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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袁赵(四)

    又三个月后

    兴平四年春(197年)

    邺城

    一场盛大的昏礼正在举行,冀州的名门望族们纷纷参加这场昏礼。

    冀州第一富商家族甄家,同冀州的统治者袁家,双方进行联姻。

    就如同当初郭家投资刘秀,把郭圣通嫁给刘秀一样。

    甄家同样投资袁绍,把自己家最漂亮的少女甄宓嫁给了袁绍的儿子袁熙。

    不过不同的是,刘秀被投资时还是被王郎追杀的丧家之犬,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所以郭圣通是他的正妻。

    而袁绍被投资时已经坐拥整个冀州。

    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甄家在袁绍势力的地位远不如郭家在刘秀势力的地位。

    为了绑上袁家的大腿,等将来袁绍成为第二个刘秀以后,甄家可以成为外戚,甄宓家族也是尽心尽力。

    袁绍要粮,他们马上给,要马匹,他们马上去买。

    事实上,不仅甄家把袁绍当成第二个刘秀,王家也把袁绍当成第二个刘秀。

    一百多年前,王家看不起刘秀,觉得刘秀不可能统一天下,因此站队太晚,导致没能吃上刘秀集团的肉,只吃到了刘秀集团的汤。

    现在,王家痛定思痛,绝对不能再错过刘秀,不然万一连开国功臣的名额都混不上就糟糕了。

    因此,在天下大乱开启后,王家立马果断选择站队袁绍,这一次,绝对不会站错队了!

    不仅是给粮给马,为了这次昏礼,甄家花费重金从王家那里购买了圣遗物【火焕衣】,当世仅存的唯一一件水火不侵的神衣。

    这件衣服曾经是云台二十八将之一王枔的圣衣,后来到了梁冀手里,再之后又到了何太后手里,再之后又到了董白手里,最后王家前去关中接应王定时,这件衣服又回到了王家手里。

    甄家用三万头牛才换来这件【火烷衣】,并且成为了甄宓专属。

    如今的甄宓只有十四岁,却已经生得绝色,仿若天上的仙子下凡,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乃当世第一美人。

    能与之相比的只有秦宜禄的妻子杜氏(貂蝉原型)。

    “诸君能参加小儿的昏礼,绍,感激不尽。”主座上,袁绍面带笑容,他的人生正在逐步走向顶峰,成为第二个刘秀,似乎指日可待。

    大家都把他当成第二个刘秀,而他自己也是按照第二个刘秀的思路去争霸天下的。

    刘秀带着河南豪强去河北联盟河北豪强,袁绍带着河南士族去河北联盟河北士族。

    刘秀先是统一冀州,然后降服幽州,袁绍也是先统一冀州,然后降服幽州。

    刘秀前期有个大敌,叫作王郎,袁绍前期有个大敌,叫作公孙瓒。

    刘秀争霸天下时,中原乱成一团,各自为政,益州有个圈地自萌的公孙述,袁绍争霸天下时,中原乱成一团,各自为政,益州有个圈地自萌的刘焉/刘璋。

    刘秀统一河北时,关中还在乱,袁绍统一河北时,关中还在乱。

    无论怎么看,袁绍都是第二个刘秀。

    横看竖看斜着看,袁绍都跟当年刘秀的发展道路差不多。

    唯一的变数就是,刘秀刚开始没有王家的帮助,袁绍刚开始就有王家的帮助。

    而王家这几百年来一直都是站队鬼才,帮谁谁就输。

    王家站队七国,然后七国被周亚夫平定了,王家站队张步,然后张步被刘秀打得溃不成军,王家站队窦氏,然后窦氏就被十常侍灭族了,现在王家站队袁绍……

    当河北正沉浸在最有权的家族与最有钱的家族联姻的喜悦中时。

    宛城

    “叔父!”

    “那曹操太可恨,我向他归降,他不赏赐我,反而让我婶婶去侍寝,还用黄金诱惑我的部将胡车儿,公然在我这里挖墙脚!”

