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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入京

    冬日,长安。

    莫宣卿独自一人走在热闹的大街上。

    长安的热闹和繁华就像是刻在骨子里的印迹,无论什么时候都不曾褪去,哪怕是就要入夜了,那熙熙攘攘的人潮、整齐排列如禁军的杨柳、还有脚下硬硬的麻石板铺成的路,与头顶上不时飞过“呀呀”叫的乌鸦,都在夕阳的辉映下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辉,显示着长安的雄伟无量。

    莫宣卿郁郁独行。他只是跟一起来长安的同伴们走散了。

    长安的风冷厉如刀,横扫着裹着狗皮裘的人们。

    莫宣卿拉紧领口,他身上这件白麻夹袄在岭南的冬天足够厚实,但在这长安却显得是那样地单薄。

    他看了看四周,寻找到向崇仁坊的路。

    突然他眼睛一亮,看见了一起结伴而来的同伴中人。

    簇新的赤红色大唐旗帜在残阳如血的城头上迎风舒展,显得活力十足。站在城碟之后持着步槊挎下直刀值守的兵士们一个个衣甲鲜明,在日光之下烁烁生辉,只看卖相,这支军队依旧如同高祖太宗开国时一样,足以扫荡天下气吞六合。

    可是,谁又曾知道这座伏踞在夕阳之下无比威严的巨城已经受到过三次可怕的劫难。

    一匹冒着腾腾白色热气的健马飞奔在伸向长安的驰道之上,穿着皮甲,背着的令旗的急脚递毫不怜惜地挥动着马鞭,让坐下的健马奔跑得更快一些。

    夕阳如血。

    健马踢起的滚滚烟尘在落日的余晖中荡成一道翻腾不休的黄色土龙。

    急脚递终于在日落之前冲入了长安城,直向皇宫的方向疾驰。

    马蹄声敲打着长安大街上的平整的麻石,显得如此急促,如此震撼。

    马如旋风般卷过街道,也卷过正在骑着马儿慢行的张赋身边,将他那匹紫骅骝惊得发出阵阵长嘶。

    张赋忙怜惜地在马颈上摩挲着,安慰着马儿的不安。

    马是西域名种紫骅骝,配着鲜明的、崭新的全副鞍辔。

    马鞍旁悬着柄錾银吞口、黑牛皮鞘、镶着一颗蓝得像春水般的青金石的仪剑,剑鞘轻敲着黄铜马蹬,发出一连串叮咚声响,仿佛是遥远的波斯传过来的音乐。

    张赋的衣衫很厚实,外面是一件纯白的毛茸茸的貂皮大氅,再配上特地从渤海国买来巧手匠人制成小牛皮靴,精制的乌梢马鞭,把手上还镶着粒比龙眼还大两分的明珠。

    他今年才十九岁,刚从四季如春的岭南,来到传说中雄伟无量的长安,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却是心事重重。

    作为从岭南东道节度使千里迢迢从广州选送来的举子,张赋一直秉承着父母家族给他的教训,尤其是他的家族,本就是盛唐名相张九龄的后裔,这次来到长安就是要考上进士科,成为如文献公那样号称“岭南第一人”的名臣。

    本来,他在广州的时候觉得自己考下进士科甚至是制科都完全不是问题,自己的才学,诗赋和对天下时势的见解都无人能比,在大雁塔上题诗记名,在曲江宴金杯簪花都该是手拿把攥的事,便是状元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当张赋来到长安的时候,才发觉完全不一样。

    首先是城市。

    长安比起广州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大得让人目眩神迷。

    这并非是昔年秦汉时代的长安城,而是隋唐时代的长安。

    百年前大隋开皇天子混一宇内之后,以尚书左仆射高颍领新都大监,太子左庶子宇文恺领营新都副监,于龙首原新建都城。

    凭借着大隋的雄厚国力以及宇文恺盖世巧思,这座新长安比起前朝兴建的旧长安更为雄壮恢弘。

    城池东西长约二十里,南北约十八里,其规模为汉朝长安的两倍有余。

    放眼寰宇之内,没有任何一座城池能与这座巨城相提并论。

    自古以来汉家都城,规划思想基本源自《周礼》。所谓: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

    依据这样的规划思想营建出来的都城,方正有序,严谨对称,把王宫置于核心位置好体现君主的权威性,前朝后市的规划则代表儒家先义后利的理想。

    然则宇文恺筑城时,则以“建邦设都,必稽玄象”为考量,将象天思想发挥到极致。整个城池依据天人合一思想建立,城池由东西走向的六条土岗横贯,乃是取《易经》乾卦中六爻之相。

