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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变化

    好不容易等到第二年的金秋十月,但计划赶不上变化,这一年的公司社团决定举办足球比赛。也还是在公司的篮球场上,也还是五人制,只不过把篮球换成足球。

    公司足球爱好者人数其实也不比篮球少,只是平时篮球场没有门框,没法踢足球。我们物流部年轻人喜爱足球的反而没有篮球多,黄罗赞、应帅和崔哈雷都不踢球。

    我在大学期间,跟着班里的男生们,倒是锻炼出一定的足球水平,至少在中后卫位置上,担任工兵拦截型选手还是称职的。

    但物流部足球队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我觉着比篮球差得远。连我这个都称不上足球爱好者的人,也被拉上去凑数。

    比赛结果可想而知,第一场就被PD1淘汰。还是回到我更擅长的篮球上吧。

    参加工作以后的两年,我在篮球技术树杈上似乎点亮了新的技能包,那就是三分球。当年还没有库里和现代风靡NBA的小球打法,也许是我个人有前瞻吧。

    我的投篮准心其实一直都不错,因为自幼开始锻炼身体,上肢、核心和下肢的力量都比普通人要出色。这也是确保投篮命中率的基础。

    到了大学后期,我的篮球风格其实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不再像高中那样依靠身体和使用坦克式突破,更多的利用组织传球或投篮来终结进攻。

    虽然我的球风一直都以防守和组织见长,但投篮作为篮球项目中最最基本的技术之一,向来都是受到重视的。只不过以往的队友之中,总会有专职射手,我只能更多做好本分工作。

    除了NBA传奇“大虫”罗德曼这种异类球员,只把篮板球作为看家本领的极端少数以外。在篮球场上,通过各种手段方式将球漂亮的送入篮筐,才是每个球员的终极追求。我也不例外。

    在日常的野球比赛和练球中,我早就开始有意识的加练中远距离的投射。

    作为组织后卫,能够突破善于发现控卫及时传球,再配上有稳定的投篮命中率,才能大杀四方,成功案例可以参照当今的NBA控卫之神CP3。

    虽然已经渐渐老去,但当年刚出道时候的克里斯·保罗曾是我会去研究和模仿的偶像。

    直到现在,三十七岁的高龄还能有稳定的输出,并给不同的球队带去显著的进步,正是靠着三个字“突、传、准”。

    当今NBA的主流优秀控卫,退役的如纳什;中生代如库里(当然准的有点过分),欧文(突破更犀利);年轻一代的三球和哈里伯顿等,均是把这三字真言练到了家。

    大学期间,我的业余活动太过丰富,篮球活动时间其实很少,也不固定。

    自从工作以后,作息时间规律了,篮球活动也有了保障。尤其到了和黄罗赞一块的公司,日常中午只要不忙,基本每天都会三对三或四对四的半场友谊赛。

    周末还有和黄罗赞、崔哈雷,还有偶尔露面的何花道,一起出去打野球。

    那段时间,不知道是身体发育完善,还是练习累积效应,我的三分球命中率有着飞跃式进步。

    无人防守的站定投篮十中五是家常便饭,比赛中出手会稍为谨慎一些,在有对抗和体力消耗的情况下,命中率稍低,但也可达到百分之三十到四十。

    当然平时野球场上,我还是会以防守和组织为主,尽量给黄罗赞和应帅他们出手机会,我的主动进攻次数并不多。

    而到了公司第三年的篮球比赛那会,我的投射能力迎来了爆发期。

    这一次的比赛,首场我们又抽中了PD2。

    不过比赛前,我们物流部球队和对手都发生了一些变化。

    首先是黄罗赞跳槽,离开了我们公司,去了另外一家世界五百强的外企,当然是因为更高的职位和薪水。在恭喜他的同时,也很惋惜,失去了再次联手在篮球场上拼杀的机会。

    其次是PD2,和我们队一样,也失去了一员绝对主将,乔丹辞职离开了公司。

    但双方球队的主体架构还在,我们有应帅、黑鸭子、王竹竿、崔哈雷。

    PD2的唐克顿作为主控成为了球队绝对核心,虽然乔丹这个得分机器不在了,但他们也新进了几名优秀球员作为补充。

    最后,我们球队还有一个变化,就是我成为了教练。

    因为在平时的球赛中,我作为组织后卫,负责主导进攻。另外因为防守能力出众,所以又负责分派和布置防守任务。

    而我在进攻和防守两端的安排总体效果一直不错,所以渐渐得到了大家的拥护。每次比赛,无论是友谊赛还是正式赛之前的战术安排,都以我的决定为准。

    很快来到了比赛日,那时一个下午三点钟。PD2和我们物流部都有不少同事来到场边给我们加油助威。铁丝网内场地都站满了,一部分人只能在围网外观看比赛。

    我作为主教练,并没有先发登场。而是派出黑鸭子一号位,应帅二号位,崔哈雷四号位,王竹竿五号位,外加一位角色球员的先发五虎。

    这样安排主要原因,是我想先观察一下,经过这两年的变化,对手在进行人员调整以后的新人和新打法。

    PD2新人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大中锋,这是一位类似H初中四班陈苏联那样的粗壮大汉,皮肤黝黑,往后叫他“黑熊”吧。

    另外还有一个投手型锋卫摇摆人,染了一头黄色头发,投篮命中率也很高,只是打球没有乔丹那么霸气和独狼,往后叫他“黄毛”。

    但因为有唐克顿的组织梳理,这两个新人的出现,反而能更好的发挥整支队伍的协同战斗力。

    我刻意没有先发上场的另外一个原因,也是为了隐藏我们队的实力。

    我想安排自己作为一个后手,在比赛中段趁着对手体力下降的时机上场,应该会起到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