    张绣咬牙切齿,感觉自己受到了羞辱,但更多的是怕曹操卸磨杀驴。

    他本是张济的侄子,张济和贾诩原本都是董卓阵营的,董卓死后,关中乱成一锅粥,他们便逃到南阳郡,被刘表收留,帮刘表看守荆州的北大门。

    不过指望张绣对刘表有忠心可言实在是想多了,曹操刚打过来,张绣便在贾诩的劝说下向曹操投降。

    “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早投降有统战价值,晚投降啥都没有。”贾诩的劝说非常有道理,当初关西就是因为投降刘秀太晚,才会被朝廷有意打压。

    本以为这次投降曹操,一定会得到曹操的重用,但等来的却是曹操的羞辱。

    贾诩想了想,然后笑道:“有一计可让曹操损失惨重,不敢再轻视我等。”

    “叔父速速讲来。”张绣大喜,连忙问道。

    “将军您现在是降将,理论上也属于曹操阵营,不如以辎重车损坏为由,请求让士兵穿甲胄行军,然后等到半夜之时,趁着曹军士兵都在吃饭的时机,突然袭击,有甲打无甲,有备打无备,焉能不胜?”贾诩随手就是一个毒计。

    “小侄这就去办!”张绣大喜,连忙按照贾诩的计谋行事。

    果然,曹操没有对已经投降的张绣有所防备和警戒,把张绣的军队当成了自己的军队来使用,允许张绣的那些士兵在大半夜穿着甲胄行军。

    半夜

    曹军军营

    “饿死老子了,赶紧开饭!”

    “吃饭咯!”

    “别挤,一个个排好队,一个个打饭,一群饭桶,就知道吃吃吃!”

    曹军士兵脱下甲胄,排着队在打饭,已经打到饭的则坐在草地上狼吞虎咽。

    等吃饱了,就差不多可以睡了,穿着甲胄吃饭睡觉不方便,脱了是正常的。

    这时,穿着甲胄的张绣军队也来到曹军军营。

    “兄弟,你们来晚了,饭已经打完了,想要饭得等会,我们正在做饭。”一位伙夫兵对穿着甲胄的友军说道,他们同样没有防备。

    正当曹军士兵还躺在地上吃饭吃到一半时……

    “杀!”

    张绣带着自己的士兵突然反叛,杀得曹军士兵一个措手不及。

    “哇啊!——”

    噗嗤!

    曹军士兵们吃饭吃到一半突然被袭击,根本反应不过来,他们没有穿甲胄,手里连武器都没有,只有一个饭碗,只能赤手空拳地反击,最多就是把饭碗扔到张绣军士兵的脸上可能会造成一点伤害。

    噼啪噼啪!

    军营被点燃,夜袭的时候顺带烧营,这算是夜袭的基本操作。

    “张绣,你要造反吗?!”军营里,曹昂对着张绣怒斥。

    “曹家小儿,去死!”张绣冷哼一声,带着身边的亲卫杀向曹昂。

    当张绣这边正在夜袭“友军”时,他的部将胡车儿正带着几百个士兵在城里追杀曹操。

    “曹贼,休跑!”胡车儿紧追不舍。

    “吾命休矣!”曹操刚才还在床上跟张绣的婶婶“探讨人生”,探讨到一半,突然就被夜袭,连外衣都来不及穿,套了一件内衣就疯狂向着城外逃亡。

    面对几百人的追杀,曹操根本不是对手,眼见就要被追上时。

    “典韦在此,休伤吾主!”

    一个彪形大汉骑马赶到,独自一人冲向两百多人,丝毫没有畏惧,他要用自己的性命来为曹操逃跑争取时间。

    铛——

    典韦被两百多人包围,在斩杀了三个小兵后,典韦最终还是寡不敌众,被一根根长枪戳成了马蜂窝。

    一个打两百多个,临死前还能反杀三个,不愧是猛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