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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海葵镇就像他的桃花源

    欣欣是个勤劳的姑娘,跟着做学徒的同时,她还不忘帮着侍弄花草,打扫卫生。

    一番观察下来,柳絮觉得欣欣其实并不像她自己说的那么一无是处,她学东西的天分很高,上手也快,在柳絮看来,她也许只是没有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因而坚持不下去,被人诟病。

    其实她的性格底色是开朗的,爱笑又有趣,十分讨阿嫲们喜欢,她从前也许只是没碰到对的人,又总是得不到认可罢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欣欣的手工活越来越上手,越来越熟练,她从中获得了很大的成就感,人也慢慢变得自信了起来。

    欣欣平日最喜欢跟笑笑待在一起,因为笑笑的天真烂漫总能给她以心灵的滋养。笑笑像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似的,每天都能缠着她对话很久,其实她知道,笑笑是在通过自己的方式对她好,笑笑总担心她太过孤独。

    孩子对于情绪的感知往往是最敏锐的,她能感觉到欣欣初来时的颓丧和抑郁,也能感觉到欣欣的迷茫和无措。

    这跟笑笑曾经独自呆坐在医院里的心情大概一样,都叫做孤独,因而笑笑想用自己的方式给予欣欣温暖和鼓励,妈妈教过她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第二个来的,是一个小透明歌手,更具体点来说,是个业余歌手。他叫凤菱,凭着一腔盲目的热情,他自学音乐三年,起初他总是狂妄,认为只要有足够的热爱,他的付出就不会白费,可他忘了自己也是普罗大众的一员,他不是那个百年一遇的奇才。

    他没有优秀的天赋,也没有足够的积蓄,更没上过一天系统的学习课,他仅仅知道,怎么写出一首歌,唱出一首歌,可怎样才能好听,他没有概念,也没有方向,他找不见自己的伯乐。

    他被焦虑和迷茫捆绑着,也被世俗偏见和贫穷裹挟着,骑虎难下,进退两难,正如老话说的,开弓没有回头箭,他没给自己留过后路,也没打算给自己后退的机会。

    可他毕竟是个凡夫俗子,日复一日的石沉大海,加上长久得不到正向反馈,他的自信怎能不动摇坍塌,他唯一能确定的只是热爱而已,可热爱能当饭吃吗?他也学会了在理想和现实之间衡量斟酌。

    就这样,他孤身来到海葵镇,起初他只是被这里的美景吸引,误打误撞来到了柳絮和何清的民宿,可后来却萌生了长住的想法,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海葵镇就像他的桃花源,给予他源源不断的灵感。

    海葵镇的生活成本极低,吃穿住行的花费有各种各样的解决方式,你可以去打零工,也可以去给人干农活,还可以做学徒……物物交换在这里也是一种十分盛行的交易模式,这里保留着许多原始古老的优良传统和习俗,这在当代其实是个不小的奇迹,简直超乎大众的想象。

    在这里,没人会在意你是什么身份,也没人在意你的过去,他们唯一在意的只是你这个人本身,他们把心与心的交流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一个人的真诚是需要用心去感受的。

    海葵镇极大地缓解了凤菱的焦虑和无助,当一个人的心灵解缚,真正自在了,他就自然具备了体验一切的底气。相反,每日每夜被焦虑和恐惧等负面情绪环绕着,他便容易失去体验一切的勇气和可能。

    凤菱给海葵镇写了不少歌曲,它们既不符合商业价值,也不符合市场潮流,但他觉得开心,这就够了。他极其自然地抒发了自己在海葵镇的所见所闻所感,他唱给海葵镇,唱给每一个生活在海葵镇的人,他不再抱有任何功利性的目的,因为少了许多不必要的外界压力,也也少了对自己的苛刻和高要求,这样的情况下,他写出来的歌反而动听了不少。