    乾卦属阳,称九,自上而下,横贯长安地面的这六条土岗从北向南,依次称为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

    从地势看,六道土岗从南到北渐次降低。宫城所处的位置相对较低。

    不把宫城设置在最高处同样也是考虑天象。根据天上星宿的位置,最为尊贵的紫微垣居于北天中央,以北极为中枢,东、西两藩十五星拱卫。

    紫微垣即指皇宫的意思,是以只能把皇宫布置在北边中部,外郭城则象征向北环拱的群星。

    长安城中东西、南北交错的二十五条大街,将全城分为利人、都会两市外加一百零八坊。

    朱雀大街是城市中轴,将城区一刀切开,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隶属万年县,本应有一市五十五坊,因城东南角曲江园占去两坊之地,故实领五十三坊;西部属于长安县,实领一市五十五坊无差。

    这一百单八坊对应的自是天空星曜,皇城之南四坊,以象四时;南北九坊,取则《周礼》九逵之制;皇城两侧外城南北一十三坊,象一年有闰。

    这套玄而又玄的风水之说,将一座本已威严无比的大城,烘托得更加神圣。

    这长安城的城墙以黄土夯筑,城外环绕护城河,为了便于物资运转,又修建广通渠以通漕运。四方之物借运河之力得以输入京都,保证了国都的商业发达百姓日用不缺。

    在此地你可以买到吴越宝刀、安阳青瓷、江南丝绸,也可以买到来自天竺的奇珍,波斯的异宝,新罗的俏婢,西域波斯的胡姬,甚至是远至海外的昆仑奴。

    放眼天下,能够勾连四海,集天下货品于一地者非长安莫属。

    大唐立国以来,继承了前隋制度,二百余年经营,虽历经战火离乱,但这座雄城依然是屹立在关中平原之上,是为全大唐的中心。

    当他安抚好马儿的时候,一阵滚雷般的鼓声隆隆地传入耳中。

    这是街鼓第一波,五波之后,坊门和城门都要关闭了,而那时候,长安的三十八条大街之上便只会余下如清水般的月华和巡夜的武侯了。

    正在急急忙忙朝住宿的坊间行走的人群中,一名白色麻衣的少年郎快步走到了张赋的马前,道:“张郎君,休要停留,速速去休。”

    张赋转眼看过那少年。

    只见他头戴文士们常戴的软幞头,身穿白色的麻面夹袄衣,足下登一双黑布麻鞋,身量不高,略有着青年人正在抽条长高的清瘦,满面书卷气,只是一双修眉特别长,几乎斜飞入鬓角去了,他腰下系着一枚青色的玉玦,背负着一个黑布的诗囊,里面鼓鼓的,想必都是平日写的诗稿。

    张赋认得这少年,原是与他一同上京会考的岭南举子,封州莫宣卿,这少年比他还要小,年方十七岁,但一路行来,张赋自认才学高远,在这少年面前终觉略逊一筹。张赋便想到,在天下举子中精英荟萃,也不知多少人有这莫宣卿这般才学,难道这次大比长安,自己竟要难登金榜?

    张赋忙叉手行礼,道:“却原来是莫三郎君,刚才那急脚递促奔而过,竟是惊了我这马儿。”

    莫宣卿还礼笑道:“张郎君还是与某一同速速回了崇仁坊去,莫让金吾卫拿了才是。”

    长安夜禁,过了时辰,坊间关门落锁,滞留在大街上的人都要被巡街的金吾卫锁拿去吃牢饭。

    当然,长安的夜生活仍然丰富,不过都是在各个坊中。

    长安的繁华不是偏远的岭南小城封州可以比拟的。哪怕它经历“安史之乱”的战火和回鹘人的蹂躏;哪怕它承受了吐蕃铁骑的践踏耻辱;哪怕它见证了“泾原兵变”的无情劫掠,;它依旧这个世界上最巍峨最繁华的城市。

    张赋下了马,与莫宣卿一起随着熙熙攘攘的晚归人群走入了崇仁坊。

    这是长安城中旅舍最多,最集中的一个坊,自然也是天下赶考的举子们聚集最多的一个坊。

    隔壁坊就是最是让年轻士子们心旌动摇的去处——平康坊。

    好吧,必须承认,那里有红袖夜添香,也必须承认,那里是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的地方。

