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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林家兄弟

    焦白转身看向一旁的酒楼。

    两个男人正并肩站在那里,看上去是一对兄弟,也就二十多岁,高个子的大约一米八三的样子,精瘦,短发,银色细框金属眼镜,灰色卫衣搭配蓝色的牛仔裤,整个人看上去文质彬彬又不失锐气,旁边站着的是一个一米七五左右的胖子,宽松的针织外套内是一件黑色的内衫,军绿色的长裤,脸上笑嘻嘻的,给人一种笑面虎的感觉。

    看到焦白转头望过来,胖子脸上笑意不减,朝焦白点了点头,两人低声说了两句就走了过来。

    “小哥身手不错啊!看你能解决,我们兄弟俩就没插手的意思,”胖子看了一眼焦白手中的唐刀,视线移到焦白身后,话音一转:

    “你准备放了他?”胖子手中左右各握着一把菜刀,刀尖指了指那老汉,脸上有些疑惑。

    老汉听到胖子这话,脸上一时间僵住了,突然往后退了几步,从怀中扯出一条五色绳索,朝着天空抛上去。

    说来也奇怪,那绳子抛向夜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仿佛上空有什么人拽住了绳子另一端一样,并没有落下来,老汉抓住绳索后立马往上攀爬,让人不由想到了电影中的一项江湖绝技神仙索。

    焦白自然不会让他就这样逃走,伸手抓住绳索尾端,用力一抓,明显感觉绳索的另一端有力道传来。

    胖子旁边站着的高个子看到这一幕,朝胖子看了一眼,胖子心领神会,

    “小哥,我来帮你一把!”话音一落,胖子扔出一把手中的菜刀,菜刀半空中不断旋转,正中绳索上,死物一样的绳索被菜刀砍中后像是有生命一样,开始卷曲扭动,焦白趁势用力往下一拉,绳索和老汉重重砸在地面上,老汉忍不住哎呦一声,再看那绳索此时已经断成了两节,分明是一条五色斑斓的长虫。

    老汉看着断成两截的长虫,悲愤万分,猛地从怀中取出一把小匕首,冲着胖子就冲了过去,别看他一把年纪,动作却十分凌厉,他没管站在一旁的焦白,匕首挥舞间,冲着胖子的脖颈扎去,动作又急又狠!

    胖子也不是好相与的,脸上笑意不减,看着冲来的老汉也不避退,一手抓住老汉握着匕首的手腕,肩部跟着撞了过去,反身一个过肩摔,不等老汉起身,手中菜刀手起刀落,战斗一瞬间就结束了,而旁边站着的瘦高男人中间分明没有任何插手的意思,显然对胖子的身手很放心。

    胖子踩了一脚已经躺在地上的老汉,确认已经死掉后,嘴上骂骂咧咧走向一旁的地面上把刚扔出去的菜刀捡起来。

    瘦高男人和焦白对视一眼,伸出了带着指虎的右手,指节修长,掌心宽厚。

    “认识下,我叫林余,这是我弟弟林朴。”

    什么时代了,还流行握手这一套,焦白心中默默吐槽,不过也不好拒绝,正要伸手握住,已经走到二人身前的胖子林朴按下他哥哥的手臂,

    “哥,这都啥年代了,咋还走握手这套,尴尬不尴尬。”林朴一脸嫌弃的和他哥说着,手臂往焦白肩膀上一靠,“兄弟,缘分呐,在这遇到了,我哥爱走形式这套,他工作原因习惯这样了,咱这碰到了接下来互相照应下。”

    看的出来胖子身上社会气息很足,想来也是个八面玲珑的角色,林余看着它弟弟这混不吝的脾气,也很无奈,冲着焦白无奈的笑了笑。

    很有意思的一对兄弟,哥哥沉稳得体,看样子是两人中主心骨的角色,弟弟出手凶悍,说话做事市井味道很足,不过也不惹人生厌,反而有种豪爽不羁的感觉,这俩兄弟估计到哪都不太容易吃亏,性格互补的十分完美。

    “对!这也太有缘分,这地方你们了解的怎么样,有什么收货吗?”焦白问道。

    提起这个,胖子林朴一脸来气,

    “收获?屁的收获都没有,我看兄弟你身手不凡,应该是也杀过那些畜生玩意儿把,我和我哥来这也两个昼夜了,也杀了些畜生,但是没用,你应该也发现了吧?”他嘴上说着,像是想起了什么,拍了拍脑门,“你看我这脑子,对了,兄弟怎么称呼来着?”

    焦白知道他说的没用是什么意思,干掉裁缝的时候裁缝身上并没有荧光出现,包括胖子刚解决掉那老汉也一样,自然也不可能出现强化的现象,这个地方很奇怪,有真有假。

    “哦,我叫焦白,也是天黑前才进来的。”

    随着老汉死去,街道上围观的路人逐渐散去,徐欣欣看着交谈的三人,脸上有些尴尬的走了过来,毕竟刚刚他什么都没干,就在旁边看着了。

    他这个人聪明是聪明的,也有一定的魄力,不过看他应该没有杀过畸变体,没有经过强化确实很难有自保能力,毕竟打铁还得自身硬,焦白也没怪他怂。

    四人就这样在街面上交谈,焦白谈到了刚刚老汉提到过的信息,包括蜃在内的猜想。

    “蜃?”听到这个字,林余顿时明白了一些什么,眼中露出思索,徐欣欣也是若有所思,倒是林朴一片迷茫,

    “大哥,肾?啥意思啊?”

    林余揉了揉额头,他这个弟弟什么都好,就是不爱学习,净是爱走一些江湖兄弟的路子,不过随着年龄增长也不好再说什么,谁都有自己的活法,谁能保证自己的路就一定是对的呢。

    “蜃,按古代的话说就是一只大蛤蜊,你可以理解为成精的蛤蜊,以前的人把海市蜃楼归结于蜃的能力,其实是一些迷信,不过现在世道不一样了,一些神话中的荒诞故事已经出现了。”

    “哥,意思是我们过去把那个蜃干掉就能出去了?”胖子一脸兴奋,两只握着菜刀的手有了些磨刀霍霍向猪羊的感觉,看得旁边的徐欣欣直砸吧嘴,这胖子不是有暴力倾向吧?

    “只能试试了,我没猜错的话,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越容易和这座城镇同化,慢慢的你可能会不想出去了,甚至忘掉以往,成为这里的原住民!”

    徐欣欣对此深以为然,正是有这个猜测他才愿意冒险随焦白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