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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探子

    滚滚江水,烟波浩渺。

    光阴流转,日月飞移。

    转眼又是一年春。

    江湖,如江似湖,后浪推前浪,新人换旧人。

    任你名头大的惊天,可时日长了,总免不了遭人遗忘。

    人,总是善忘。

    好了伤疤忘了疼。

    在归元门所属的战船上,摆置着一尊古拙沉稳的宝座,上面,坐着一个人。

    那人坐的很随意,扶额撑首而坐,稍稍倾斜着身子,显得有些漫不经心,疏懒的像是在小憩,冰冷的青铜罗刹面具,一双眸子,半开半阖。

    她身上披着件红色长袍,一头乌发打理得规整。

    宝座下方。

    一个个身影久待多时,却无一人敢出口发声,他们仿佛一尊尊石雕泥塑般的人儿似的,好像在等着上座那人睡够了,睡足了,自己醒来,垂目静立,不敢言语。

    直到一旁的宁休轻轻敲击扶手,那人才转醒。

    “消息打探得怎样?”

    一声轻低传遍了整个的声音响起,才有人越众而出。

    “启禀少主,根据探子来报,那袭击孙长老府上的是快活林的人,目前已经派人前去捉拿快活林高老大。”

    “继续说!”

    清寒声音再起。

    有人恭声道:“回禀少主,夜袭西湖地牢救出任我行的人乃是日月神教圣女任盈盈,天王老子向问天,还有华山弃徒令狐冲。”

    “那令狐冲剑法高超,我们派出去的人都不是他的敌手。”

    “还有那任盈盈,一手蛊术诡异非常,难以对付。”

    “任我行擅使吸功大法,在吸食数十人后功力恢复大半,非凝聚真元高手不可力敌。”

    宝座上的李锦儿缓缓睁开了眼睛,但见那双眸子就像是弥漫着一层水雾,幽深难窥,晦暗不明,闪动间,像是黑夜中包裹的两颗星辰,精光爆现。

    她身为女子,面容柔美,自然有人会产生轻视,而这鬼面狰狞,带上面具正是为了效仿高长恭带鬼面震慑千军。

    宁休此刻开口道:“那快活林土鸡瓦狗,孙长老等人已去,想来不日便会听到消息。至于任我行等人,便交给我对付就是了。”

    李锦儿已坐直了身子,双手拢袖,淡淡道:“有你出手,定然是马到成功。那令狐冲武功又至了什么地步,竟然能杀得你们丢盔卸甲。”

    有人应道:“那令狐冲剑法实在精妙,若非他并无杀心,恐怕我等已经见不到少主了。”

    李锦儿闻言发出阵阵轻笑。

    “跳梁小丑罢了!”

    “令狐冲倒是风头正盛,看来此人剑道已成,寻常先天高手都已经不是他的对手。”

    “各方舵主堂主,听令!

    “属下在!”

    但见大船之中,人声汇聚如大江大浪,足有百余人,纷纷单膝跪地。

    沉吟片刻,陡见李锦儿双眸豁然精光爆现,冷厉清寒,淡淡话语落地。

    “就以十五日为期,如今正好初一,待月圆之夜,各方掌旗者,夜尽天明时,皆需悬旗于世,号令各舵帮众,捉拿任我行令狐冲等人,一律擒杀,若遇日月神教叛徒,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杀!”

    ……

    扬州城的城郊处,一间客栈已关了一年多了,门窗亦是黯淡失色,变得破败古旧,像是许久无人打理了,窗纸也已被风雨吹烂,透过上面的窟窿望去,里面摆置的桌椅上,早已积满了尘灰。

    三两只误入其中的麻雀,在里面叽叽喳喳的四下乱撞,寻觅着吃食。

    便是连个照看的人都没有。

    这里已经很久没人来了。

    起初这里接待往来商客,生意兴隆,只是不知何时,这里早已人去楼空,空荡极了,一丝人气都没有。

    旗杆上“运来客栈”的旗子这会是破破烂烂,在风中飘飞个不停,像是被狗啃过一样,满是窟窿。

    几乎没谁知道这里的人去了何处,一夜之间只似人间蒸发了一样,沉寂无声,再无热闹。

    只有少部分人知道,这间客栈是遭了江湖仇杀,老板一家老小十几口人,皆死于非命,尸首被吊在客栈当中。

    自此之后,一到了夜里,这里就好莫名响起呼呼的鬼哭之声,瘆人异常,以至于再无人重开生意,甚至连行人都会绕道,以免沾了霉头。

    而今日。

    客栈门前的石台上,蓬头垢面的邋遢汉子,喝的醉醺醺的摇摇晃晃的走到近前,蓦的脚下一软,已依靠着木门倒了下去,也不呼痛,嘴里转眼打着呼噜,发着鼾声。

    荒野寂静,冷冽的东风掠过,拂尘扫叶,带起的声响,令人心头生起一种身在江湖的哀凉感受。

    忽听一阵快马驰骋之声,铿锵而来,宛如擂鼓,惊的尘嚣飞卷,落叶飘散。

    喝破了寂静,也踏碎了寂寥。

    马蹄声由远及近,飞快逼来。

    骑马的人身穿暗淡长袍,只蹙眉看了看门口那个吐的一地狼藉的醉汉,又看看空空荡荡的客栈,嘴里骂了句“晦气”,转眼又已不见。

    醉汉摇晃着酒瓶,许是发觉没酒了,才有撑地而起,踉跄着朝客栈对面行去,他三拐两拐,绕进一条窄胡同便没了踪影。

    而在那阴暗潮湿的巷弄里,有个鸡毛小店。

    连日来,下了几场冷雨,令这里几乎变成了条臭水沟。

    这样的地方,若真要做生意,只怕任谁都要亏个血本无归。

    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倒不如说是何处不江湖,有江湖,就有人。

    这般阴暗泥泞的地方,也有人。

    鸡毛小店开的偏僻,前面卖些粗劣的吃食,后面有个三五间的简陋客房,门口挂着一条满是风尘的蓝布帘子,在风中微微飘摆。

    天很暗,驼背的店主弓着身子,在柜台上点了盏灯,自顾的坐在一角喝着酒,小酌慢饮,无人打扰他,他也不想去打扰别人。

    店主姓孙,都叫他孙驼子,是个侏儒。

    可他那一双手却很大,很厚,很硬。

    稍稍捋了捋老棉袄,再深的褶子,也能捋顺了。

    那个醉汉趔趔趄趄地走了过来,当见到孙驼子时,眼里恢复清明,嘴唇动了动。

    说的是:被发现了。

    而这时,孙驼子会心领意,连忙把门关掉,匆匆去取信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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