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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牛刀小试

    “表姐拿来的,”穆晓雪红着脸说道:“说是给咱们成婚的贺礼。”

    李奉先一下子就明白了,肯定是余香害怕穆晓雪嫁给自己挨饿。

    “那谢谢表姐没有?”

    “你不生气?”穆晓雪试探着问道。

    她在穆家寨就听说过,李奉先自诩读书人,非常在意颜面,很担心李奉先认为表姐在羞辱他。

    “我为什么要生气?”

    李奉先笑道:“不管怎么说,表姐是为你好,心疼你,我感谢她还来不及呢,何况表姐还送了这么一份大礼。”

    余香的丈夫张文近早些年参军,在战场上丢了条胳膊,很多活也做不了,张文明小时候在山上摔断了腿,从此之后就成了跛子。

    一家人本来就过得艰难,一年吃不了几顿饱饭。

    余香能送来一包野菜,的确算是大礼了。

    张跛子的大哥名叫张文远,李奉先也只是闻其名而末见其人。

    好像是小时候张家因为太过贫苦,无法养活,只得将其卖掉与人为奴,如今也不知是生是死。

    听说李奉先下午要进山打猎,穆晓雪还是煮了点米粥。

    这一次,无论李奉先怎么说,哪怕和昨天一样凶她也没用,就是不肯吃,倔强的蹲在院子里,打量弩弓。

    吃不吃是你的事,做不做是我的事。

    就是这个态度。

    这叫无声的抗议。

    大夏虽然已经有了弩,但由于工艺落后,制作出来的弓弩操作复杂,实用性不高,所以民间很少见,猎户还是更喜欢使用较为简便的木制长弓。

    “当家的,这是弓吗?怎么和我们村猎户的弓箭不一样?”

    穆晓雪是第一次见到弩,好奇问道。

    “这叫弩弓!”

    李奉先接过弩弓,拉弦上箭,对着二十多米外一棵大树扣动扳机。

    嗖!

    箭矢飞射而出,钉到树上,箭头没入树干,尾部嗡嗡震颤。

    “好……好厉害!”穆晓雪吓了一跳:“当家的,这是你做的吗?”

    “雕虫小技而已!”

    看着穆晓雪亮晶晶的眼睛,李奉先颇为得意,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粉丝。

    弩弓易操作,准确率高,便是女子也能使用。

    制作弩弓,一是为了万丈高楼平地起,二是以后给穆晓雪用来防身。

    给穆晓雪讲解一阵弓弩的使用方法后,李奉先背上箭袋,走出小院。

    “待在家里,别乱跑!等我回家改善伙食。”

    穆晓雪闻之,且喜且愁。

    他还是没吃饭。

    ……

    刚出门,遇到了一群去后山挖野菜的妇人。

    “李半仙,你不在家陪着新娘子,干什么去啊?”

    “是不是身体有问题呀,行不行呀,不行给句话,我老爹有祖传秘方,放心,本小姐古道热肠,不收钱的。”

    一个留着两条羊角辫的姑娘挤眉弄眼问道。

    她是村长家的闺女卜玉,性格活泼,村里尚未出嫁的姑娘和一些年轻的小媳妇,都以她马首是瞻。

    有这种奇葩女子,也足以见村长是何等人物了。言传身教,功不可没!

    “去后山打猎!”李奉先随口回道。

    “你去打猎?”卜玉笑道:“你会打猎?打啵个儿或打个洞还差不多吧!”

    “要你管?再多嘴,小心我和你打扑克!”

    李奉先懒得和一群妇人纠缠,闷着头加快脚步。

    也有些妇人好奇李奉先手里的弩弓,但还没来得及问,李奉先就走了。

    “进山不要迷路了哈!”卜玉在后边大喊:“打不到东西就快点回来,别让新娘子等着急了!”

    其他妇人笑得更厉害了。

    “扑克是啥玩意儿?回来一定教教我!”卜玉似乎有说不尽的话。

    附近两里之内经常有人活动,猎物不多,想要打东西,得翻个山头,去更深处的老林子。

    要是打豺狼虎豹,就得去爬天门山,虽不远,但奈何山太高,来回光走一趟得一天时间,不合算。

    而且也没有把握。

    此时正值春末,群山绿意盎然,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也是动物活动最为频繁的季节。

    没过多久,李奉先就在一个小水坑旁边,发现了一只饮水的灰兔。

    野兔极为警惕,即便是喝水的时候,眼睛也一直扫视周围。

    耐心是一个猎手的基本素质此时兔子已在弩弓射程之内,但是李奉先并未出手,而是端着弩弓耐心等待。

    在大汉朝时,也曾打猎取乐,这种小把戏,不难。

    等到兔子饮水结束,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毫不犹豫扣动扳机。

    箭矢一眨眼的功夫就飞跃两者之间的距离,把灰兔钉到地上,等李奉先赶过去,已经彻底死掉了。

    “还不错,挺肥的。”

