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都市言情 » 输了一栋楼,赢回一座城 » 外企的宽容

外企的宽容

    2004年6月。

    我从上海的公司里辞职了。

    在上海创业两年半,除了辛苦,也没挣到什么钱。公司股东最后闹矛盾,而我父亲突发脑梗,正好郑州一家外企招人,朋友内部推荐,我干脆就回来了。我家在HEN省下面的一个小县城里。

    老婆带着儿子,住在老家。而我一个人在郑州上班,就在单位对面的都市村庄,租了一个七楼的小房间。

    外企的办公室,更像国企,宽容而且自由。甚至允许我用单位的彩色打印机打印出来的儿子的彩色剧照,贴在我旁边的墙上。

    晚上我一个人,常常不急着回家。而是在办公室里写一些东西,毕竟我一直都是一个文学青年。

    我端坐在爱立信的办公室里,和梦回华为,都是那时候写的,在当年的职场网络,还是引起了不小的反响。甚至一夜之间,数百家网站转载,可惜那时候也没有什么版权。

    一个同事从BJ来郑州实习。他也是一个人。我比较外向和活泼的,主动过去打招呼。后来慢慢就成了好朋友,我们是一个部门的,天天在要一起干活。那时候,郑州移动正在做3G网络的试验网。

    我是郝瑟。他叫白小剑。其实他比我还好色。他住在中州假日酒店一号楼,那是我们公司的协议酒店,有标准的游泳池。

    彼此熟悉之后,晚上就不再满足于一起去五星酒店里游游泳,蹭点免费的水果了。

    未来大厦不远处的一条街上,有一个KTV。金碧辉煌。

    我们俩终于有一天不约而同的就拐了进去。

    我就是在那里认识的岳小婉。

    我的婚姻破裂,其实就是从那个时间点开始,埋了一颗炸雷。那时候还是太年轻了。什么事都容易当真,在美女面前,基本上没有什么抵抗力。

    玩玩就算了,干嘛还要发自内心去喜欢?而且一旦喜欢了,就恨不得把心掏给人家。其实,掏心掏肺,陪吃陪睡也就算了,最不该最后把钱包也掏给了人家!

    我认识岳小婉,是起因于一次跟大学同学去唱歌。

    我跟郑州的两个大学同学一起在单位附近吃了饭,晚上大把时间,就去金碧辉煌K歌去了。

    其实,经常去歌厅HAPPY是我原来在华为公司上班养成的习惯。那时候工作和学习压力太大,需要一些特定的方式释放自己。我就喜欢唱歌。因为唱歌还可以跟小姑娘玩玩浪漫。别的方式太直接,太俗,不符合我的审美要求。我毕竟还是一名文学青年,骨子里的清高还是有的。

    我们跟着歌厅的客户经理准备上楼的,正好小婉从电梯里出来,我一眼就相中了她。不仅仅是她很漂亮,而且她长得太像女学生了,还是刚入大学的那种。清纯,脱俗,出污泥而不染。

    表面的东西不仅仅会迷惑人的眼睛,也能迷惑人的心。

    我直接把她拉上了楼。

    到了K歌的房间,我发现雷宋似乎也喜欢她。两个大学同学,一个叫雷宋,一个叫杨宏路。

    我想了想,最后,我把小婉让给了雷宋。我又重新点了一个。

    那时候的金碧辉煌,至少有两三百个陪唱的小姐。

    后来我还认识了专业学音乐的李薇,和学外语的张小净。

    李薇唱歌是专业级的,她当时还在上学,她的嗓音我觉得足够跟现在的中国好声音里的那些美女们媲美。我很喜欢听她唱歌。平时我是麦霸,遇到她我就成了最老实的听众。

    我喜欢一边用手阅读她的身体,一边听着她美妙的歌曲,关键,消费还超级便宜。

    而张小净有一次跟客户闹了矛盾,好像被退掉了,我正好路过。我听到她在那里哭,反复跟一个人说:NoWay.Noway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的客户是一个东南亚人。

    我跟白小剑第一次去的时候,我已经认识了小婉。所以,我直接就找了小婉。而白小剑选的是一个别的女孩。

    我带白小剑来之前,他跟我说,从未来过这样的地方。

    但是,我不信。因为半个小时后,他就在房间里几乎脱光了那个美女的上半身。他真的有些贱。他最厉害的一招,就是从人家的裤腿开始一直往上摸。

    其实,这样一切还好。大家花小钱,图个开心。那时候小费才一百块。白小剑对酒精过敏,最多只能喝半瓶啤酒,所以,每次我们就是两小瓶啤酒,嘉士伯或者科罗娜,再点两碟小吃,偶尔美女们饿了,会再叫一些鸭脖子,鸭肠之类的东西,我们俩采用AA制,每回分摊下来消费最多就两百多块。

    后来,他就有些上瘾了,我们俩几乎每个周末都来,甚至一周去两三回,有时候还没下班,就提前从办公室跑了出来,因为担心来晚了,美女就全被人选走了。

    他后来也慢慢喜欢上了小婉。

    最后,还直接跳出来,跟我抢。这样,事情就有些超出了控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