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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倒也是。”赵嬴想了一下,发现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也就不去想那么多,继续把注意力放在眼前的拉面上。

    没错,太和正彦是让他们两个直接干掉那个骗子。毕竟打断四肢放任自生自灭这种事终究还是存在风险,万一引来帮派问题就大了,所以还是直接一了百了比较好。

    对此阿虎和赵嬴也没有意见。手上的人命多了,也不差那一条两条的。

    吃完拉面,两个人就继续赶路了。即使入冬,白天的温度也要比晚上高出许多,他们没有那个时间浪费。

    但走出去没多远,二人的脚步就慢了下来,拐进了一条巷子中去。

    最终,二人在巷子中间站定,不再前行。好像预热一样开始活动起身体。

    “感觉到了?”

    “当然,从在拉面店里的时候就感觉到了。看来我们是被当成肥羊了啊。”

    “那就把他们解决了再走,省得夜长梦多。”

    “你负责前面,我处理后面的。”

    “不用留手。”

    “还用得着你说?”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起来,而在他们交谈的过程中就有人围了上来,从巷子的两端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对此他们当然早就清楚,早在离开拉面店的时候这些人就跟在了后面,估计是把他们两个当做可以打劫的肥羊了。二人转进巷子里也是为了把这些人一网打尽,省得这些人一直跟在后面。

    可看着这些人围上来时的嘴脸,还有手里的刀具,赵嬴可不觉得他们只是打劫就能够满足,恐怕他们的性命也不会留下。

    看见这些人想要杀人越货的表情,赵嬴就忍不住叹了口气:“杀人者人恒杀之,真不知道『中』的人到底要什么时候能明白这个道理。”

    “嗯?”阿虎闻言眉毛一挑:“我怎么没听说过天朝有这么一句谚语?”

    “没听过就对了,我现编的。”赵嬴耸耸肩,从斗篷下取出了自己的武器。

    阿虎依旧还是空手,凭他的身手,或许空手应敌也不是问题。但赵嬴不行,无论身高体能上都存在劣势的他想要应敌就只能依靠武器。

    只是他此时拿出的武器并不是当初的那把匕首,而是一根近半米长,一端被磨尖的钢筋。

    至于那把匕首,赵嬴根本就没有带在身上。毕竟无论如何那都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用了没几次就卷刃了,不堪使用。从那时候他就把武器换成了现在这根钢筋。可比小刀好用多了。

    “上了。”

    不等那些人主动杀过来,赵嬴和阿虎就先一步冲了过去,简单的两个字就是动手的信号。

    转进小巷里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决定,而是深思熟虑之后的考量。

    双拳难敌四手,好虎难架群狼。这话可从来不是说假的,人数的优势从来都是压倒性的。

    别的不提,光是成龙的电影里就足够说明这一点了。即使是主角,也经常被两个人夹在中间暴打。虽然总是能找到各种方法逃跑或反击,但那也只是肉搏的情况。但要是有人手里持刀,抽冷子给成龙大哥来一刀,他还能跑掉吗?显然是不能的。

    所以在面对敌众我寡的情况时一般就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走为上计。逃跑并不丢人,在明知道打不过的情况下还冲上去,那种行为叫傻。

    二就是选择正确的战斗方式。分割敌人,利用地形,以己之长攻敌之短。借用外力,使用场地……如此种种,不外如是。简而言之就是打消对方的人数优势,然后再将其击败。

    赵嬴和阿虎所做的就是如此。

    巷子的宽度有限,容不下两个人并排站立。这样就分割敌人,打消了对方的人数优势。把一对多的群战切割成了多次一对一的战斗。

    手中的钢筋挥出,毫不犹豫地敲在最前方那人的膝盖上。

    伴随着清晰的骨裂声音和一声惨叫,最前方那个男人的腿不自然地向一边撇去,身体也不受控制地倒下,双手死死捂住了自己的膝盖。但赵嬴并没有留给他缓和疼痛的机会,下一刻钢筋就敲在了对方的头上。

    一声闷响之后,男人再无声息。不知是就此死了还是昏迷了,但都没有区别,被钢筋打中头侧,颅内出血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在『中』这就等于死亡。

    几乎眨眼之间就干掉了一个敌人,这全都要归功于武器。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这个道理适用于空手肉搏,持械格斗,热武器等诸多方面。臂展更长的人就是比手短的人更有优势,长兵器就是无脑压制短兵器,热武器更是几乎无敌。这是不争的事实。

