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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端午

    三人又在院中闲逛了一段时间,当太阳西斜时,王安提出了告辞。

    “王公子不要忘了明天赴约啊。”临走时,陈思达提醒道,看来陈卫兵的话已经传入了他的耳中,这事别想蒙混过关了。

    “陈公子放心,王某一定准时赴约。”王安笑着拱拱手,转身离开了陈府。

    端午节,是广宜城一个重要的节日,有吃粽子、赛龙舟、开诗会等各种活动,虽然近些年有了些许变化,但也只是玩法上的翻新,重要的活动都保留了下来。

    本来王安还在思考什么时间去找陈思达比较合适,没想到陈思达一大早就主动过来了,就好像怕王安爽约一样。

    “王公子吃早饭了吗?”陈思达温和地笑着问道。

    “还没。”王安也笑着回答。

    我吃没吃你还不知道吗?来得这么早,我还没起床呢。

    “那正好,我也没吃,不如我们一起吧?”陈思达提议道。

    “好。”两人说着,朝客栈外走去,陈思达说知道一家非常不错的小店,味道好、价格又便宜,他经常去那里吃早餐。

    出人意料的是,陈思达带王安去的,还真是一家小店,店面虽小,客人却不少,小店周围的桌子几乎坐满了。

    陈思达走到一个最好的位置旁边,拿出一块碎银递了过去:“劳驾,能不能去别的地方拼个桌?”

    那位正在吃早晚的百姓见状,赶忙起身让座,饭也不吃了,拿着那块碎银就朝外跑,周围的食客都一脸羡慕地看着那位幸运儿。

    “老板,还是老样子,豆浆、油条、茶叶蛋。”陈思达熟练地点着餐,然后看向一旁的王安。

    “那给我来份一样的吧。”王安想了想,道。

    “得嘞。”老板笑着离开。

    不一会,热乎乎的豆浆和炸得酥脆的油条就被端了上来,王安随意拿起一根咬了一口,味道还真不错。

    两人吃过早餐,就朝一家酒楼走去,那里的二层已经被包场了,是今天开诗会的地方。

    “陈兄,您终于来啦,小弟我等得好苦啊。”两人一来到门口,就见到一名高瘦的男子说道。

    “今早起晚了,李兄勿怪啊。这位是我的好友,王安、王公子。”陈思达也笑着打招呼道。

    “哪里哪里,陈兄能来就是我们诗会的幸事了,陈兄、王兄,里面请。”高瘦男子笑着做了个请的姿势。

    王安和陈思达笑着拱了拱手,朝里面走去。

    所谓诗会,其实就是才子们一展才华的地方,平时大家都在埋头苦读,根本没有一较高下的机会,而诗会,就为大家提供了这种平台,每年,各种名头的诗会都有,其中不少都出过一鸣惊人的才子,这些才子有的借此俘获女子的芳心,有的借此成为某些大人物的座上宾客,也正是有了这些传奇故事,诗会才成了众多才子趋之若鹜的好地方。

    此时,正在进行的是诗会的热场环节,几位附近出名的青楼名妓在台上献舞,下方的才子们边喝酒边聊天,有的在吹嘘为今日自己所做的充足准备;有的在询问友人的近况;还有的已经有些诗兴大发,想要立刻做一首好诗出来,不过因为还没到作诗的环节,被旁边的好友给劝住了。

    也就是这种其乐融融的场面中,陈思达和王安走了进来,没人认识王安,但陈思达却是这群人里面的名人,显赫的家世,出尘的文采和潇洒的气质让陈思达成为了文人当中抢眼的角色,虽然文人相轻,但大家也不得不承认,陈思达,就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所以,陈思达一走进来,就有一群人起身,行礼问好后才坐下,趁着这个机会,陈思达也隆重地介绍了王安给他们认识,王安这样一个没有诗词传世的小透明自然被当成了混名声的,带着他来混名声的人确实厉害,这种走后门的行为却让大家都有些看不惯。

    没碰到什么好脸色的王安并不在意,这具分身虽然不是本体,但吃饭喝酒之类的却和本体无异,都能感受到食物带来的快乐,所以今天,他其实是来享受异界美食的。

    这里的美食没让王安失望,哪怕都是些以前见过的菜式,在这个世界与众不同的环境下,口感也有了极大的提升,香料的种类与前世也有许多不同,为菜肴的味道增添了更加丰富的层次感。

    王安有滋有味地吃着桌上的菜肴,每种菜他都尝一尝,遇到好吃的就多盛一些进碗里,还时不时问问一旁的丫鬟是否知道某些菜肴的配料,或者菜品主材的价格,与其他风雅幽默的名士相比,王安的特立独行倒也让他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当然,这种风景线很多人都看不惯,虽然大多数人都不提,从他们鄙夷的眼神中却能看出一二。

    “你是猪吗?自从来了这里就一直吃吃吃,家里连早饭都买不起了吗?”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来,有能忍的,那自然就有不能忍的,池平洋就是不能忍的那一类,池家商业起家,只有一百余年的历史,近年来才由商转文,虽然家大业大,但不算光彩的起家历史时常被人诟病,尤其是陈思达,由于两家不对付,常常以此调侃池平洋。

