嘴,活像一头准备捕食的野狼。
或是这段极为特殊的经历,让老狼时至今日,都喜欢待在阴暗的房间内。
他似乎天生就不喜欢阳光。
何况,世界虽大,多少地方却是阳光从来都不会照射到的。
破旧的木桌上,摆着两张纸。
无论怎么看,那两张纸都似乎出自一人之手,大小、质地、颜色、笔迹,所有的细节,一模一样、如出一辙。
其实,那也不过是两张普通的便笺罢了。
但再普通的东西,总有不一样的地方。
都说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可老狼的面前,却分明摆着两张完全一样的信笺。
雪白的纸、血红的字,近似乎废话的描述。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老狼去杀人。
两个雇主,一个目标。
杀同一个人。
可酬劳却是天壤之别:一个馒头、二十万两黄金。
两张信笺这会都在老狼手上,说明老狼接受了两份任务、做出了两份承诺。
虽然目标只有一个:杀死同一个人。
既然做出了承诺,身为杀手,当然就要履行,一个馒头要挣,二十万两黄金也不能落下。
稍有不同的是,后者显得更加慷慨些罢了,提前一次性就将二十万两黄金的天价报酬全部预付,而一个馒头,却非要在见了结果之后才肯交付。
“汪汪汪……”门外传来一阵野狗的叫嚣声。
该不会又出什么事了吧?老狼一把抓起桌上的纸条,随手揣进怀里,起身走了出来。
挑开门帘,刺眼的阳光让老狼突然感到眼前一片头昏目眩。
好半天,终于回过神来,定睛一看,门前的开阔地上,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满满当当的,全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拄着棍子端着破碗的乞丐。
这——已然成为废墟的镇子上,哪来这么多要饭的?
“狼大爷!狼大爷!可怜可怜,给口吃的吧……”一个年长的乞丐挤到前面,看着站在门口的老狼,一下子跪爬在地上,一边磕头、一边哽咽着乞求了起来。
“大爷!大爷!我的亲爷爷啊!您发达了,给条活路吧……”后面的乞丐见状,哗啦啦跪下去一大片,磕头的磕头、求情的求情,一时间,老狼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恍若耳畔飞过去一群野蜂。
这到底是——老狼正寻思着,突然,一个年轻些的乞丐连滚带爬跑到老狼面前,一把抱住老狼的大腿,扯开嗓子干嚎了半天,又使劲挤出几滴眼泪,仰起脸,可怜兮兮地说道:“狼哥!狼哥!是我,是我啊!你总不会连我都不记得了吧?狼哥是我,哎呀——我是富贵啊!小时候天天跟你一起玩的富贵,狼哥你发达了,你怎么连我都忘了啊?小时候我还——还——还跟你一起,对,一起爬过树啊……”
哦!想起了了,原来是……想到这里,老狼抬头扫视了一圈,那么些个似乎早就被遗忘的面孔渐渐变得清晰起来,旋即,又跟眼前这些一个赛一个脏的脸蛋融合在了一块,眼前复又一片模糊……
群山、村庄、白杨树……尘封的记忆又被打开,老狼又想起了曾经的那些岁月。
哎!都过去了,不管那些岁月的酸甜苦辣,无论如何,都是昨日往事,再怎么说,这些人也算的上是乡里乡亲的故人,只是,不知道他们怎么都成了这般模样?
“牛叔,您这是……”老狼并不愿意一个胡子拉碴的老头跪在自己面前,那样多少会让人有些不舒服。何况,这老头不仅跪着,还一直磕头磕个没完没了。他推开一直抱着他的腿不愿撒手的富贵,上前扶起那老者,语气很是平淡地问道。
“哎,实在没法说啊——爷啊,您就行行好吧……”那老者说着,又要跪下去,被老狼一把搀住。身后那些乞丐听得老人这般说,方才试着站起来的人们又跌跌撞撞跪了下去,“大爷”“爷爷”的叫声不绝于耳,“咚咚咚”的响头直磕得冰封的大地上一片扬尘。
“哎!”老狼无奈,叹口气,返回店内,不多时,提着一个包裹走了出来,看看依旧跪在面前眼巴巴望着他的村民们,又叹口气,伸手扶起老者,从包内掏出几大锭银子,塞到那老者手中,尽量用平缓的语气说道:“牛叔,这几两银子,拿去买些粮食,让乡亲们分了,回去过日子吧?我也不知道村子里出了什么事,为何乡亲们落得这般光景……”
一边说着,又掏出几锭,一股脑塞到富贵的怀里,拍拍它的肩膀,又嘱咐道:“都换成粮食吧?让乡亲们分了,回去过日子!”
雪白的细丝纹银,这么多,足足五百两!都换成粮食,确实足够一个小山村过几年光景了。
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老者跟富贵还有站在他们身后的村民怕是谁也没见过这么多的银子,一个个眼睛瞪得溜圆,大张着嘴巴,丢了魂一般,呆呆站在那里,好半天连气都喘不过来。
突然,那富贵先回过神来,他紧紧抱着银锭,直挺挺跪倒在地上,着了魔一般只顾一个劲冲老狼磕头。
站在后年的村民见富贵做出了示范,一下子松了一口气,齐刷刷又跪倒一片,极其卖力地开始磕头,动作整齐、力度统一,活似一群被人提着脑袋的木偶。
真是的!老狼感觉一下子长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劝了几句,见没人肯听,也就懒得再劝,冲众人一拱手,转身又进了早已废弃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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