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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这姑娘不错,配得上我

    姜润心里苦。

    只不过发了两条评论,怎么就被大灰狼给惦记上了呢?

    她那万年没有动静的私信列表甚至冒出了小红点,打开一看,全是好奇者的评论:

    “哥们,你和陈信是一伙的吧?为了炒作挑战好声音的噱头?”

    不止列表。

    就连她一直是个位数的粉丝数量,都变成了两位数。

    很明显,这些都是作品点评家截图她评论带来的影响。

    姜润双眼无神地抬头望天,想着要不要把这个账号给注销了,可一想到她在里面关注了不少的音乐博主,内心还是有些不忍。

    “小润,抽签结束了,你周日的时候留在杭城现场。”经纪人敲开了门,传来又一个噩耗。

    姜润两眼一黑。

    杭城......

    陈信的海选地点。

    那家伙都被节目组这么宣传了,赶来现场观看的人肯定不少,再加上他作品点评家的恶名,那天的现场指不定会闹出什么样的事来。

    而她,偏偏要留杭城。

    “就那么一天。”经纪人兰姐解释着,“你也知道节目的海选机制更改了,没办法的事。”

    海选不再是前几季的流程,那会还要经历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但今时不比往昔。

    为了节目质量,也为了借着陈信的热度早早上线节目,筛选流程更简洁,也更严格了。

    节目组将其缩减成了两轮比赛,第一轮就高要求决定晋级与否,而第二轮,更是需要导师到现场决定去留。

    当然,评委也有。

    但这一流程,能让导师更早发现自己的心仪队员,也算是给《好声音》创办至今的节目效果“抢选手”做铺垫了。

    “你不知道多少人想和我换。”兰姐还在那絮絮叨叨地说着,“肖大东和李振华的经纪人眼睛都红了,这可是能接触陈信的好机会啊,现在那小子绝对是各大公司的香饽饽,大伙都想把他签进自家公司。”

    “兰姐。”姜润弱弱地说:“要不换吧?”

    “你这姑娘犯什么傻啊?”兰姐疑惑道:“你难道对陈信不感兴趣?”

    姜润:“......”

    感什么兴趣?

    我恨不得离他远点!

    “人帅,唱得还不错,而且最关键的是,他会写歌。”兰姐耐心解释:“你不知道,我们公司那几个平时不来的创作大爹,这会都赶着来公司开会呢,那一群老家伙凑到一块研究陈信的《兰亭序》,家都不回。”

    说到这里,兰姐忍不住啧啧感慨,“你是没见那阵仗,估计老婆跟人跑了他们都不带理的。”

    “那我也没必要对他感兴趣啊......”

    “誒。”兰姐叹了口气,“你想想看,陈信那么年轻,就能写出《兰亭序》那样的歌,再给他几年时间,就算没唱出个什么名堂,转头去搞创作,也绝对是个大爹级别的人物。

    我知道,你不想和公司续约了,想弄自己的工作室,想自己安安静静的一个人唱歌,可创作大爹他们不缺歌手啊,各家公司都宝贵着呢,你以后估计也要不到那种人给出的歌曲了。

    但我们能自己找人啊,陈信,那么好的人选,把他收进你石榴裙下,以后就不用愁歌了。”

    姜润:“......才不要。”

    乐坛几十年,一时爆火后又默默无闻的创作者多了去了,只有一首歌爆红,在她心中的分量还是不大。

    再说了,就陈信那喜欢惹事的性格......

    如果自己真的和他合作,那以后的日子肯定不会那么平淡了!

    “傻姑娘。”兰姐忍不住摇头,“这哪是你想不想要的问题,这是能不能抢到的问题,看着吧,这周日的时候,如果陈信表现不错,哪怕比之前差那么一点,也会有公司抢着签他。”

    ...

    周日。

    今天的强盛商城同样人山人海。

    “从现在开始,这里叫做陈信广场。”

    “对!信哥说的对!”

    陈信和胖子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唱一和,他们头戴墨镜,身穿裁剪合身的黑色西装,脚下皮鞋锃亮,一副黑帮大佬的作派。

    西装是那天跑商场买的,定制的玩意儿,一件四万多。

    陈信甚至多花了三万块加急费,目的是快点拿货,在他看来,在装哔面前,金钱完全可以让道,更何况一首《兰亭序》让他有了不菲的收入,前两天卖出了KVT的授权,对方很爽快,十五万秒到账。

    不仅如此,各大音乐平台的播放量和购买都是钱。

    只是没到账。

    胖子对此并没有意见,在他印象中,陈信本就是花钱如流水的人,这样的人对金钱没什么概念,能用钱解决的事对他来说都不算事,好像他从没思考过以后,也根本不担心贫穷。

    再说了......

    那西装有他的一套。

    “信哥,我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等一下。”陈信淡淡地说,“我今天压轴,不着急。”

    胖子这家伙绝对是个合格的墙头草,听陈信练了几次歌之后就老老实实地摆正自己的马仔位置,他身后还拖着行李箱,里面藏着的,是今天的必备项目。

    “对了,信哥。”胖子不知道从哪掏出了个小盒子,“我昨天偷偷回家,把我爹的手表偷出来了,你试试,看看合不合手。”

    “偷的?”

    “他那表多,少一块发现不了。”胖子一脸不屑,“反正钱最后都到我手上,拿他块表怎么了?总比给其他的野种好。”

    陈信对此没有意见。

    他跟胖子认识几年,了解他的家庭情况,虽然不清楚家里是干什么的,但也知道有钱,且爹妈各玩各的,明面上是独生子,可外面的弟弟妹妹一大堆,有的同父异母,有的同母异父。

    再说了,朋友,不计较那么多。

    他给他买西装,他偷他爹表给自己。

    都哥们。

    陈信眯起眼睛,戴起那块表。

    玫瑰金加外圈带钻衬着阳光,藏在西服袖口都能洒出光,像是金属构造的艺术品,肉眼可见地比西装昂贵。

    很贵,很好看,也配得上这种需要装哔的场面。

    他没脱下来,轻声说:“贵了,到时候我把钱补给你。”

    胖子没说些什么没必要的废话,信哥大学几年最常用的口头禅就是:哥给你的,你不想拿也得拿。

    “好看。”胖子突然说。

    “嗯。”陈信欣赏着手上的表,“我也觉得好看。”

    胖子无语,他伸出手指,“我说姜润好看......”

    陈信顺着胖子的手指望去,愣了一会。

    他点点头。

    “不错,配得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