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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牛仔与小镇

    谷靖秋站在一片虚无之中。

    四周是纯粹的黑暗,静得如同天地初开,时间也仿佛停止了。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一线光芒亮起。

    那缕光照亮了一道颇有些年岁的木制小门,上面贴着一张笔迹稚嫩的福帖。

    很多年前,这扇门的背后还是谷靖秋快乐的小天地,是架在院子子里老榕树上的小木屋。

    在那里,他可以暂时避开课业的烦恼,姐弟两一起吹叶笛,一起发呆,一起看星星,最后被姨妈捉回家去挨骂。

    谷靖秋把手放在门把上,尽管手中的质感无比真实,但他很清楚这只是梦。

    门是假的,门后也不会是那片故土,老榕树早就被烧成了枯木,“家”,已经不复存在了。

    这样的梦境在他成为魔神遗物的载体后便时常发生,往往明知是梦境却依旧无法挣脱。

    “啪嗒”

    木门打开,谷靖秋迈步跨入门内。

    门后是熟悉的场景。愈是记忆深刻的地方,场景则愈发凝实鲜活,相应的,在记忆含混不清的角落,连场景都呈现出一片模糊的朦胧,像是无法对焦的照片。

    有道身影背对着他,站在木屋的小窗前,手中把玩着什么东西。

    像是感知到了谷靖秋的前来,那人慢慢转过身,露出了一张与他一般无二的脸。

    ““你”好呀。”

    一模一样的长相,气质却截然不同。

    另一个“谷靖秋”浑身赤裸,黑发披散。

    他嘴角微勾,那双幽深的眸子隐隐透着些混乱、疯狂的意味,整个人看起来极富侵略性。

    那人将手中的物件抛飞,然后轻轻接住。这时候谷靖秋才看清,那物件赫然是一颗头颅。他想说些什么,却无法动弹,只能像人偶一般呆呆站着。

    “莫瀚声,还记得么?年初你在徐闻港宰掉的那个。”

    那人仔细端详手中头颅,然后瞥了谷靖秋一眼,语带讥诮,“心气全无的废物,下等的薪柴,白费一身天赋。死前倒是有些气势,勉强能够入眼。”

    ““你”可得努努力,不要白白死了。“耀魄宝之心”并不能让人永生,何况你手上的只是碎片。”

    话音一落,场景变换,木屋化作了一处空旷的、没有屋顶的宫阙。

    四周立着巨大的石柱,顶端是形态各异的人形雕塑,有的头戴日冕脑生蛇发,有的手托婴孩如同慈母。

    这些石柱如此巨大,让整片宫阙看起来像是为了传说中的夸父巨人建造的行宫。

    石像上方是一片朦胧扭曲的黯淡星空。

    看似空无一物,仔细看去,却又能从旋转的星云间窥见某些伟岸莫测的古老存在。

    那是无法用语言具体描述的模糊概念,只是隐约窥得豹之一斑,就让人莫名惊悚。

    细小的地精尸骨被聚合在一起,四只为一组,共同托举着幽蓝色的烛火,“谷靖秋”拾级而上,坐在宫阙中央的白骨王座上。

    那张王座以巨人的枯骨为主体,无数狰狞枯骨藤蔓般纠缠交织,“谷靖秋”将手中头颅随手按在白骨的缝隙之中,如同妆点。

    在他身后,白骨王座的扶手上密密麻麻地镶嵌着无数头颅,“谷靖秋”俯身翘腿,将手肘支在大腿上,托着下巴:

    “行了,醒来吧。”

    “可不要成了别人的薪柴。”

    轰!

    火焰升腾,白骨王座亮起岩浆般的辉光。

    苏醒前的最后一秒,谷靖秋看见,王座上所有头颅一齐张开了嘴,发出无声的、凄厉的啸叫。

    是为薪柴。

    ......

    “醒啦?老谷?”

    谷靖秋睁眼,身边是一脸茫然的盎格鲁人。

    朗世逸左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里攥着块形似温度计的黄铜仪器。

    那是盎格鲁人以魔能科技铸造的“深度计”,是以人类“灵觉”为灵感的发明,可以客观标定周遭污染度。

    他用力摇晃手中器物:“怎么回事,昨晚上没发生异常啊,深度计怎么一直在跳......欸?怎么又好了?”

