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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初现转机

    年幼命苦志却坚,身残心善盼朝颜。

    虽遭背弃仍期许,披星戴月赴雪山。

    甲四,这个失去双腿的孩子,此刻正躺在冰冷的地面,双目灰暗,仿佛是倒映着灰蒙蒙的天空。全身脏兮兮的,让来往行人掩鼻皱眉,如避蛇蝎。

    因为这几天没有要到钱的原因,早已饥肠辘辘,此刻身体非常虚弱。不时舔着干裂的嘴唇,寄希望从伤口中舔舐些血水出来。

    王诩满是愧疚,若不是当日一时冲动,或许这个孩子也不至于如此。

    四周打量一番,没有发现羊倌,想必应该是去王昭信那里了。

    抓紧时间,王诩几步上前,半跪在甲四旁边,从身上拿出一个包子,放在那粗糙的小手中。

    甲四感到手中突然有一丝温暖,不由慢慢扭头看去,正好迎上王诩那温柔关切的目光。

    他认识眼前这个好心的大哥哥,眼神之中渐渐恢复了一些神采,吃力想要坐起。

    王诩连忙将甲四扶在怀里。

    “大哥哥,别,有坏人...”甲四想要挣扎,因为虚弱,声音,很低。力量,很小。

    王诩指了指自己的嘴,摆了摆手,又用手指在地上,比划了几下。

    甲四一愣,马上便明白王诩的意思,点了点头。“我识字。”

    王诩一喜。

    “孩子,快吃吧,坏人不在。”王诩快速写下。

    甲四看到这几个字,先是一愣,连忙四处寻找,果真没有发现那几个羊倌,脸上不由浮出一丝喜色。

    随后轻轻咬了一口包子,细细咀嚼,没有想象中的狼吞虎咽。

    “怎么了?”王诩以为是包子的问题,不由在地上写到。

    “大哥哥,我见过好几个一直饿肚子的人最后狼吞虎咽被噎死了。”甲四缓缓说道。

    王诩鼻子一酸,不时抚摸甲四的后背,安慰着。

    这般年纪,本该在父母呵护下快乐成长,却没想到会是见惯生死。

    乞儿帮!王诩心中恨意更深。

    良久,甲四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将半个包子放到怀里。许是吃过东西,有了力气,脸色也不再苍白。

    “大哥哥,你是好人,快走吧。那些坏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甲四说道。

    “我带你走。”王诩不想看到眼前的孩子受苦。

    甲四摇了摇头,“不行,我走了,我的朋友会受罚的。”

    原来乞儿帮怕狗尾儿跑了,会让几个关系好的孩子在一起,一个跑了,其他人全部会受到惩罚。

    王诩一愣,没想到乞儿帮如此丧尽天良,不仅摧残孩子的肉体,还利用他们善良幼小的心灵。更没想到,小小年纪却如此懂事。

    “大哥哥,我能请你帮个忙吗?”甲四看向王诩,良久,缓缓说道,声音有些颤抖。

    王诩点了点头。

    “大哥哥,我叫罗平,林海城罗家人,你可以通知他们来救我吗?”甲四好似使出全身力气,声音急促。

    林海城是极北郡主城,至于罗家,王诩没有什么印象。毕竟他从小在莫镇长大,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现在的北山镇。

    王诩点了点头,“我怎么找到他们?”快速写下。

    “大哥哥,我是一年前在雪峰镇被迷晕带到这的。我想,在雪峰镇应该可以找到他们。”罗平想了想,说道。

    林海城路途遥远,但雪峰镇离北山来回最多五日。

    即便五天,以罗平如今的身体也不知道能不能坚持,王诩不免有些担心。

    罗平好像看出王诩的担忧,挤出一丝笑容,“大哥哥,别担心,我一定会坚持住的。”

    王诩双眼一红,看着眼前只有七八岁的罗平,心不由被什么东西揪住一样。

    在地上写了一个好,随后王诩询问罗平是否知道被拐的孩子一般会送到哪里。

    罗平有些疑惑。在得知又将会有一百个孩子要遭受相同命运之后,稚嫩的小脸不由带着怒意。

    “一般被拐的孩子会被带到破庙关上七八日,说是要磨下心性,然后让‘猎户’弄残,最后活下来的会交给羊倌负责看管。”罗平整理一下思绪,缓缓说道。

    王诩点了点头,时间紧迫。

    随后从身上掏出王灿那里拿来的钱,在地上写到。“这钱,你分几次交上去,坚持等我回来。”

    罗平接过钱财,眼中微红带泪,吃力的点着头,“大哥哥,我等你回来。”

    王诩深深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去。

    他不知道罗平的家人能不能帮上忙,但他没有其他办法,也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

    目送王诩离开,罗平自己也不知道为啥会相信这个只见过两面的人。

    或许,是王诩的眼神,或许,是那带着温度的包子....

