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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这就是命

    “好吧!我承认,这本来就是一把剑。”

    瑞文把前因后果告诉了他们三个,原来,她的父亲想要送一个礼物给总督,这个任务就落到了她身上。

    又因为她是个铁匠的缘故,所以她用一块好铁打造了一把宝剑,打造这把宝剑的时候,她突然之间来了灵感,所以就制作成了这个样子,本来打算把这把宝剑交给父亲,可一大早就遇到了伊莎贝拉和安娜。

    “所以,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

    训练了一天士兵,到了晚上韦恩才有时间测试。

    本来中午要和安娜找个安静的地方回忆一下往事的,结果公主非要他回去,等回去以后又不说有什么要紧的事,他只好又操练了一下午士兵。

    他找到一个离营地不远的密林,手中提着两把剑。

    “你确定要这样做?”

    理查德没有答话,只是点了点头。

    只见密林中一个光头手持双剑朝着四周的树木砍去。

    韦恩专注的操控着左手,理查德控制着他的右手,分工明确,威力自然不同凡响。

    如果敌人第一次面对他,见到他这个路数,恐怕都不知道怎么防御。

    你防了左剑,就无法再防右剑,防了右剑,就无法再防左剑。

    这就是理查德教给他的双手剑法。

    “正所谓单剑看手,双剑看走,你的步法不是很稳健也得需要训练。”

    就这样,韦恩白天练兵,晚上训练,时间很快就正式来到了秋季。

    秋天正是战争的季节,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肃杀之气,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正是丰收的时候,盗匪们都会下山去抢劫粮食。

    而长夜城的平原上已经没有盗匪的容身之所,因为起义军已经来到了这里。

    “首领,要不是你拦着,我早就干掉他们了,我手中的长刀早就饥渴难耐了。”

    说话的是一个身穿绒皮衣服的男子,此时他正在向一个起义军首领汇报情报,这个首领正是贞德。

    贞德看了看四周的手下,叹了一口气,她又何尝想拦着对方,不过眼下并不是时候,他们新招收的兵员还没有经过训练,恐怕发生战斗就会吓得扔掉武器四散而逃,这种情况不是她想要的,她想要的是一举歼灭敌方。

    她本来在新月省和海鬼将军合兵一处,不久之后她发现对方正和一股海上的神秘势力混在一起,她总感觉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所以她就自告奋勇来到了长夜省,可海鬼将军那边又派了一些人来辅助她。

    说是辅助她,可她的实力只有青铜,派来的人中可是有着白银的实力,实力差了一级,话语权自然弱了几分。

    那些人无一例外全都是狂信徒,打起架来也全都不要命,而且每天都要对着海神的雕像祷告好几个时辰。

    尤其是那个家伙,简直是个魔鬼,她看向不远处的一个空地上,一群信徒围成了一个圆,最中心有一个非人状的信徒闭着眼睛举着一个怪异的海神雕像嘴里念叨着什么。

    这个最中间的信徒有着人的躯干,但脖子上却长着一个大大的鱼头。

    这个鱼头人身的家伙叫奎克,信徒们都称呼他为深海夜叉大人,但贞德内心中就把他叫作鱼头人。

    那些打着海神名号的狂信徒们下手极其狠辣,连儿童都不放过,有的时候他们两拨人就会起冲突,每次都是贞德从中调解,因为眼下实在不是内讧的时候,他们一同的敌人是那些邪恶的南国军队。

    不过也不是没有令人高兴的事发生,那就是每天都有村民自发加入他们,这让贞德受到了很大的鼓舞,他们起义军的力量只会越来越强。

    想到这里贞德站起身来,她内里穿着皮甲外面蒙着一层裘衣,任由风儿把她身后的绿色披风吹得铮铮作响,尽管在战场上身穿这么显眼的披风会加大她受到的危险,但她从父亲手中接过叛军首领的位置那一刻起,她就不惧任何的危险。

    她看向身后,那里有着一小片山丘,但贞德知道敌人就在山丘之后,一直死死地咬着他们不放。

    要不是那个叫奎克的鱼人非要隐藏实力,他们也不会被这些家伙从落日省被追到长夜省。

    山丘后方。

    一群士兵正在生火做饭,擦拭武器,为首的正是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家伙。

    如果韦恩来到此地的话,他就能认出来这群人的长官,正是那天想要杀了他的骑手。

    阿斯特的心情十分烦躁,他原本有着令人羡慕的职位,而且差一点就能当上第一军团骑兵统领凯恩的副手,可现在呢?

    他居然被下放到步兵那里去了,步兵和骑兵的差距是个人都知道,他的地位一落千丈,自然已经没有人恭维他了,昔日的同僚见到他也装作一副看不见的样子,虽然他气的肺都要炸了,但也无可奈何。

    原本日子就这样过去,但仰仗神明保佑,他巡逻的时候偶然发现一股叛军,所以他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通报给了顶头的步兵长官,长官当即批给了他一个大队的步兵,几乎将近一百人。

    领着这些正规军死死咬住那些叛军,可每次总是落后对方一步,时间越久他越烦躁,如果他再拿不出成绩出来,恐怕现在的长官也会对他失望至极,突然间他想到一个主意,一个能够保住他位置的主意。

    想到这里,阿斯特望向了不远处的村庄。

    而此时的村庄中,韦恩正领着一小队人在购买着训练所需的食物。

    往往在村庄购买食物要比在城里划算,因为城中的物品都要另外征收一笔税款,所以韦恩他们自然选择在村庄中购买食物。

    南国的钱币就是第纳尔,理查德告诉韦恩一第纳尔等于他家乡的一块钱,但这里最低消费就是一第纳尔,因为容易计算,所以就没发行其它的货币。

    无论你想买什么,只要你拿出一个第纳尔,别人都会给你价值一个第纳尔的货。

    要是不够的话,还会再补,比如一个第纳尔可以购买两个面包,如果对方只有一个面包,那么对方就会再给你一个价值一个面包的其它东西。

    只发行一种货币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村民们使用。

    韦恩足足换了一大车食物,其中甚至包括一头牛。

    就在他们将要离开的时候,村庄中来了一群不速之客,大概三十个人左右,看打扮像是盗匪。

    这群不速之客二话不说就开始放火烧村,韦恩见到这一幕顿时就忍不住了,招呼着手下,自己则提着两把剑冲了上去。

    来到放火家伙的面前,一剑带走了对方的性命。

    “是你?”

    听着这个熟悉的声音,韦恩抬头望去,一见到阿斯特的脸,他就知道到了该报仇的时候了。

    对方的身份他自然知道,那么这群盗匪自然也是假扮的了,不过他手中的双剑并没有停歇,这些家伙既然能跟着对方执行这种任务,那么死得就不冤。

    “队长,我们来了。”

    这个时候,韦恩带领的小队都冲了上来,尽管他们一行只有十几个人,面对对方数倍兵力于己方,他们也没有退缩,因为他们相信韦恩,只要有队长在,一切困难都不是困难。

    战斗一触即发,韦恩率先冲向了阿斯特,一路上拦截的盗匪们全都不是一合之敌,如果他们还穿着作战专用防具的话,还不至于死得那么快,但他们换上了盗匪们的衣服。

    只能说这就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