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武侠仙侠 » 诸天从一场球赛而来的武侠之旅 » 第2章 洪七公

第2章 洪七公

    大山之巅,大风大雪,大手一挥,大侠杀人。

    洪小帅就是再傻也感觉到这里的不一样,没认错的话,神威凛凛的老翁就是九指神丐洪七公,倒地伏诛的五人是藏边五丑,可是这段跟自己记忆中的有些偏差。第一,洪七公并没杀藏边五丑,这五个挨千刀的货是夹在洪七公与欧阳锋的掌力中间,而被震成废人了的,第二,如果他真是洪七公的话,那这里欧阳锋、杨过该登场了。那我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我穿越了?因为诸葛亮来了都得输二百的世界杯,我就穿越了?太匪夷所思了吧!

    那老翁见洪小帅问道,饮了一大口酒,吓道:“不错,我就是洪七公!你这个娃娃来这华山之巅干什么?是不是与那藏边五丑是一伙的?”

    洪小帅只觉得脑中一片混沌,我说我看完足球去尿尿,然后一睁眼睛就在这了,你信吗?他娘的,我自己都不信。怎么办?编吧,硬着头皮编吧,编一个自己都不信的老套故事:“七公,我是一个远方而来的商人,途中遇到劫匪,同伴不幸丧命,自己被劫匪追击,慌不择路的跑到这来的!”

    “至于我贩卖的货物,再被追击的时候早已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要说我的货物有什么独特之处,你看我这衣服,始祖鸟最新款羽绒服,轻量保暖,防水透气,这么冷的天没冻死我全靠他了!”

    这套说辞连鬼都骗不过,可是洪七公却毫不在意,只是点了点头,也不深究,反而拉过洪小帅,学着他的动作,把拉链拉开,合上,然后再次拉开。他重复开合着拉链,目光越来越炽热,最后方道:“这个好,奇思妙想,巧夺天工。”

    谁能想到洪七公竟会对一条拉链兴趣十足,在洪小帅的世界里拉链随处可见,可他从未看过,他并不知道这种现代人已经习以为常的物品,以其方便实用而改变了人类的生活,与核能的应用一起,被称为上世纪最重要的十大发明。

    眼见洪七公不再追问自己,也知洪七公行侠仗义,嫉恶如仇,乃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当即大着胆子问道:“七公,你老人家怎么会到这里来?”

    洪七公指了指地上的几具尸体道:“老叫花本来在广东尝尽美食、大快朵颐,好不快活,可这几个怂货竟然跑到广东作恶多端,滥杀无辜。我本想将他们一杀了之,但这几个狗东西鬼的很,竟然分头行动,我想杀一个容易,想要全歼就难了,索性一路跟着他们,等着他们聚齐,然后一举歼灭,哪知竟然由南而北,千里迢迢一路跟上这华山,才在这里一举毙了几人。”

    又拍了拍肚子道:“咱们不说这个,肚子饿了,吃饱了再说。你去拾些枯枝干柴来。”洪七公在背风处生起火堆,用四块石头将火堆围住,从背后取出一口小铁锅,架在石上,抓了两把雪团放在锅内,道:“早听说这华山之阴,是天下极阴寒之处,所产蜈蚣最为肥嫩,鲜美无比,你小子今天可算有口福了,走跟我取蜈蚣去。”

    话音一落,已是几个起落,已纵到两丈高的峭壁之上,恐高的洪小帅连走路都打滑呢,见到如此陡峭的山势,哪敢跟上,只得大声喊道:“七公,我还是在这照看火堆吧!”

    洪七公怒道:“没用的小子。”转身飘然而去,只留下洪小帅一人及五具尸体。

    洪小帅蹲坐在火堆旁,边烤火边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结果就是想破脑袋也毫无头绪,唯一可以确定就是自己真的穿越了,至于穿越到什么地方就不得而知了。

    而且自己也没有像网文写的那样出现系统面板,更没有听到网文中的提示音,宿主已绑定,系统已绑定,技能加1,……靠,怎么办?按这局面来看,我是连新手村都出不去,明天就得给藏边五丑陪葬。

    洪小帅看了眼已经硬了的藏边五丑,然后吸了口气,认命地挺起胸膛,脑里又回响起那个最近常常听到的自我质问。

    就这么当一个平凡的上班族,自己真的愿意吗?放弃创业致富的梦想,舍弃壮志雄心,庸庸碌碌,终此一生,这样子选择真的甘心吗?