    谷靖秋起身,拉下车窗。

    这一觉格外悠久,此时已近午时。

    酷辣的阳光照进车内,驱散些许寒意。举目远眺,已能看见人烟。

    陡峭狭窄的山路慢慢开阔起来,不远处,有一块一人高的石质方尖界碑,碑面上刻着该点的经纬度与海拔。

    Nevada,内华达州,美黎坚西部腹地,罪恶之城拉斯维加斯所在之地,治安之混乱,在全美都排的上号。

    “嘟嘟!”

    汽笛响起,那是头顶牛仔帽、身披夹克,骑着蒸汽摩托的牛仔们。

    他们三五成群,腰间别着枪囊,背上背着猎枪。见车队驶来,便将油门拧得轰隆作响。

    蒸汽机飞速运转,汽缸里喷出白雾,连同后轮带飞的尘土四溅。

    这是一种无声地武力威慑,牛仔们神色阴冷地打量着这支队伍,直到桑托斯命人将橙色大丽花旗帜打出,他们才调转车头悻悻离开。

    “cowboy.”

    朗世逸放下深度计,无不讽刺地撇撇嘴:

    “两百年前就属他们杀害的印第安人最多,这要是换了印欧混血为主的马丁内斯家族,这些人现在已经在喂狼了。”

    “美黎坚民风如此彪悍么?”

    “狂野西部,可不是说着玩的。三战失败后,美黎坚、西欧罗巴、东非和瀛洲成了诡异降临率最高的地域,当局也失去了对地方的掌控。普通人生活的风险,远超我们这些外乡人的想象。”

    “居大不易啊。”朗世逸如此感慨道。

    “嘿!朗兄弟、谷老弟!”

    老跛开着越野车凑了过来,同两人并排驾驶。

    “怎么了?”坐在副驾的谷靖秋摇下了车窗。

    “前面有个小镇,算是咱们的临时补给站。”车辆的发动机声音太大,老跛只能扯着嗓子用力喊:

    “这地方有点特殊......你们俩跟着我走,千万小心!”

    ......

    两人很快便明白了老跛的意思。

    小镇不大,除了一家酒馆以外都是些民居,拢共不过几亩地。最高的建筑是台老式抽水风车,看上去很有些年头。

    破旧的风车在风中嘎吱作响,金属塔架已经锈蚀得发黄了,顶上套了一只公牛头骨。尾舵上用涂抹小镇名字的红漆寸寸剥落,只能辩识出个大概。

    “塞利格曼”,这是这个小镇的名字。

    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

    镇子大门的横梁上用牛皮绳拴着两具尸体,其中一具已经彻底腐烂风化,另一具还有些血肉,吸引了数只西部渡鸦。

    它们似乎并不怕人,一边啄食着尸体上的血肉,一边用乌黑的小眼睛审视着来人,像是在猜测谁会成为下一个幸运儿,为自己提供肉食。

    在镇上游走的人们也像是已经习以为常,牛仔们喝得烂醉,矿工门佝偻着身子坐在另一边。

    没有看到多少牛羊,看样子镇子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矿藏了,不远处飘着黑烟的山头似乎也在证实着这一点。

    酒馆的木栅栏被啪的一声推开,一名戴牛仔帽、穿深灰色牧场主冬装的大鼻子男人领了几名小弟,朝众人走来。

    他拄了根形似枪管的机械拐杖,手掌一直在杖末摩挲,那里有个隐蔽的机括,只需勾勾手指就能击发火药。

    “看起来我们并不受欢迎。桑托斯先生最好是有备而来。”朗世逸看着桑托斯从最前方的越野车里下来,迎着大鼻子男人上去。

    盎格鲁人期待的火爆场面并没有发生,这两人熟练地碰拳、拥抱,以示友好,看起来是老熟人。

    “拉姆!我的朋友。很高兴你还是这么有活力。”

    “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桑托斯。”大鼻子男人攥着桑托斯的手,显得非常亲热:

    “我们得有三五年没见了吧?听说你在加西亚家升了职,我还以为难再见了。怎么,你这个地位还来亲自跑镖?”

    桑托斯摇摇头:“卫队长卫队长,本来就是看家护院的,跑镖而已,怎么做不得?”

    他正要再开口,却被大鼻子男人拉姆止住了话头:“其他的事晚些再说,先喝酒!”

    几人便一齐往酒馆里走。

    走到一半,桑托斯停下脚步,回头招呼:

    “老跛,请谷先生、朗先生和项公子一起进来吧。”

    老跛得令,随即对谷靖秋说道:“两位兄弟先去,我去叫项公子,马上就来。”

    他说着,压低了声音:“千万小心,那个拉姆不是善茬。”

    “他背后是戴蒙矿业,那可是横行霸道惯了的主,一旦惹上,在整个南内华达都不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