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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谨慎的血奴

    泰拉玛尔镇,火车抵达时天已经黑了,这里的繁华程度要比泰伦好上不少。

    虽已黑天,但在煤气路灯和马灯的照耀下,大路上依旧有不少行人。

    他们或是提着东西匆匆赶路,或是三两好友提着酒瓶相互搀扶赶往下一处喝酒的地方。

    就算在没有路灯的小巷子里,也偶尔能发现一对动情男女相互拥吻。就好像这座小镇没有吸血鬼一样,一切都是那么的和平。

    难道有同行干掉了那只血奴?艾伦有些疑惑。

    询问了路人,艾伦来到了位于贫民窟的教堂。询问神父,得到的答案却并非如此。

    这只血奴隐藏的十分精妙,若不是神父亲眼见到那只血奴在用刀子杀死一个人之后吸干了他身上的血,说不定他也以为这就是一起连环凶杀案。

    为什么说那只血奴聪明,原因也很简单。他懂得用刀子杀人再吸食鲜血,以此躲避那些猎魔人或审判骑士团的目光。

    而且他只对乞丐和孤儿之类的社会边缘人士动手,这样尸体好处理的同时,警察和官员也不会重视为什么最近的乞丐变少了。

    他们只会幻想是自己的功劳,是他们让这座小镇变得美好之类的。这也是为什么,到了晚上镇上还有人在闲逛,因为那只血奴根本不会以他们这样有家室或是有钱或是有社会地位的人动手。

    由于教堂提供免费食物的原因,神父早早就发现那些常来的社会边缘人士在减少。

    最初他还以为是那些人找到工作了,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消失他也察觉到了不对。

    最终,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神父正要去一个老熟人乞丐那里问问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他见到了那只满口獠牙的血奴。

    “那么,那只血奴上一次进食是什么时候?”

    “两天前,想必这些天会太平一阵子。”

    “地点呢?”

    “就在这儿附近。”

    血奴不同于吸血鬼,他们的食物只能是鲜血。而且他们也没有吸血鬼那般扛饿,七天,这是他们不进食的极限,再多就会失去理智然后一次吃到撑。

    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要在这儿呆上五天,他可不想睡在教堂四处漏风的房间五天,还有那个硬板穿,只是稍微坐一会便觉得屁股隔得生疼。

    随便找了个旅店,本想就近住下,但那个旅馆的房间门竟然没有锁。

    下楼找老板问了一嘴对方却告诉他,他的旅店就是没有锁,一天五便士的房间若是在加上门锁可不止这个价。

    但艾伦不愿去商业区和富人区居住,那里距贫民窟太远。哪怕艾伦从血奴露面开始跑,等到地方那只血奴也吃饱了,说不等还有时间泡个澡洗掉身上的血迹。

    一连换个四个旅店他这才找到房门带锁的房间,虽然床铺不似家里的床那般柔软但他依然很满意。至少在他给枪装子弹的时候不会有人突然闯入屋子。

    再花点钱叫了份晚餐美美的吃上一顿,然后在泡个热水澡舒缓一下疲劳的身体。到了这时候,艾伦这才躺在木桶中思索这该如何搞定这只血奴。

    这个世界的怪物不似几百年前那么多了,时代已经变了,猎魔人已经不在被时代那么需要了。现在对付那些强大的怪物已经不需要专业人士了,只需要一门炮在加上三名炮手便可以干掉一只傻乎乎的巨魔。

    就比如之前大主教给他说过的除掉巨魔的工作,当地政府用了六个人带着上个时代的六磅前装滑膛火炮便处理掉了那只巨魔。

    现在能狩猎的怪物大多数都是吸血鬼和狼人这类隐藏在人群中的怪物,所剩下的诸如食尸鬼、妖精、半人马、巨人之类的大多在那些人迹罕至的深山里。

    而且因为火车的缘故,出行也不会遇上什么怪物,就算遇上了也会被火车当场撞死。

    思索了半天,他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他还是得问问那些社会边缘人士,也许他们能提供一些有用信息。

    翌日,艾伦起床后便在街上乱走,但走了半天都没有找到一个乞丐。于是他转身朝教堂赶去,他得问问神父,那些乞丐都去哪了。

    “当然是在商业区,这里是贫民窟,他们自己的钱都不够怎么可能施舍给乞丐?”

    闻言,艾伦咂咂嘴,他感觉自己好像个弱智。

    到了商业街,没走两步便见着一手端碗一手抱着拐棍坐在街边衣衫褴褛的乞丐。他们有不少人,每个一小段路便能看到一名乞丐坐在人行道上。

    他们有老有少,最大年纪的看不出多少岁了,最小年纪的大约五六岁的孩童。

    “好心的先生,能不能...”

    话音未落,一枚铜板便落在的他的碗里。

    那老乞丐还有愣神,他从未见过这样大方的人,就算是那些衣衫华丽的“大小姐”也要在他说尽好,和几个围着她转的男士面前尽显慈悲心肠后才会给他一个便士或者二分之一个便士。

    而眼前之人却是还未等他磨嘴皮子便丢来一个便士,而且看他手握钞票的样子似乎还要给他钱。

    “我问,你答,回答满意一个先令。”

    “您尽管问先生,我知无不言!”老乞丐很兴奋,若是能多拿到些钱营地的孩子今晚或许能吃饱。

    “第一个问题,你知道吸血鬼吗?”

    闻言,老乞丐一愣,随后向后退了半步。看他的样子不但知道而且怕是知道不少。

    他四下瞥了一眼这才低声回答:“知道,那怪物已经吃了二十五个人了。”

    二十五人?!

    艾伦有些惊讶,他不清楚这城镇的官僚究竟是怎么不把这些乞丐当人的,但现在看来那些人巴不得吸血鬼将他们杀光。

    “很好。”

    说着,他将一张先令钞票塞进他的兜里。

    “第二个问题,那只吸血鬼在哪一带活动?”

    “哪都有!先生!无论在哪都会被他找到!老比尔,鲍勃、凯文都是这么失踪的!”

    老乞丐情绪激动,他的身体在不断的颤抖似乎是响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过了好一会,他这才平复激动的情绪。他正了正满是漏洞的针织帽。

    “最开始是贫民窟,后来就是路易斯大街了。每七天他都会在夜晚出现,然后随机带走一个倒霉蛋。我们试过反抗和找警察,但...”

    说到这里老乞丐哽咽的说不出话,他抬头看向艾伦的双眼,那浑浊的眼中尽是绝望。

    “我们逃不掉了,反抗只会死更多的人,找警官只会被警官用棍子教训。

    没人在乎我们,没人在乎乞丐的死活。”

    “你是说,那只吸血鬼最近开始出现在你们的聚集地?”

    “对!他已经不隐藏了,每隔七天就会穿着斗篷出现在路易斯大街正大光明的带走一个人,那些警官也视而不见,还污蔑我们把他们当猴子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