    久而久之,他也成了‘柳何不可’民宿vlog的又一道美丽风景,他的歌逐渐传扬了出去,有许多公司找上门合作,想要包装培养他,可他却已没了从前的雄心壮志,只想留在海葵镇专心把歌写好,对得起自己的真心。

    林小妹从第一次见凤菱起,就不可自拔地成为了凤菱的忠诚粉丝,她的爱慕里掺杂着对凤菱才华的欣赏,也掺杂着对他本人人格魅力的折服,他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令她自在舒适,自然忽略任何压抑的想法和杂念,就像清风一样自在轻盈,这实在难得而又珍贵。

    林小妹从小就被哥哥的光环压迫着,内向而又自卑,她既没有出众的容貌,也没有拿得出手的技艺傍身,唯一值得称赞的只是做饭的厨艺而已,因而她的爱慕总是无声且不求回报和结果的。

    然而凤菱是个心细如尘的人,他将林小妹的付出都看在眼里,也将自己无声的爱意和感动写在歌里,洒向海葵镇的每个角落。

    这是两个含蓄之人的爱情故事,他们不紧不慢的,却叫身边人看得干着急,这正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你说,按照他们俩这蜗牛速度,他们什么时候才能牵上手,告上白啊?照他们这磨磨蹭蹭的速度,怕是我二胎出生了,都喝不上他们的喜酒。再这样下去,我都想给他们强行摁头了。”

    何清半躺在葡萄架下的凉椅上啃着西瓜,忍不住开始吐槽凤菱和林小妹之间无声的爱情故事,站在她的角度,她是怎么也无法理解这种模式的。

    何清想,人之所以长嘴就是要用来说的,她私心里跟柳絮一样,看不上那些遮遮掩掩、躲躲藏藏、猜来猜去的行径。

    “凤菱和小妹生性含蓄,做什么都喜欢慢慢地,稳稳地,像清清你这种直来直去,风风火火的模式可就不适合他们,小心适得其反。”

    柳絮果然还是那副样子,不喜欢过多参与进旁人的生活,她有种漠然的冷血感,淡定站在旁边看着别人生生死死,可有时又心软得可怕,这实在矛盾。

    “嘁,小柳儿,你可真是一如既往地无趣……不对,我觉得你在这待得真是越来越不食人间烟火了,你真要为两个不值得的人封心锁爱,看破红尘嘛?”

    何清向来是个敢爱敢恨的人,她敢于享受爱情,也敢于及时脱身而出,她就是个在红尘打滚之人,因而对柳絮这清汤寡水的人生经验始终有些感慨和无奈。

    然而她们终究不同,一个不怕受伤,可另一个总是伤筋动骨,因而承受不起。

    “没有,只是相比于这个,我有更重要、更值得的事做,现在我有珍爱的事业和一群可爱的朋友,实在没有什么心神分散在其他地方,况且,我实在不喜欢自己的心绪因别人而起伏不定,这太过失控,并不像我。”

    “你知道嘛,清清,曾经我也无数次想要向人敞开心扉,我也曾青春年少,心神荡漾,无比期待过爱情。可最后都以失败告终,有的甚至来不及开始,也许是我要求太高,容忍度太低。”

    “然而我终究无法接受任何形式的欺骗和隐瞒,尽管我自己也并不完美,所以说,像我这样的人,其实是不适合谈感情的,我在这方面常常是自以为聪明,其实蠢钝如猪,我啊,还是适合搞事业。”

    见柳絮说得坦然,语气轻松得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何清也就止住了话头。她本想再次助攻,可又想起之前卢阳的事,她忽然觉得自己懂了柳絮之前的意思,她确实应该尊重他人的故事,而不应强行插手,好管闲事要不得。

    “你说得对,我应该尊重你的选择,我这话多又爱管闲事的臭毛病真是改也改不掉。”

    闲话散于风中,往事沉在水底,只剩斑驳的树影如精灵般跳动在时空的间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