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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我从前认识一个姑娘,叫做李斯雯的。作为江湖上鲜有的女流,她初入江湖时,也一定吃过许多苦头,至少初到新秀堂的那个雨季,她仍是一副灰头土脸的狼狈模样。她并不以艳丽的面貌自矜,反而惯用着男子般的粗野来掩藏骨子里的柔软,纵使本质是水,也能表现作江河的磅礴。她喝最烈的酒,用最花哨的兵器,挑战最强的高手,然后总是遍体鳞伤地回来,嘴里还吹嘘着她惜败一招的经历。这时我们便哄笑着给她灌下一碗一碗的醒酒汤。

    那时候的新秀堂只是个小酒肆,但也称得上热闹,每一个因世事而失意的江湖人都醉在迷蒙的梦中,不论是酩酊亦或佯狂,他们总是不分昼夜的哭着,唱着,不受回忆的刁难,也不再念及往后的生计,假装他们没有料想到诀别的那一日,因而能任意地许下那些不离不弃的誓言。

    李斯雯渐渐学会了歌妓般的妩媚,学会了用脂粉与盛装点缀她的颜容,她的风流使她得以站在戏台中央,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她收获了太多爱意,却也情愿独自在深夜中买醉。

    细想来,平素自号多情的江湖人也总是冷漠的动物——鱼相忘于江湖,人相忘于道术。尽管他们为困顿中一瞬的互勉而抖擞,但仍然甘心做人世中竞发的帆。不知不觉中,昔日相熟的面孔都为前程各赴西东,李斯雯依旧唱着,笑着,只是一日酒醒了,又忽然发觉她的世界被素昧相识的陌生人占据,尽管她仍被追捧着。

    一切似乎都未改变。

    但仅仅对她来说,一切又都变了。那些指点过她的人,她指点过的人;爱她的人,恨她的人,都被时间的一场大雪掩埋,以至于那些鲜活的影像也不再有生机。

    以前她喜欢笑,甘心跟着别人应声;后来她不再笑了,反而尽力去取悦别人;再后来她变得更加冷漠,反倒成了别人费尽心思想逗笑的人。现在她只是她,不再哭,不再笑,不会主动融入人群,也不会再轻薄地接受任何倾慕。她只是李斯雯。

    李斯雯终究是离开了新秀堂,淡忘在这个她所珍视之处的记忆中。人们尚能看到她怯懦的踟躇在门槛前,但也终究没有再返回的勇气。

    她洗却了脂粉,换下了盛装,再次将自己装扮的像个武夫。听说她后来又做过许多事,但又听说她无所事事。

    我们最后一次再见时,还是一年之前了。我并不为这样的重逢感到分毫惊喜。

    她分明还认得我,眸子里也显露出久别重逢的讶异与喜悦。她告诉我,人们嫌她年长,手又笨,便是最老练的媒人也不肯为她说一桩婚事。现在她仍在苦学女红,上次这样全力以赴时还是与一个高手的死斗。

    我看着她满是针疮的手指与雀跃神色下掩饰不了的苦涩,手已经放在钱袋上,却迟迟不肯拿出哪怕一文钱来施舍——我想当然地认为,这是对她的玷污。

    “新秀堂怎么样了?”沉默了一阵,她才问着。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是愣愣地盯着她的脸。

    “哦...这样啊。”她面上遗憾的神色一闪而逝,“那么,你肯替我做一件事么?”

    看到我的点头,她粲然一笑,两眼怀念地眯起来:“我知道你是识字的人,那便代我记下来吧,那些人,那些事...总不能......”

    她话锋一转:“江湖真大。”

    我摇了摇头:“那为何装不下你?”

    她笑了,并不回应,只是微微摇头。

    自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有人说她嫁到了荒僻的山墺里,更多人说她死了。有人因她的消失弹冠相庆,有人在天涯海角追寻着她的踪迹。

    作为一个看客,我只是将目睹的一切付诸。期待着与那些故人在文字间再有一场诗意般的重逢。

    再见,江湖。

    江湖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