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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贪小者的心思

    边讲解,边实际演练,前后用了大概半个小时,纬泽便很顺利的将那个流行非常广泛的脚步类灵技【灵动步】构筑成功。

    人因为第一穿越福利而分成了三份,但同样一分为三的天赋,也未必就不如一般人。况且之前在游戏世界冒险,一直都很依仗【滑移步】,甚至还学习了不少的脚步和身法小技巧。当然了,在学会这【灵动步】之后再回过头看。【滑移步】,被评价为垃圾灵技,真是一点没错。步伐虽很实用,却无法掩盖其本身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步的单调,对灵气的运用,粗糙说不上,但也绝对没啥能值得称道的地方。至于那些普通的身法步伐,更是跟着灵技没法相比。这么说吧,别说还没熟练运用,单单将这【灵动步】学会,他的战斗力就能提升起码三成!

    看看时间,他们是吃完午饭到红鹰马戏团驻地的,这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十五分。另一边,托马斯还在耐心的传授卡尔灵技,看那架势,恐怕这一天都得在这传授中度过。因此,纬泽索性溜到一边,在旁边大车附近找个根大小差不多的铁棒,他索性对照托马斯给他的灵技玉册,学习起里面那个三等精铁级灵技【破甲击】。

    想尽办法,用了各种方式,折腾了四十多分钟。纬泽是半点进展都没有!看来,自己从未接触过剑术灵技的人,想学一下三等精铁级的,还是太想当然了。颓然放在手中铁棒。纬泽正想找个地方坐一会儿。一抬头,却正好跟那个托姆来了个大眼瞪小眼!

    纬泽的眼睛,是经过穿越洗礼的,形状好看,更不会显得小!可相比于托姆,他还是差远了。以前,他就知道有句话叫“眼睛都快进人家兜里”这种形容词。当时,他还以为这只是一种夸张的笑谈,可现在瞧托姆那样,还真没有其他词,能形容这小子的死德行!

    “哎哎,托姆,你小子死盯着我干嘛?我又不是美女。”

    “啊?啊!也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你,什么时候去下一个灵技师傅那边。”

    嘴上掩饰,但托姆那双眼睛,还是忍不住的瞟了瞟纬泽身后那个充当挎包的登山包。“嗯,那个啥,纬泽,收旧货,真得有那种运气,还能见到宝石戒指?”

    “也不是了。”没必要,纬泽懒得多花心思。“这么说吧,我干背尸人这行快六个月了。收旧货也将近五个月。平时收上来十件旧货,能找到几个铜德涅尔,就算意外收获。发现个戒指,属于是撞了大运。”

    “哦,能撞到大运,也比撞不到的强啊。”托姆喃喃说道。目光闪烁,也不知道心里在瞎琢磨什么。

    “啊,纬泽,说了这么多,你还没说,这旧货到底怎么收?具体好不好收哇。”

    “不太收。每天驾车走街串巷,还得边走边喊。就这样,也是偶尔才能遇上一个半个。更多时候,都是给我几个窝头面饼,让我把她们家里的垃圾收走。”

    “啊,这就是你收的收旧货?怎么跟要饭的差不多啊!”

    “谁说不是呢!你可不知道手工业者行会有多难进,我这也是捞几个吃饭钱而已。”

    “……”

    托姆没词了。不切实际想着天上掉馅饼,这才是他对纬泽收旧货感兴趣的唯一理由。可一听这撞大运的方式是每天走街串巷叫卖,他是半点想法都没有了。

    “不提这个,纬泽,我这前前后后的,也帮了你不少忙,你看你刚刚赚了那么多钱。是不是……”

    “唔,说起这件事,我真得好好谢谢你!”

    不光空口白话,纬泽还从身后登山包里,拿出两大罐苦麦酒。“喏,城里马克餐馆的秘制苦麦酒。呵呵,这可是一升能卖到屋比萨塔的佳饮。用的蛇麻花和大麦,都是我们当地最好的,连水都是附近大山里的发泡泉水呢!”

    “哦?那我得好好尝尝。”

    打着哈哈,托姆倒也跟着纬泽一块仰脖猛灌。就是不知道,这有名的苦麦酒,喝到他嘴里到底是个什么味。隔了一会,托姆实在忍不住了。“那个啥,纬泽,我呢,不会别的灵技了,却还珍藏着一个传家宝,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见识一下?”

    “哦?你还有传家宝?好哇!”

    “等着。”一溜烟的离开,而后又一溜烟的跑回来,而在托姆手里,也多出一个很漂亮的吊坠。“喏,我们家的传家宝,怎么样?很漂亮是不是?你要喜欢,二十银格罗索转让给你。”

    这是一个类似剑型的长方体水晶饰品,半个巴掌长,整体呈青紫色,晶莹剔透的,看着就让人舒服。

    “啥?这么一个玻璃饰品,你还敢要二十个格罗索银币?”

    东西入手,纬泽这张脸,却一下子阴沉下来。因为托姆刻意蒙骗而恼火?纬泽心胸不算豁达,但也不至于在这点小事上计较。而这,也是纬泽演技表情之一。原因,自然是这东西在读卡器上留下的讯息。

    【灵技士之心】,学习新灵技时放置于身上,可大幅度帮助灵技构筑。圣灵世界,但凡跟灵气灵技沾边的东西,压根就没有便宜的。而这种能直接提高灵技学习成功几率的东西,别说二十银币,就是两千金币,都未必挡得住!

    “哎哎,这怎么能是玻璃呢?纬泽,你好好看看,这晶莹度,还有这精致的做工。玻璃要能有这工艺,我立马吃了它!”

    “吃了它,你咬得动吗?”

    纬泽哼哼冷笑着,不知道怎么评价这个白痴是好了。“那个托姆,你这传家宝,到底什么功效?”

    “诡知道……啊,我是说这个得靠你开发,说不定,结果能让你大吃一惊。”

    “大吃一惊?呵呵,那就不用了。嗯,我能问问你,你学会第一个灵技时,到底在干什么?”

    “学会第一个灵技?”

    托姆翻着白眼仔细回想。嗯,那天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听人说他是在自己居住的大棚车里撒酒疯来着,怎么学会灵技……等等,这是跟忽悠纬泽买自己这传家宝又有什么关系!

    “哎哎,纬泽,你到底什么意思?我学灵技,跟我这传家宝挨得着边儿吗?给句痛快话,你到底买不买!”

    “买买买!二十个银币的传家宝,我怎么能不买呢!”

    磨磨蹭蹭的从背后登山包里数了二十个银格罗索。托姆上手要钱,却被他手一伸拦下。

    “托姆。你确定要买你这传家宝吗?要知道,将来你可不准后悔。”

    “你烦不烦啊。刚才十个金弗洛林的戒指,被你不到四个金币就痛快的卖了,这才二十银格罗索的小买卖,你怎么这么啰嗦!”

    “好好好,钱给你,东西拿来。真不知道,传家宝就买这么点钱,真不知道你这到底是什么心态。”

    嘟嘟囔囔的,再看托姆,在那数钱数的哈喇子都流出来了!不愧是马戏团的表演者!居然搞笑刻在了自己的骨子里!纬泽当然清楚,扮成小丑讨人开心和生活中的小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可就托姆这样,还不如多欣赏一会自己刚到手的灵技士之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