    若是以莫宣卿这样的贫家少年怕是连听一曲清歌看一支曼舞的钱也是没有的。

    所以,虽然早就知道平康坊好大的名头,莫宣卿也只是乖乖地去到岭南东道在崇仁坊订下的旅舍——快活林逆旅。

    快活林逆旅里面大多都是岭南道前来长安应试的举子,家资巨富者不多,有钱有势的多去了故旧亲朋家,投卷拜师也方便些。更贫寒的文士,便寻了佛寺道观投宿,至少是少掏点住宿银钱。

    莫宣卿也没什么钱,身边不过是积攒的百十文铜钱,在逆旅的柜面上还有府试获得第一名所得赏赐的几贯钱存着,好在都是沉甸甸的“肉好”而不是掺多了白铅的“鹅眼”。再有就是压口袋的七钱四分碎银子,那可是母亲攒了好久,给他傍身救急的钱。

    莫宣卿想到这里,别了张赋,便走进逆旅的大门。

    逆旅的主人是个姓麦的中年汉子,胖胖的,听说是广州府人,婆娘早些年死了,只留下一个十岁大的小丫头,于是请几个关中妇人和退役赎身的碧眼胡姬帮他打下手,生意不温不火,倒也自在。

    麦老板见莫宣卿和几个举子前后脚从门外进来,忙不迭迎了上去,笑着道:“诸位郎君,今日在外投卷想必是辛苦了,且歇息一二,某这便让奴婢们温了绿蚁酒来。”

    说罢,便有一个碧眼波斯胡姬用一个黑乎乎油腻腻的木托盘装了一壶酒、一碟胡豆、一碟醋芹放在案几上,朝莫宣卿这俊俏小郎君丢了个媚眼,臃肿的厚衣也掩盖不住她摇曳的腰肢。

    也难怪这胡姬搔首弄姿,莫宣卿虽是文弱,却胜在青春年少,十六七岁,眉目如画,正是长安城中可可的美少年一枚。

    莫宣卿微微一笑,并不理会那胡姬。只是转头与那同伴谈论:“正月考试放榜,时下已是腊月,不久便是年关元旦,不知章兄可有春闱把握?”

    同伴章兄叹了口气,道:“在下已投卷多日,省卷也业已交了去吏部考功司,也不知如何!”

    莫宣卿蹙了蹙修长的眉头,道:“不知章兄行卷哪些文章大家处?”

    章兄没有说话,而是拿起酒壶,给自己斟了一碗黄乎乎的,浮动着点点浅绿色的“白”酒,趁着温热,呷了一大口,想必是这酒酿得并不十分到火候,酸得那章兄龇牙咧嘴,长长地“哈”了一声。放下酒碗,他又伸手捻了一粒胡豆,扔到嘴里嚼了嚼才道:“莫郎君,某与你相交多日,同自岭南道来京城抡才应试,原本也是自负才学,不下韩柳元白,这数日行卷投谒,方知天外有天。某投卷多处,却是无人品评,高门朱户,豪奴也不将眼角相觑,如何当得名家贵人点评看顾?”

    莫宣卿点了点头。

    从岭南东道观察使依照往年惯例,将他们这些贡举们赶在十月送入长安来后,莫宣卿就敏锐地发觉到拜谒公卿王侯,行卷文章名家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

    在封川县里,继父莫及芝家虽不是豪族,也算小康,但对于长安城里这些贵人们而言,一次宴会花费万钱不算什么,却抵得上莫家大半年的收入了。而以莫宣卿带的这点钱根本连那些公卿王侯宅邸看门的豪奴都看不上,更遑论拜谒主人了。

    当然,以莫宣卿骄傲的性子,也作不出贿赂豪奴求拜谒公卿的事情来。但是,若是没有行卷,没有名家的认可,只怕就是这个进士科也不好考得中呀!

    莫宣卿于是没了心情和章兄喝酒,便取下了几文钱,走到那碧眼胡姬身旁,道:“康娘子,且去灶下,为某蒸些黄粱饭,整治些菜蔬来,某甚是饥了。”

    碧眼胡姬正在打理些杂事,听得少年郎清朗腼腆的声音,却是欢喜地转过身来,接了一手的“开元通宝”,细细数了数,才笑着说:“没地笑话了奴,奴本就应去做这些事情,郎君且等待一二,奴这就去灶下整治。”她的话又急又快,还带着些许西域味道,让人听得好像一串雨打芭蕉也似。

    然后,身子一转,走到麦老板面前,将手里的铜钱丢到柜台上,顿时响起了一片清脆的铜钱和木板撞击的声音,碧眼胡姬康娘子说道:“肉好三个,奴交于郎君了。”

    麦老板迅速笼住那三个铜钱,在肥厚的双指间一搓,便收到柜台下的革囊中,道:“还不快去为小郎君整治吃食则个。”

