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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鸡犬安宁

    恺悦二人决定化妆一下,再去侦察敌情。

    虎恺装扮成一个瘸腿渔夫,头顶个蓑笠,蚓土金枪当拐杖。虎悦装扮成渔夫的妻子,简单盘个头发,插根银簪,水母红绫绕在发根当头花,背个小鱼篓。

    两人虽然衣着简单,乍一看就是河边的落迫小渔民,但眉宇间透着一股子帅气、飒气。

    虎恺以拐当篙驾着小舟,逆着河水向狗山腹地而去。虎悦撒开网,捕到几只鲤鱼、鲫鱼,装在竹篓里。两个人吹着河风、闻着草香、唱着山歌,显得悠然自得、心旷神怡。

    一个小村庄映在水里,临着小河,座落在山坳里,飘着袅袅炊烟,真是世外桃源。

    虎悦唱道“新晴原野旷,极目无氛垢。郭门临渡头,村树连溪口。白水明田外,碧峰出山后。农月无闲人,倾家事南亩。”

    “柳来⽆处不春风,偏在湖桥柳⾊中。看得浅黄成嫩绿,始知造物有神功。”虎恺附和道。

    两人一唱一和,都以为自己是陶渊明呢!

    靠岸后,他们敲开一农户家的门,突然窜出来一只大金毛,两人吓了一跳,连忙后退。“多多!快回去玩。”随着主人轻轻一喝,大金毛摇着尾巴乖乖地回到屋里。

    “老乡,讨扰您了!我们是虎涧那边打渔的,追逐一条红鲤鱼一直到这里,能否借宿一晚?”虎悦忙说出来历。

    “我们这有些渔获,权当费用了。”虎恺怕被拒绝,抢先说道。

    “快请进!”老乡热情招呼着。“别看我们这小乡村,物产丰富着呢,不收费不收费。”

    “大家都尝尝鲜吧,您就别客气啦!”虎悦说着就把鱼篓递给老乡。

    “多多,过来,快把这个篓子送到厨房里去!”

    大金毛叼着竹篓一摇三晃地跑向房后。

    “这家伙好聪明啊!”虎悦惊奇道。

    “可不是吗,他的智商相当于7、8岁的小孩呢!”老乡自豪地说。

    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三个人天南海北地聊了很多。

    老乡聊的最多的还是这村子和金毛犬。

    “我是这里的村长,姓崔,我们这民风淳朴、热情好客,男耕女织、夫唱妇随,家庭和睦、安居乐业。”老乡一幅怡然自得的样子。

    “真是宜居之村呀!”虎恺羡慕道。

    “原先可不是这样的。”

    “哦?”

    “还得从这金毛犬说起。”

    “跟这家伙有关系?”虎悦不解地问道。

    “是啊。这里远离城镇,属于穷山恶水,各种猛兽毒虫经常出没,他们毁坏庄稼,伤害人畜。”村长说道这里表情凝重起来。

    “那太可怕了!”恺悦异口同声。

    “可不嘛。真是食不果腹、民不聊生啊!”说起这些,老乡有些哽咽。

    “那后来呢?”虎恺迫不及待问道。

    “这话说来就长了”,村长娓娓道来。

    三百多年前,有个叫崔德的村民从英伦游历归来,带回两只犬,一公一母。公的是特威德水猎犬,母的是纽芬兰犬。他还给起了名字,分别叫海茂和海津。

    崔德天天和海茂、海津厮混在一起,也不娶妻生子,起初村民都以为他疯了。他发现海茂凶猛、善游泳、通人性,海津皮毛金黄、温顺、聪明。

    海茂海津刚在一起的时候,互相嫌弃,不停打架。渐渐的两个家伙有了感情,会互相舔舐、挠痒、梳理毛发、抓跳蚤。

    两个家伙繁衍好多后代。

    说来也奇怪,他们的后代都继承了优点,体形威猛、毛发金黄、水里敏捷、温顺聪明,还能帮崔德干不少活呢。

    后来种群越来越多,崔德顾不过来,就带着海茂、海津搬到村庄后面的山上去了。走之前,他给每户留下一只小崽。因为是海茂、海津的后代,取名金毛。

    崔德去世后,海茂、海津带着第一个孩子金毛“努司”挖个坑把崔德葬了。海茂、海津也慢慢老了,不常出门,山上的事务都交由努司打理。

    村民把金毛犬养大,发现这家伙特别聪明、极易驯养。长大后个个能看家护院、照料孩子、帮助捕鱼,对主人忠诚、友好。

    从此,村里鸡犬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