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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合作

    在娱乐圈里头,最忌讳吃独食,因为吃独食的人往往会面对很多敌人,可能平时大家都笑嘻嘻的让人感觉人畜无害的样子,但是背后里头捅刀子的多了去了。

    而且,虽然刘易说自己不是生意人,但其实一直都在做生意,按照做生意的原则,肯定是要把朋友做得多多的,把敌人做得少少的。

    当然,也不能光是为了交朋友就随便让一些阿猫阿狗之辈就进局了,事实上猪队友比起敌人来说,更为何怕,假如一个团体是10,敌人是7,就算敌人全力以赴也顶多是10-7,但是猪队友可以做到1-9-7的效果!

    找合作伙伴,当然是要找有实力有帮助的伙伴了,之前刘易就是找的芒果台作为合作伙伴,毕竟之前刘易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电视台的关系,虽然他可以一个电视台一个电视台去推荐自己的电视剧,但是没有关系的话,你自身又是一个新人导演,人家电视台也未必会给你这个面子来看你的电视剧。

    要知道电视台也属于政府属下的机构,政府部门的许多风格他们也是具备的,大多数电视台其实都是不求进步,但求不犯错,所以非常保守地选择买一些收视率有保障的电视剧,而在他们看来,无非就是知名导演和知名演员才是收视率保障,甚至有些电视台稳到什么地步,直接竞争热播剧的二三轮,在电视剧有了成绩之后才买。

    当然,也有些电视台是因为没钱,稍贵的局就不敢买。

    而芒果台为刘易解决了这个问题,不管那些电视台最后有没有买剧,但是剧还是看了的,另外有了芒果台最先确定要买这剧,无疑中给了许多电视台一些信心,毕竟芒果台能发展至今这个地步,自然是有其独特眼光的。

    这第二部电视剧,刘易仍然决定与芒果台合作,除了之前的合作得相当愉快之外,还有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样的刑侦剧自然要某个部门的支持,有他们的支持,这剧才能更好地进行。

    刘易写好剧本之后,就打电话给贾瑶:“你好,贾主任,我是刘易!”

    “原来是小刘啊!”贾瑶笑道,“听说你最近又在写剧本,你这是写完剧本了?”

    刘易笑道:“已经写完了,这不就想看看贾主任您有没有空了,我好把剧本发给您看一看!”

    贾瑶自从做了《十八岁的天空》的制片人之后,这部电视剧热播之后,不仅在电视剧收入上为芒果台创收了不少,也在电视剧播出之后,广告收入也增加了不少,这让贾瑶既立了功,又过中了瘾。

    听说如今芒果台也因此有了些信心,准备在买剧的同时,也增加一些自制剧的份量,而贾瑶有过一次成功的经验,自然是在这方面比较受看重,接下来肯定还要负责其他剧的制作人一职。

    刘易自然也是想让贾瑶做《法医秦明》的制作人,虽然贾瑶并有太多的经验,但是毕竟她一来代表的是芒果台,许多麻烦可以由她来解决,二来是她也可以利用芒果台和她自己的关系来为剧组解决一些问题,这比起其他人来做这个制作人要好太多了。

    刘易通过邮箱把剧本发给了贾瑶,才半天的时间,那边的贾瑶就给他回电话了。

    “这剧有点麻烦,不过没有关系,只要找某部门的人参与进来就可以了,你这剧的预算是多少?”贾瑶开门见山地说。

    刘易说:“大约需要八百万左右,我想把画面尽量做得好一些,另外服化道方面也要做好了,主要是在侦查过程当中的那些道具,需要专业人士来指导……”

    “这倒是没有问题!”贾瑶说,“到时候我申请让星城的公安部门协助拍摄!”

    看看,在刘易感觉非常麻烦的事情,在贾瑶这里似乎根本就不算个事一般。

    于是,在与贾瑶商量好了之后,易娱出五百万,芒果台出资三百万,按投资比例来划分份额。

    而刘易在与贾瑶说定这些事情之后,就立刻把剧本送审立项去了。

    不过两日,便有人联系他。

    来者是金盾的,自称姓秦,刘易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职务,只是判断对方肯定比自己大,于是叫对方为秦哥。

    “刘导,原则上这样的主旋律的电视剧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如今许多人都担心这样的刑侦剧,会不会让坏人跟着学,而且你这个剧本发中对于犯罪过程描述得太仔细了!”秦哥说。

    刘易说:“秦哥,其实这个担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咱们宣传防骗,就是要让观众知道骗术是怎么骗人的,大家越清楚越好,因为越清楚怎么骗人的越是能让大家防范于未然,而骗子用这些伎俩很难再骗到人了!”

    “而戒赌最好的办法不是抓赌,而是让赌博的人知道,十赌九骗,虽然没办法让所有人都醒悟,但是也会让一些想赌之人望而止步,毕竟明知道是骗局还要去赌,那就是无可救药,除非你把他枪毙,否则谁也阻止不了他赌的!”

    “而我这个剧本,除了宣扬警察的查案细致入微之外,就是给某些怀着侥幸心态的犯罪人一些警告,别怀着侥幸心理,因为现在的侦查手段非常高明,你犯了事,根本就无法逃过法律的惩罚的!这样也能让一些想要犯罪的人,放弃犯罪的想法,毕竟很多人犯罪,并非天生就坏,而是觉得只要自己做得隐秘,就不会有人发现自己,这个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当然,另外一部分犯罪嫌疑人,除了那种常态的罪犯之外,大多数都是一时冲动或者失手……真正以犯罪为主要目的的应该很少吧?”

    刘易也没有统计过,但是他所听说过的大多数身边的犯罪之人,一般都是这样:要么因为一时冲动或者一时失手铸成大错,要么想当然地觉得只要自己做得够隐秘,就不会有人发现是自己干的,而这些人很大一部分都是法律意识很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