    这个问题之前想过多次,却始终没有一个很肯定的答案,自己反复迟疑着,不停地想着,就是答不出来。

    然而,那个答案……此刻却是再也清楚不过了。

    ……如果老天让我再选一次,我一定当一个老老实实的上班族!

    想到这里,洪小帅悲从中来,在这华山之巅不由得哭出声来。

    只听一声吓骂:“你哭什么?”接着一个布包袱落在脚旁,却原来是洪七公回来了。

    洪小帅也是要脸的人,也是茅房拉屎脸朝外的汉子,当即挺了挺胸膛道:“谁哭了,是这山顶太冷了,冻我的流眼泪了。”

    洪七公哈哈一笑,也不拆穿他这拙劣的谎言,反而说道:“把这包袱打开,爷爷让你尝尝这美味。”

    洪小帅依言将包袱打开,只见包袱内是一只死公鸡,这时候鸡身上鸡身上咬满了百来条七八寸长的大蜈蚣,红黑相间,花纹斑斓,都在蠕蠕而动。洪小帅眼见这么多毒虫顿时心生畏惧,只敢远远瞧着,不敢走近。

    洪七公却是大为得意,说道:“蜈蚣和鸡生性相克,我昨天在这儿埋了一只公鸡,果然把四下里的蜈蚣都引来啦。”

    洪小帅心中暗自奇怪,“好歹我也是看过贝爷求生,无穷小亮科普,我记得蜈蚣是掠食性的生物,生活在阴暗潮湿的角落以及树叶枯木堆中。昼伏夜出,喜欢捕食昆虫及其幼虫,大的蜈蚣甚至能捕食青蛙,蜥蜴和蛇。

    它和螳螂是一样的,爱吃那口热乎的,根本不屑于吃腐肉。洪七公你在华山上埋了一只鸡,第二天收获一堆蜈蚣的概率简直比中福彩500万还低。而且还七八寸长啊!这可是热带才有的啊。

    这些话当然不能宣之于口,金庸说有,那就是有!

    只见洪七公扯住一条蜈蚣,抛到已经滚开的雪水之中,只是一烫便将蜈蚣烫死,随即拎出,掏出一把小刀,斩去头尾,轻轻一捏,壳儿已经脱落,口中却是说道:“奇怪,奇怪。”

    洪小帅接梗的意识已经深入骨髓,当即不假思索道:“哪里奇怪?”

    洪七公摇了摇头道:“古籍中记载这蜈蚣剥壳之后,里面的肉应该雪白透明,犹如大虾,甚是鲜美,可这蜈蚣竟然除了浆液就是内脏,岂不怪哉!”

    洪小帅后世去过数次云南,也在云南吃过油炸蜈蚣,这蜈蚣内部就是一个空壳,说白了就是和一般炸昆虫一样只有一张皮。咬一口,嘎嘣脆,哪来的什么肉啊?比不上蚂蚱,它连蝎子都比不上,毕竟蝎子还是有一点肉的。至于能剥壳里面有雪白鲜美之肉,那不是蜈蚣,那是皮皮虾。

    眼见洪七公对这蜈蚣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洪小帅当即决定赌一把大的,道:“七公,我知道这另外一种吃法,不如我做给你尝尝。”

    “哎哟,你这小子还有这能耐。”

    洪小帅依稀记得“小亮”说过,蜈蚣的毒素和蛇毒一样是几种氨基酸构成,不进入血液是根本不会中毒的。当即大着胆子将公鸡上这几百条蜈蚣一一拨落在锅中。

    氨基酸自带鲜味,蜈蚣又足够多,片刻后那锅水竟然飘出阵阵香气,洪小帅指着锅说道:“七公,尝尝这汤怎么样?”

    洪七公斜了一眼,冷冷的说道:“蜈蚣临死之时,将毒液毒尿尽数吐了出来,是以这一锅雪水剧毒无比。你让我喝这汤,按的是什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