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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行尸走肉

    本就人心惶惶的清兵们,见到骷髅兵的召唤出场特效,士气更加的溃散。

    根本就无心恋战,纷纷逃跑。就连监军的士兵都有的连连后撤,被长官砍了,何况普通士兵。

    俗话说兵败如山倒,见此情景,天理教徒更加的浴血奋战。

    赵奂诗自然是急忙下令,让骷髅兵们痛打落水狗。

    清兵们纷纷丢盔弃甲,只为了跑的更快,虽然普通清兵也没什么甲胄可丢。

    但是丢的再多,跑的在快,身上的肉总不能割下来吧。

    这时候就显出骷髅兵们的轻装上阵了,虽然缺少了血肉筋脉提供的力量,防御和速度加成,但骷髅身躯却更加的轻便。

    尤其是这种追杀的情况,骷髅兵们都杀疯了。

    尤其是附魂骷髅兵们,不需要赵奂诗操心它们敌我不分,所以可以到离赵奂诗更远的地方作战。

    赵戡平没想到清兵如此不堪一击。一触即溃,懊悔不已。

    “还是太谨慎了,快快快,全军压上。”

    但是除了有马匹的精锐和头目领导之外,这个距离已经追不上,最后只能催促,却远水解不了近渴。

    并且清军参领朱盛也不是酒囊饭袋,熟悉军事,带领着他的亲兵牢牢的控制好了营地大门,才没有炸营。

    并且下令溃败的士兵们,不许进大营,往两边跑。违令者和慌不择路的几个倒霉鬼,本以为跑的够快,能躲过一劫,想不到还没到营地,就被己方的士兵射杀了。

    清兵是有弓箭手的,只不过这次的部队弓箭手都被抽调走了。剩下的几个不多的精锐弓箭手,还是朱盛自己的亲兵。

    赵奂诗见到弓箭手,并且精准度极高,虽然射程距离不算太远,但是依旧让他胆战心惊,幸亏因为懒,没有贪功冒进。

    就算是雷神战衣防御力足够抵挡箭矢,但是他可没有头盔啊。他不是没想到,只是他的身体难以负荷。

    能戴起来的,又防御力不足,同时还会遮挡视线。

    主要是他看上的,金钱不足,空间格也不足。

    不过这次赵奂诗就下定决心了,还是要精益求精的弄一个头盔,戴面具的那种。

    要不就将兜帽升级一下,起码也能抵挡流矢,如果能抵挡子弹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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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兵的营地虽然简陋,但有防御工事和没有可是两码事。

    一阵拼杀之后,天理教徒没有接到相应的冲营命令,就纷纷在安全距离停了下来。

    其实这就怪赵奂诗不懂军事,如果他能明白,借此机会用少量的骑兵或者骷髅兵在两侧威胁,让溃败的逃兵冲进营地,说不定就能把清兵营地打下来了。

    兵败如山倒,如果真这样,远不是朱盛那些亲兵能抵抗的。

    这也才是最让赵戡平后悔的原因!他还是低估了赵奂诗的威慑力。

    其实几具骷髅兵在这种烈度的战争当中,用处真的不大。

    只是因为清兵无心恋战,迷信鬼神,生怕和阴兵对战,得罪了阎王爷,死后下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

    所以才会一触即溃!

    不然就四具骷髅兵,几百头猪绑好了让它们砍,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杀完的。

    朱盛亲眼看到了骷髅兵们砍杀他手底下的士兵,内心不但毫无波澜,甚至兴奋不已。

    “你们听着,昨晚我就让勾校尉连夜亲自去袁将军那里请援军了。不想死的就给我挡住这群叛逆,至于会动的骷髅骸骨,怕什么?活人你们都杀了多少了?还怕区区一具骷髅?”

    “你们看,它们也知道害怕,不敢冲击营地。所以它们没什么好怕的,打断它们的骨头,捏碎它们的头颅。我就不信,这样它们还能动的起来。”

    “建功立业就在今朝,这等稀罕玩意儿,虽然是妖孽污秽之物。但确实稀罕,逮住了送进京城,贵人的赏赐绝对少不了。还有那个天师,谁也不许杀了他,否则我扒了你们的皮,抽了你们的筋。一定要抓活的,要是成了的话,朝廷赏赐不算,本参军分文不取,还自掏腰包,抓捕者赏赐白银千两,胁从者白银白两。”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贪婪之心压倒了对于死亡的恐惧,也压下了对死后的恐惧。

    荣华富贵一辈子,就是死后下油锅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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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将参军朱盛,听闻有天师降临,能御使阴兵,不知可否出来一见。”朱盛见到士气可堪一用之后,走出营地高声呼喊。

    两军对峙,自古就有斗将一说,也有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一说。

    阵前交涉,劝降,打击士气也是兵家手段。

    可是赵奂诗并不这样想,他不懂很多规矩,也不屑于玩弄手段。也不会因为身份而束手束脚,本就不是一个时代的思想。

    当然,他也明白一些浅显的道理。

    比如: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又比如,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自从赵奂诗看见了弓箭手之后,警惕性就给直接拉满了,他可不打算出去冒险,只为了露脸装逼。

    他又不求名利,也不在乎名声。万一因为他出头,被暗箭伤人了怎么办,岂不是很亏。

    只是他正在思考的时候,许多他的狂热粉丝,纷纷眼光灼灼的看着他。

    这让赵奂诗觉得,如果不露面,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可是手底下这些兵的心态会不会受到影响?万一不听话了,岂不是又很亏?