    但罗平就好像王诩一样,两个人都别无选择,唯有赌上一把。

    罗平不知道羊倌什么时候回来,留下今天所交的讨银,看着剩下的钱,思索着。

    没有将钱埋在这里,因为羊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安排他们每天乞讨的地方都不一样,此外防止有人私藏,晚上都会搜身。

    他也想过将剩下的钱分给其他的伙伴,但看着自己双腿,不由陷入回忆之中。

    罗平抓着还在渗血的伤口,盯着不远处,被丢弃的双腿。剧烈的疼痛,让豆大的汗珠侵染全身。但他依旧死死咬着手臂,告诫自己千万不能晕过去,他亲眼见过太多人因为疼晕过去便再也没有醒过来。

    “甲四,你为什么不认命?”面带狞笑的“猎户”旁边,一个独臂男孩看向罗平。

    “我把你当朋友,为什么?”罗平咬着牙,质问道。

    “你跑了!你自由了!凭什么我要受罪?”独臂男孩语气很是癫狂。

    “我说过会回来救你们的。”罗平眼中满是哀伤。

    “认命吧,要死就一起死。”独臂男孩吼道。

    一旁的“猎户”饶有兴趣的看着,用嘲笑的目光看着躺在地上的罗平。

    ...........

    罗平从记忆中回过神,依旧盯着王诩离开的方向。

    “大哥哥,我相信,这世上一定会有好人的。”

    将剩下的银两仔细包好,直接张嘴吞了下去。

    做好一切之后,罗平换了个姿势,此刻,他眼神不再空洞。因为,他有了希望,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

    王诩不敢耽搁,直接找到驿站。赶上最后一辆去往雪峰镇的马车。

    王诩不知道一年之久是否还能找到罗家人,自从经历自己家族的事,他对所谓的家族很是避讳。不知道罗平在罗家的地位,也不知道罗家是否能帮上忙。

    前路皆是未知。

    但王诩没有选择,毕竟自己不是仙人,没有快意恩仇,只能每一步如履薄冰,不敢有半点偏差。

    王诩轻叹,心里很清楚,在没有绝对实力面对王家之前,这么做无疑是节外生枝。

    其实最好的选择是不予理会,暗自积攒力量,但想到那些可怜的孩子,若冷漠无视,又跟那些乞儿帮的畜生有什么分别。

    “无愧于心,尽力而为便好。”王诩听着车外的马蹄声,夜幕降临,透过窗户看着满天繁星,缓缓叹了一口气。

    极北郡,主城林海城,背倚坎北名山天安岭,天安岭连绵山脉,森林茂密。林海城如天堑横卧其中,因此得名。

    除了主城因位于天安岭出口,地势平坦外,其他莫镇,北山,雪峰,沿河,松林,落叶六镇皆位于群山之内,以山而名。因其位于林区之内,不易建城,虽称为镇,但林区地广人稀,其区域之大不亚于普通城池。

    雪峰镇位于天安岭中雪峰山脚下,雪峰山常年积雪,四季皆冬。因其独特的环境天气,每到夏天,便会有很多外乡人不远万里前来游玩。

    王诩抬头看着那如擎天支柱,直插云霄的雪峰山,也不由感慨天地的鬼斧神工。

    正值初夏,雪峰镇来往行人却皆穿冬装,也算奇景。王诩还好早有准备,却也不显得突兀。

    独自走在街上,暗中观察。身处异地,若表现过于惊奇,会暴露自己外乡人的身份,势必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走进一家不起眼的酒馆,王诩来到火炉一侧,点了几道普通菜品,独自坐下。

    茶摊酒馆,自古便是消息最为灵通的地方,什么奇闻秘辛,坊间琐事,都有。这个道理王诩当然明白。

    “客官,这么晚不回家?”小二上好菜之后,丝毫没怀疑王诩是外乡人,毕竟到雪峰镇游玩的外乡人是不会选择自己这家小店的。

    王诩比划一下自己的嘴,表示不能说话之后,小二便不再多言。

    “最近外乡人越来越多了。”邻座,几个人喝着烧酒,交谈起来。

    “可不是随便哪个地方都能在夏天看到雪的。”另个人哈哈一笑。

    “管那么多干嘛,有钱赚就行了。”

    一个裹着裘皮的肥胖男子叹道,“平时不值钱的物件,卖给那些外乡人,至少赚上几十倍,我到是希望天天如此,可惜,夏天太短了。”

    “这倒也是,外乡人的钱太好赚了。”其他几人附和着。

    “唉,要是能找到罗家那丢的孩子,领了赏银,够我十辈子花的,也不至于整天如此精打细算。”

    听到这话,王诩不由暗自将身体凑近一些。

    “那画像不清不楚的,我都怀疑是不是罗家人拿咱们开涮。”旁边的人抱怨道。

    “一百金,这是一般人能拿出来的?”肥胖男人嘲笑道,“不过,画像若是画得仔细,这孩子反而就找不到了。”

    “哦?”

    其他人有些疑惑,这寻人不该是越详细越好嘛。

    肥胖男人笑而不语,摆出一副很是高深的模样。

    茶余饭后的谈资,几人也不纠结。随即又喝起酒来。

    王诩见此,直接结账起身离开,丝毫没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罗家人很精明,罗平的身份绝对不一般。

    找罗家人不难。

    王诩戴好帽子,走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