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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立传

    燕南雁撇撇嘴,这才没再反对。

    沈仙对长风镖局诸人的反应看在眼里,也看得出那老范对他有防备之心,却也只当不见。

    他并非不想救人。

    只不过他有些事若真如他所料,那么由他们去救那些百姓,目标太大,到最后很可能救人反害人。

    这些事解释是解释不清楚的。

    说了他们也未必会信,到时能亲眼目睹,他们自然明白了。

    ……

    时光如隙,转眼便已过了月余。

    一队镖队行走在越来越宽敞的官道上。

    前后都有镖旗,旗上“长风”两个大字,迎风舒卷。

    正是沈仙与长风镖局一行。

    燕氏兄妹骑着马,走在最前面。

    身边还有两骑男子,一个怀抱长刀,一个腰悬双鞭。

    与沈仙最初所见一般无二。

    前者名叫范一尺,后者唤作高揖。

    范一尺骑在马上,一路频频回头,朝镖队中的一辆马车看去。

    这时终于忍不住和边上的人嘀咕道:“这书生倒是舒坦,天天缩在马车里看书,日晒不着,风吹不着的,就一本破书,天天翻夜夜翻,都快翻烂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咱们倒成伺候他的了。”

    燕南雁瞪了他一眼道:“你懂什么?那叫尾、尾……尾鞭……尾鞭三绝!”

    自从在老槐与社君同归于尽之后,在被关押鼠穴的百姓一事上,她见识到了沈仙的料事如神的本事,就彻底改变了对沈仙的态度。

    从原本的有些嫌弃,到如今的崇拜,转变得彻彻底底,是容不得别人说他半句不好。

    另一边,那腰悬双鞭的高揖原本充耳不闻,双目放空,毫无焦距地望着前方,此时忽然转过头来:“尾鞭三绝?这是哪家哪派的绝学?江湖上成名的鞭法我都了解一二,这什么鞭法我怎么没听过?竟敢称三绝?”

    “……”

    走在最前面的燕西风终于忍不住了,回过头来:“那叫韦编三绝,小妹,你既然有幸,得先生亲自指教学问,便应当好好用心才是,否则岂不是辜负了先生一番好意?”

    燕南雁皱眉:“我说的不就是尾鞭三绝吗?一样嘛!”

    燕西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古时书与今时书不同,古时以牛皮为绳,系竹简为编,刻字为书,所谓韦编三绝,便是指反复翻阅书简,连编系竹简的熟牛皮都能翻断,足见其勤,这韦字是指熟牛皮等系书之物,不是什么尾鞭。”

    幸好他在沈仙教授时,也在旁偷听,暗暗记了下来,否则这会儿还没法教育妹妹。

    燕南雁姣好的面庞一红,旋即恼羞成怒:“哎呀,都一样嘛!你不是听懂了吗?”

    高揖此时已经明白,这并不是哪家鞭法绝学,顿时失去了兴趣,转回头去,眼神继续放空。

    燕南雁脸色通红,但眼前之人一个是自家哥哥,平日躲都躲不及,哪里敢与他斗?

    一个是痴的,眼里只有自己那两根鞭,别的根本不放在眼中,你跟他讲道理他左耳进右耳出,你跟他耍赖,他能直接拿双鞭抽你,完全没法欺负。

    剩下的就只有一个了。

    怒目瞪着范一尺:“还有你呀!沈先生救了你性命,你竟然背后指摘人家,你还有良心吗!”

    范一尺面皮微微抽动,身子向后仰,以躲避喷到脸上的口水。

    等她喷完,才心虚地小声道:“那也不算是他救的,要不是那棵老槐树……行行行行!我又没说什么,我只是奇怪罢了,一本书翻来覆去读了这许多遍,不会腻烦吗?”

    燕南雁收回狠狠的瞪视,一双月牙眼斜睨,充满不屑:“所以人家是先生,你?”

    “就只配端茶倒水!快晌午了,先生该饿了,快去给先生准备吃的!快点!”

    “……”

    “去就去……”

    范一尺骂骂咧咧地掉转马头,去取了些吃食。

    这事本来还轮不到他来,不过为了躲避恼羞成怒的女人,他宁愿去伺候人……

    “沈先生,该用饭了。”

    下马拿着一包干粮和水,来到马车前,撩起车帘。

    车厢中,沈仙正手捧书册,看得入神。

    一只银貂,就靠在他膝侧,两眼盯着沈仙手中的书,看得比沈仙都要投入,连范一尺呼唤都未觉。

    还有一只白毛鼠儿,却是四仰八叉地躺在一旁,睡死了过去,细微的呼噜声此起彼伏。

    这一副景象,就算是范一尺这等江湖中打滚的糙汉子,也不由感觉到几分宁静安祥。

    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大多数读书人都受人尊敬。

    他没有读过多少书,说不出什么华丽的语言,只觉得像沈仙这样的人,真的有一种魅力,无时无刻都在影响着旁人。

    一念及此,范一尺便想到了燕南雁这段时日的变化,他与燕南雁从小一块儿长大,哪里看不出来她的心思?

    好在他也是江湖豪侠一流,心中黯然,暗叹一声,便将种种念头甩去,脸上再度带着平日的爽朗笑容,又叫了一声。

    被范一尺这一叫,沈仙终于从文字中惊醒,这才发觉靠在膝侧的的银貂,还有一旁呼呼大睡的白毛鼠,不由莞尔。

    也没有惊动银貂,手里仍捧着书册。

    这书册沈仙自己从宿世记忆中忆录下来的一部《尔雅》,当初银貂潜入他房中时,偷阅的那几页书,正是出自其中。

    虽然已经翻阅了不知多少遍,而且这是一部辞书,并无半点趣味可言,反而枯燥无比,但他仍旧看得津津有味。

    月余以来,他日夜不缀,将全书一万三千余字都忆录下来,其余时间都在翻阅这本书。

    不仅是因为此书是他解读诸多古籍文章的基本,也是因为他发现这部书读起来,文思墨增加得最快。

    沈仙抬起头,看了眼车外,天还没亮,从上一个客栈出来,此时太阳已经东升,金霞万道。

    “多谢了。”

    他想尽快“读”出足够的文思墨来。

    在老槐舍身取义,与社君同归于尽后,他本就生起了念头,定要为老槐立传。

    之后因那截青木之精,玉笔乾坤中出现的那卷崭新的情思简,令他这个念头更加迫切。

    玉笔乾坤中的变化,必定是与老槐留下的那截青木之精有关。

    或是因为青木之精正好能激发那盏青铜鹤衔云日灯,或是因为青木之精与那部《西游释厄》之间有什么联系,或是因为老槐事迹本身对玉笔乾坤便是一种“资粮”……

    不知道是否因玉笔与他之间隐隐心意相通,令他有种直觉,玉笔乾坤中的变化,无论是对已死的老槐,还是对他自己来说,都将有着极重大的影响。

    这种直觉,令他有种明悟,或许待他用那卷情思简成功为老槐作传后,便能见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