    他手里拿着支配手杖,琢磨了起来,然后他看向了手里的支配手杖。

    自从这把武器诞生以来,赵奂诗一直把他当做武器和把件,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没用过,此时不就正好可以试验一下。

    随后赵奂诗左近找了找,找到一个死状不太惨的清兵尸体,然后赵奂诗把支配手杖直接插了进去。

    随后支配手杖骷髅头眼眶魂火闪烁,已经死去的尸体也是一阵抽动。没过几秒,恰吉就轻易的操纵支配了这具尸体。

    “咳~咳~”恰吉调整了一下嗓子说道:“谢谢主人,放我出来。”

    随后恰吉坐起来,又站起来,走了几步之后,就彻底的熟悉掌控了这具尸体。

    见此赵奂诗也不在废话:“滚去回话!”

    收到命令之后,恰吉不敢怠慢,现在它的灵魂被赵奂诗操纵,使用的灵魂之火也是赵奂诗的骷髅兵的,虽然它还是它,但它又不仅仅是它自己了。

    随后就在众目睽睽一下,一具一看就早已死去的尸体,走向了两军阵前。

    这惊悚恶心的画面,让很多对骷髅兵都习以为常的天理教徒,也是毛骨悚然,恶心呕吐的都大有所在。

    因为赵奂诗选择的这具尸体,死于开膛破肚,恰吉没站起来走动还看不出来,但是一走动,血丝糊拉的内脏大肠,就开始往下流动。

    走一路,就流了一路。

    赵奂诗自己都差点忍不住,扭过头去不在看它。

    虽然他在家准备穿越的时候,看了很多血浆片,甚至有比这还残忍的死法。

    但终究还是搁这一层屏幕,心里也知道是假的。这时候,他没办法自欺欺人,而且他还能闻到血腥味。

    此时朱盛的心态也是有点绷不住了,虽然他性子坚毅而又残忍。但任谁看见一个胸膛插着利器,肚子往下流淌着鲜血内脏,还一步一步向着他走去的已经死去的人,会不害怕啊。

    朱盛自视甚高,家族又庞大而根深蒂固,从小他受到的教育都在告诉他,他是上等人,做上等事,要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

    要有城府,要有野心,更要有能力。

    所以朱盛他竭力的压制身体的本能反应,只是闭上眼等待着,反正身后的士兵也看不见,算他最后的倔强。

    “我家主人说了,你还不配,你说吧,找我家主人有什么事。”恰吉见到差不多了,就开始回话。

    不回不行了,再走,气管都要被拽出去了。

    “呼~吸~呼~吸~”朱盛深深的喘了几口气,做好心理工作,睁开了眼睛。

    “想不到堂堂天师,竟如此担小,连我一介凡人都不敢见。”

    “闭嘴吧,凡人,我说了,你还不配见我家主人。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家主人时间宝贵,没空给你浪费。”

    “哈哈~,是是是,是我冒犯了。能人异士大多脾气古怪,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随后朱盛按捺住了心中的杂乱思绪与愤怒。

    “天师既有如此法力,何苦跟一群叛逆为伍?何不随我上报朝廷,然后为皇帝效力,到时候加官进爵,荣华富贵,娇妻美妾,奇珍异宝,想要什么不是手到擒来?跟这些下三滥在一起,能成什么事?”

    “如今外敌窥视我大清,正是需要天师这样的能人异士,共谋大事,抵御外敌,名流千古的好时候。”

    “如果天师求权,凭借天师这御使阴兵的手段,求得皇帝陛下一纸封赏,到时候统御天下玄门,也不是什么难事。”

    “想来以天师之能,自然能明白天理教不过纤芥之疾,我大清立国两百多年,国力强盛,岂是这区区天理教这些乌合之众能够动摇国本的?”

    “我家主人说了,你说得很好,但是他不愿。不管是功名利禄还是娇妻美妾荣华富贵,都是他想要的,只是这些东西他可以自己取,也可以接受馈赠。但是,这里面绝不会用你所谓的大清,封赏?或许有人可以凌驾于我家主人之上,只是你们的皇帝,还不配!”

    “你竟然敢对皇上不敬,就不怕株连九族,满门抄斩吗?”朱盛不管心里怎么想的,但是态度必须表现出来。每次提到皇帝的时候,都不忘行礼于京城的方向。

    “得了吧,如果我家主人怕你家皇上的话,就不会加入天理教了。对了,我家主人说了:道不同,不相为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