    李奉先把兔子塞进腰间布袋,收起箭矢,继续寻找下个猎物。

    ……

    不知道是本地的猎户水平太差,还是李奉先的运气太好,一个时辰未到,七只免子,一只麂子就轻松到手。

    麂子花了他不少时间才搞定,未等气绝,李奉先便用刀划开血管将血一饮而尽。

    这可是大补之物啊。

    当然,太饿也是主要原因。

    李奉先将麂子剥皮,掏干内脏,找来柴禾,架起火堆将其烤熟了吃。

    这头麂子很肥,三四十斤是有的,除去皮毛内脏,二十多斤肉被李奉先吃了个精光。

    这具身体其实也没那么不堪,人生三大苦,撑船打铁磨豆腐,能开这些的,手上没把子力气可不行。

    虽说打铁不是主业,但做为工匠之家,多多少少还是要做些的。

    就这体质,比二十一世纪的网隐少年不知强了多少倍!

    就凭这胃口,李奉先就有绝对的把握把失去的功夫一点点找回来。

    虽说人人能吃两三斤肉是不可能的,但肯定有不少人能做到。

    能一顿吃二十多斤肉的人,绝对是人世间绝无仅有!

    很荣幸,李奉先现在就是这种人!

    能吃才能有力气,和唐代薛仁贵一顿吃一大桶饭相比,李奉先绝对可以更胜一筹。

    人是铁,饭是钢,饭后有一殃。

    吃饱了,爬上一颗大树,美美的睡了一觉。

    ……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奉先被腹中一阵翻腾弄醒。

    可能这具身体平常没怎么吃过荤腥,这下一次吃那么多,来了反应。

    人有三急。

    李奉先寻个方便之所,足足拉了一刻钟。

    也不知道是消化能力太好还是虚不受补,反正隆起的肚子消掉了九成。

    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以后必须顿顿有肉。

    某人又定了个小目标。

    为了不太过耀眼,李奉先将麂子皮和内脏扔到一处天然的深坑之中。

    如果运气好的话,下次说不定还有意外收获。

    穆晓雪要是知道自家男人这么奢侈,也不知道会做何感想。

    夕阳西下,山脚挖野菜的妇人们准备回去了。

    “哎,你们看见李半仙回来没?”

    村长闺女卜玉向旁人问道。

    “没见。”

    “我也没见。”

    “不会真的迷路了吧?”

    “莫不是遇到狼了吧?”

    “遇到狼还可能跑掉,遇到山匪就完了!”

    “听说金鸡岭有山鬼,他才娶了个灾星,撞邪了可咋办?”

    村妇愚昧,说话也尖酸刻薄,但是大多淳朴,平时挤兑李奉先争先恐后,却没人真想他死。

    看着太阳都快落山了李奉先还没回来,都有些担心起来。

    卜玉看向猎户家的媳妇儿道:“你当家的在山里熟,要不让他去看看吧。”

    “当家的今天去镇上修弓去了,晚上才能回来。”

    “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回去让我爹喊人,去山里寻寻。”卜玉有些急了。

    “你们看,那边有人,是不是李奉先?”

    有妇人指着山下道路。

    夕阳中,一个人影越过山脊,正在下山。

    “不是他是谁!小嫩牛!”

    卜玉话虽生硬,但明显松了口气。

    “你们说他打到东西没有?”

    “听当家的说,山里的兔子野鸡比人还精,一不留神就跑了。”

    “李半仙以前从来没去山里打过猎,没迷路就不错了。”

    “是啊,猎物要是那么好打,是个人都可以做猎户了。”

    又有妇人附和。

    可是随着李奉先越来越近,很多人都看到了他腰间的布袋鼓鼓囊囊的,还在滴着血。

    “李半仙,你打到了东西了?”

    等到李奉先走近,妇人们纷纷围了上去。

    “侥幸,瞎猫碰着死耗子。”李奉先沉声道。

    “拿出来看看呗,开开眼!”

    “这个大的得有好几斤吧?”

    “天啊!居然有七只!”

    “我看差不多,俩兔子去城内至少能换四十斤糙谷。”

    再没人再调侃李奉先,一个个都满脸羡慕。

    农闲时候,村里不少人都会山上碰碰运气,但是一般人家没有弓箭,光凭两条腿,谁能在山里撵上兔子?

    运气好能掏到洞,但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空手而归。

    没想到李奉先第一次进山打猎,就有这么大收获。

    四十斤粗粮啊,和着野菜一起熬粥,够两口人过冬了。

    “李半仙,你就是用这东西打的兔子吗?”

    卜玉指着弓弩好奇问道:“给我看看。”

    “不全是,有一窝兔子被野狼咬伤了,我射跑了它,捡了个漏。”李奉先撒了个谎。

    都是一个村的,李奉先也没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的把弓弩拿出来给她们看。

    “我能试试吗?”卜玉摆弄着弓弩,跃跃欲试。

    妇人们眼瞎,但卜玉可鬼精鬼精的,免子全身只有眼窝有个窟窿,血都是从那流出的,也不多。

    这家伙在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