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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原来他很讨厌我

    男人是种奇怪的动物,他们可以允许自己的朝三暮四,却不能允许女人的三心二意,即便这个女人都还不是他们的女人。即便他们可以拍着胸脯说,我并不喜欢你。

    这是多么毫无缘由的一种占有欲啊。

    老孟事事都要是最好的,如果他哪里不如人了,他一定要证明自己并不在乎并且把这个比他强的人纳入自己的战营,如果不能,这就要看他的心情,毁了你或者让别人毁了你,他是不屑于自己动手的,这当然也要看他心情,他也有可能放了你,基本上,应该领情赶紧逃走,在经过了陈杰的摧残后,我应该大致明白一个道理,在这样的男人面前,只剩摧残。

    陈杰那一丁点善良不知道还在不在,这得见到他人才能知道。和老孟这么佛系地认识了这么些日子后,我觉得他有点可怕。陈杰总能激发我的表达欲,虽然他抛弃了我,虽然他真是一个混蛋,但我从来没有觉得他可怕,我知道陈杰是表演性人格,他说的话二十句里面可能才有一句是真的,可是即便是这样的话也让人轻松啊。我在老孟面前,安静得像个哑巴,事情很奇怪不是吗,我不知道怎么跟他开口说话,他让我变得更加严肃,好像时刻在审视与被审视一样。

    人间的事情往往这么吊诡,一个女人的直觉算不算什么需要去参考的依据,一个让你情绪崩溃的男人,一个让你情绪稳定的男人,但是那个让你崩溃的男人可能并不会真的把你推下悬崖,因为他根本还是不忍心看到一个女子全线崩盘的惨状;而这个总在你面前不咸不淡的男人,这个老孟,这个没有出过手的老孟,我根本就没有见过他犹豫的时候,他是为此自豪的,他觉得凌驾和甘愿都是一种态度,一种高等人类所具备的能力。他为这种弹性而自傲,他为他在所有事务和女人间游刃有余而自傲,可以理解吗,或者说可以相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