    康娘子转头冲莫宣卿笑了笑,眼角却显出细细的鱼尾纹来,虽然容色还有几分艳丽,却是不是当年可以独当酒垆笑春风貌美如花的胡姬了。

    康娘子一阵风似的跑去后厨。

    而此时,那个章兄却似有些醉了。拿着一根筷子,敲着案几,旁若无人地高声唱了起来:“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为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呃!这对于大唐的逆旅中而言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喝醉了唱诗已经算是文雅的了,拿起笔墨在墙面上乱涂乱画写歪诗的也不是少数,甚至很多。

    麦老板也不甚在意,只要不是打架斗殴,拔刀相向也就罢了。

    若是拔刀相向,那就,也只有躲远点,等金吾卫的丘八们来解斗了!

    没有等太久,康娘子就端了个托盘过来,里面是一瓮蒸得金黄的粟米饭,一盘碧绿的煮韭菜,一盘露葵,一碗彘臛(猪肉羹)。

    莫宣卿不觉眼前一亮,来到长安许多时日了,这彘臛,不,包括各种肉食都没怎么吃过了。

    他突然心头一动,他这三文通宝,若是放在封川吃到黄粱饭彘臛羹倒不出奇,长安米贵,居大不易,这些天他也是领教了的,虽说猪肉价贱,三文钱能吃上肉还是不容易的。想来是那康娘子照顾他了。想到这里莫宣卿不禁抬头带着几分感谢地看了看康娘子。

    康娘子浑若无事地将饭菜放好,说了声:“小郎君慢用。”便急火火地赶去招呼其他事情了。

    莫宣卿细细地咀嚼着好久不曾吃的彘肉,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母亲是温良而勤快的。

    对一个生在农村里的孩子来说,厨房里的香气永远是最迷人的。

    在大城市里的大户人家子弟,对厨房的感觉,却只有肮脏、杂乱、油腻。

    因为他们的母亲不用在厨房里。

    如果是张赋,他这一生几乎从未走入过厨房。他甚至不愿看到那些带着一身油腻,从厨房里走出来的厨子。

    而对于莫宣卿而言却完全不是这样,因为他的母亲总是在厨房。

    他的母亲总是把厨房整理得很干净,而且经常洗刷,黄土垒成的大灶里,火光明亮而温暖,锅子里散发出的香气,总是让人觉得垂涎欲滴,就连靠墙的角落里那张已经被洗得发白的木桌上,摆满了酱油、麻油、醋、蒜头以及各式各样增长食欲的调味品和酱料。

    当一个饥饿而疲倦的丈夫,携着他的孩子,冒着寒风归来,听到他的妻子正在厨房里做菜,嗅到厨房里那种温暖的香气时,心里又是什么感觉了?

    有时还不到吃饭的时候,莫宣卿甚至也想到厨房里去走一走,他并没有“君子远庖厨”的想法,尤其是在那些凄风苦雨的夜晚,能够坐在炉火边,安适地吃顿饭,真是种无法形容的享受。

    流浪在天涯的浪子们,你们几时才能有这种享受?你们几时才懂得领略这种享受?

    莫宣卿当然不是那种流浪在天涯的浪子、游侠儿、戍卒,他只是第一次远离家园和母亲的少年,一个赶考的举子。

    他慢慢地举起汤匙,舀了一匙肉羹里浓浓的汤汁,喝了下去。

    肉羹的汤汁味道略有些苦。

    莫宣卿本是遗腹子,父莫让仁早逝,母亲梁氏改嫁到开建县金楼村(今南丰镇金楼村)莫及芝,随继父生活。莫及芝家境富裕,乐善好施,莫宣卿七岁时便送入学堂读书,恩师梁明甫便是莫宣卿的舅舅。

    莫宣卿七岁时已能吟诗作赋,十二岁参加州试中秀才,被乡人称誉为“神童”。

    可是在“神童”赞誉背后,又有谁知道他曾付出了多少努力背诵记忆,又有谁知道他曾苦练书法折断了多少枝条?又有谁知道他曾面对了多少那些无知孩童的欺侮嘲笑?

    也许他的母亲知道。

    记得每次他默默回到家中,走到厨房里,母亲总是会怜爱地抚摸着他脏兮兮的小脸,从不知什么地方变出一个煨熟的芋头或者青梨递给他。

    青色的梨子生吃酸涩,但煨熟了却很是香甜。

    那种香甜,他从来不曾从记忆中消失过。

    倏忽一滴清亮亮的水珠落入肉羹的汤中,荡漾出小小的涟漪,又倏忽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