    本就不爽的池平洋,见陈思达带来的居然是这么一个吃货,心中的戾气一下升了起来,加上喝了不少酒,难听的话就脱口而出了。

    “什么时候商贾也能随便议论我们文人的事情了?”听见池平洋的话,王安尚未发表什么观点,陈思达就率先开口了。

    “陈思达,我又没说你,你急什么?”池平洋露出看太监的表情来,暗戳戳地说道。

    “王公子乃是我们陈家的贵客,公子做出的事情,你拍马也赶不上,居然在这里大言不惭地评论公子?”陈思达却一点也不生气,想想王安为一城百姓开仓放粮,宁愿自己吃亏,也要让百姓都买得起粮食,再看看这池平洋,一个靠着吸百姓血发展起来的商贾之家,现在居然也登上台面来,当起读书人来了。

    看着陈思达那轻蔑的表情,池平洋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气炸了,虽然陈思达似乎没有说什么,但从他的眼神中,池平洋知道,自己已经输了,只是这一次他输得莫名其妙,连自己输在哪里都不知道。

    池平洋还要说些什么,只是今天这种日子,大家显然不是来看这两人斗嘴的,一伙人过来劝住了池平洋,另一伙人也把陈思达拉回了座位上,两人有心再战,却也清楚不应该在这样的场合搅了大家的兴致,只好坐在位置上生闷气。

    “让公子见笑了,坐在那边的是池家的池平洋,池家素来与陈家有些仇隙,今天倒是害得公子遭殃了。”陈思达目露歉意之色。

    王安却摆了摆手:“没什么,这里的饭菜味道不错,我确实没少吃。”

    听见王安这种自嘲的话,又看了看王安平静的脸色,陈思达这才放松了一些,这可是家中的贵客,今天老爷子一大早就把他喊了起来,并嘱咐他一定要照顾好王安,如果知道王安在诗会上受了这种气,回去怕是要打断他的腿。

    当宾客陆续到场,暖场环节也就结束了,这时会由主办方出题,一群人分成几支队伍分别写诗,哪支队伍写得诗最多,诗的质量最好,那就是最终胜出的一方,胜出的一方会得到主办方出资购买的一千朵鲜花。

    提到这一千朵鲜花,就不得不提到端午节的另一个节目:赛龙舟了,传统的赛龙舟是一群彪形大汉同台竞技,比的是谁更快到达终点,这个项目依旧存在,不过到了现在,还在观看这个传统节目的已经只剩下普通百姓了,自视清高的文人们对于这种粗鄙的运动很是不屑,虽然也有人赞扬这种充斥生命活力的运动,但看传统赛龙舟的文人还是越来越少了。

    而另一种形式的赛龙舟也就在这个过程中悄然兴起,虽然都叫赛龙舟,这种新式的赛龙舟上面做的,却都是漂亮的姑娘,这种由某家青楼提出,并迅速火遍整个广宜城的新式赛龙舟,也比得是谁先到达终点,但玩法却完全不同,龙舟的正中央站着各大青楼的头牌,她们或是表演歌舞,或是表演乐器,当有人认为她们表演得好时,就会送上鲜花。

    鲜花一百两银子一朵,龙舟上每多出一朵鲜花,就可以座进去一名划船的姑娘,想要龙舟坐满姑娘,那就需要至少二十朵鲜花。龙舟上坐满姑娘后还不算完,想要姑娘们向前划桨,同样需要送上鲜花,一朵鲜花可以让一位姑娘挥动一次船桨,龙舟想要前进一步至少需要二十位姑娘同时挥桨。

    又因为龙舟第一次挥桨时最为困难,所以船上的鲜花必须足够姑娘们连续挥动五次时,姑娘们才可以开始划桨。

    话句话说,想要龙舟动起来,至少需要一百二十朵鲜花,这可是价值一万两千两银子的鲜花,在这之后,龙舟每前进五步,都需要一百朵,总价值一万两白银的鲜花。最终,率先抵达终点的就是广宜城万众瞩目的花魁了,当然,由于这项运动实在太烧钱,已经好几年没有出现走到终点的龙舟了,最终花魁的归属,基本都是龙舟走得最远的那一个。

    诗会主办方一下子拿出十万两白银来,诚意绝对够足,不过直接拿黄白之物显得过于俗套,换成一千朵鲜花后,立刻就风雅了起来,好面子的读书人最喜欢这种奖励了。

    等下午赛龙舟的时候,诗会的诗魁豪掷一千朵鲜花,把一位美丽的姑娘捧上花魁的宝座,然后成为这位姑娘的入幕之宾,一段佳话一夜之间就会传遍整个广宜城,对诗魁和花魁来说,这是一种双向的成就。

    “诸位,往年我们出题都比较刁钻,常有才子发挥不出应有的水平,昨日我和几位前辈讨论后决定,今日就以端午为题,大家尽情发挥,都展现出自己的文采来!”主办方率先出场,宣布了今日的主题。

    主办方刚刚宣布完,四周就传来了一阵阵的叫好声,确实,前几年因为出题刁钻,许多才子的得意之作都因为不切题而无法出口,大家心中的不满已经与日俱增了。

    一位才子率先起身,在众人的赞扬声中,走到了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