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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安平郡

    何清走在下山的路上的时候,心情还处在兴奋的状态,简直不敢相信就这样下山了。

    反倒是一旁的薛灵明显是波澜不惊的状态,仿佛他们下山那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薛灵跟何清答道约定的地点后,没过多久,二师兄卓不平也到了。只见他身上背着自己成名的剑-剑名惊蛰。此剑乃是卓师兄在宗门比武中赢的奖品。惊蛰是用罕见的寒铁打造,舞动时似有雷声响起,故名惊蛰。

    卓师兄并不是御剑而来,而是脚下踩着一只灵鹰。这灵鹰乃是御兽宗独门的产品,这些灵鹰最初也是野生的妖兽,御兽宗最初得到以后也是只能杀掉,获得妖兽死亡以后的剩余价值。但是不知何时起,御兽宗掌握了一种方法,可以将灵鹰的灵识抹除。灵识抹除后的灵鹰只有本能没有自己的独立意识,完全可以被人族修行者操控。灵鹰只吃肉食,飞行速度也快。这样就能将它作为一个很好的交通工具了。御兽宗靠着不传之秘驯服灵鹰,然后又将灵鹰卖给其他宗门,可以说让本来不富裕的御兽宗赚得盆满钵满。

    薛灵跟何清看到二师兄脚下的灵鹰才知道,看来卓不平不打算带他们御剑飞行了,毕竟虽然御剑飞行更快更帅,但是那也是更累。卓不平没有吹牛,他御剑飞行两个时辰的确可以从首阳山飞到安平郡。但是起码要三天的时间静心打坐才能把损失的灵气补回来。当然,极品的灵丹妙药可以让你灵气恢复的很快。但那种灵药素材的都是天材地宝,一般人根本见不到。

    御剑飞行也就是刚刚掌握御剑的新人才能不知疲倦的御剑,但是一旦御剑时间长了,也就索然无味了。毕竟自身的灵气有限,用完了以后,恢复的时间可是太久了。如果这时候运气不好,碰到了强大的敌人,你是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了啊。所以基本上大部宗门内修行者都会选择代步的灵兽,或者是炼制的飞行法宝。当然这些东西一般都是宗门的稀缺资源,因为个人很难负担得起。没有宗门依靠的散修就只能靠两条腿了,但是也会有神行符这类的东西加快脚程,但是那就比较累了。

    薛灵有点失望道:“二师兄不带我们御剑么?御剑那感觉多痛快啊,而且速度也快。”

    “等你们自己好好修炼,会了以后自己慢慢御剑,我一个人御剑能到安平郡,但是咱们三个人的话,我估计半路就会因为我的灵力用完而坠剑,到时候在修行界一定是爆炸新闻,轩辕剑派三位亲传弟子御剑飞行因灵力用完导致坠剑而亡。”卓不平笑道。

    薛灵跟何清虽然有点失望,但是也没办法。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跳上了灵鹰。心里都想着可以早日提升修为能够御剑飞行。

    卓不平脚下的这只灵鹰是从宗门里领的,回来以后还要还回去的。这只灵鹰还是挺大的,可以站下他们三个人,地方还很富余。灵鹰的速度没有御剑飞行快,大概只有卓不平御剑飞行速度的一半。但是可以节省灵力,还很省心,只要掌握的它的人给它方向的指引保证它不会偏航就行了。灵鹰在高速飞行中天空会有强风,三个人只要用自身的灵气护住周身就可以了。

    “师弟师妹,你们用灵气护住周身以后,冥想打坐就可以了,路程还是要一段时间的。”卓不平提醒道。

    何清跟薛灵都不是第一次乘坐灵鹰了,但是每次都还是让他们很兴奋。因为在空中的感觉让人感觉特别的自由,看到自己熟悉的地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远离,过一会就会发现平时那些庞然大物一般的山峰就像是变小了一般。看了一会风景,两个人的兴奋劲终于下去了点,然后就开始乖乖的打坐冥想了。

    四个时辰过得也是过得很快的,天刚刚擦黑,他们已经到达了安平郡城外。只见城里已经点了无数的灯笼,在空中便能看到万家灯火一片繁荣的景象。现任的安平郡守名声还是非常好的,安平郡自他上任以来变得越来越繁华起来。明显可以看到城内人声鼎沸,好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三个人到达城边以后便降下了灵鹰,因为大城市的上空也是设置有禁空阵法的。人族早期的城市大都有为了防止妖族入侵的战争装置。毕竟那时候人类的生存条件还是很严酷的。到现在为止,虽然已经很少出现妖族的身影,但是战争装置一直都被大盘帝国完好的保留着。

    二师兄卓不平应该之前就在安平郡待过,所以带着他们进入安平郡城以后,熟门熟路的就找到一家客栈。要知道安平郡守大寿,安平郡很多家的客栈都已经没有空房了。薛灵跟何清抬头一看,招牌上的名字居然是有间客栈。两个人不由得愣了一下,这名字起得这么直接的么。经过长时间的飞行以后,三个人倒是不怎么累,但是肚中的五脏府都已经抗议了。

    客栈的伙计眼见有客人上门立马迎了上来:“几位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啊。”

    卓不平开口道:“伙计,来给我们准备三间上房,顺便准备菜单让我们看看。”随即对何清跟薛灵道:“这家的毛氏红烧肉和八宝鸡还是很不错的,我以前尝过,你们想吃什么可以自己点。”

    薛灵道:“二师兄既然是熟客,那就听凭二师兄做主了。”

    “客官果然识货,本店的这两样菜可是本店招牌,放在整个安平郡城都能排得上号。”客栈伙计自夸道。

    “那就再准备一道凉菜,一条红烧鲤鱼,一份羊肉汤。有需要的话我们再点。”卓不平补充道。

    客栈伙计道:“好嘞,有什么您尽管吩咐。”

    饭菜上来以后,三个人先尝了毛氏红烧肉,只见这红烧肉,红扑扑,亮晶晶,色泽金黄。吃过以后众人皆感觉肥而不腻,口感微甜,入口酥软即化。当真是道招牌菜。其余几道菜虽各有滋味,但红烧肉珠玉在前,不免显得有些失色。

    三个人吃完饭后就各自回房间休息了。

    何清在房间没休息多久,就听到了小师姐薛灵的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