    武器长,就代表着离心力更高,能够发挥出的威力更强。

    有句话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其中所指的能够发挥出的威力上限,同时也指上手的难易度。

    刀子不好用,用得好那是利器,用不好的话在伤人之前会先给自己开两条口子。枪也难上手,不经过磨炼,使用起来甚至可能还不如个棍子。

    但棍子就不同了。无论是谁,哪怕一个小孩子,在路上捡到树枝也知道抓住一端来抡。而这就是棍子的用法。

    长度决定了离心力的强度,硬度则决定了能发挥出的力度。

    半米长的钢筋,即使是在赵嬴这个孩童的手里,也依旧是打哪哪断。就算是大腿骨被打中了也依旧要骨折。

    第一个人解决。

    赵嬴没有在原地等着其他人攻过来,而是主动上前追击,力求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一脚踩在第一个人的肚子上,跨过这个碍事的摆设,钢筋被他向枪一样架在手里,刺向了第二人的大腿根。

    这就是他把钢筋一端磨尖的原因,让钝器兼备利器的杀伤力。同时兼备两种武器的优势,这也是枪为百兵之长的原因。

    大腿根的位置是腹股沟动脉,与颈动脉一样,是只要断裂就等同于没救的致命伤。

    钢筋穿透衣服,直接刺入皮肉。但因为冬季厚实衣物的阻拦,血液并没有飞溅出来,而是被棉衣吸收,形成了好像尿裤子一样的大片润湿。

    惨叫响起,那人把手按在被刺伤的位置,徒劳地试图阻止血液流出。但在低头的同时,赵嬴手里的钢筋也扬了起来。

    就像是打棒球,男人被打到了一边的墙上,软塌塌地滑了下来,颅骨已经变形,眼看是不活了。

    然后就是第三人。没有丝毫停顿,赵嬴就攻了过去。

    并非是他喜欢抢攻,而是他只有这一个选择。与对面的成年人相比,自己在身高体重臂展体能上都没有任何优势,唯二的优势,是武器、以及小体型的灵巧。

    只有依靠这些,把这些彻底发挥出来,他才能把主动权掌握在手里,才有赢的可能。

    所以他必须抢攻。以最快的速度发起攻击,在这些人反应过来之前,造成最大限度的杀伤。

    这些人终究是临时起意想要来抢劫的,人数并不算多。前面有四个人,后面也是四个人。

    第一人被钢筋敲在头上不省人事,颅内出血在所难免。第二人腹股沟动脉断裂,颅骨变形,死字难逃。第三人被敲断大腿骨,一钢筋抡在颈椎上,当场毙命。第四人被钢筋直接刺进眼窝,神仙难救。

    至此,后方的四个人就通通命丧黄泉。

    而当赵嬴回过头看向阿虎那边的时候,发现那边的战斗也已经结束。四个人都倒在地上,虽然看不见明显的外伤或出血,但四肢无一例外都出现了不自然的扭曲,显然已经被折断。

    被打断四肢,这种伤势在弱肉强食的『中』基本就等同于死刑宣判。

    “全都死了?老头说你戾气重还真不是假的。”看着赵嬴那边的尸横遍野,阿虎不禁感慨,回想起了太和正彦当初的评价。

    “少说那种屁话。你比我好到哪去?”赵嬴把钢筋收回斗篷里隐藏,跨过地上倒着的几人向巷子外走去。“打断四肢。没死比死了还痛苦,最终也难逃一死。怎么?不是你亲手杀的就可以心安理得了?”

    “当然不是。”阿虎摇摇头,看向赵嬴:“不过我很奇怪,你一个孩子,哪来这么重的戾气。”

    赵嬴向外迈出的步伐骤然一顿,而后头也不回地沉声说道:“看出来了?”

    “早就发现了。”阿虎似乎并不在意这个赵嬴极力隐藏的事实,非常大方地承认了。“虽然你在步伐脚步上下了很多功夫,但体重不会改变。就算刻意用力,声音也太轻了。只不过之前还不敢确定,现在才算确认。”

    “果然在高手面前就是藏不住啊。所以呢?”赵嬴转过身直视阿虎,缓缓问道。

    “没什么。我不在乎,老头也不在乎。年龄如何,与能力无关。”阿虎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倒是很奇怪,你还这么小,如此疯狂地求生是为了什么?”

    “如果我说是为了复仇,你会相信吗?”赵嬴好像自嘲一样地笑了笑,向下拽了拽斗篷的沿,把脸彻底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