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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生活是什么?生活就是你心中有一团火,而路人只能看到一股烟。

    属于阿古拉的那团火,终于要被人看到。林渊就站在弟弟身后,替他遮风挡雨。

    药勿葛有很多忌讳。忌讳别人骑马或坐车到族内;忌讳手持马鞭、刀枪进入毡房,客人不经允许不可擅自闯入包内,且包内不能随便就坐;忌讳睡或坐时脚伸向西北方,忌食虾、蟹、鱼海味等,连赠送礼物、礼品也得为单数。

    此时的林渊早就将这些规矩忘得一干二净,他正在夜色里策马奔腾。

    当他路过放哨点时,有人大声呼喊他。

    “尿尿鬼!尿尿鬼!“

    宵小之辈而已,林渊甚至没瞥上一眼,欲直接越过。

    谁曾想那几十个少年竟仗着人多势众挡在马前。

    簇拥在人前的是族长卓玛措的三子格桑,只见他趾高气扬的呵斥着林渊。

    “胆敢在族里纵马,赤那你这是找死吗?”

    众人都在一旁看笑话。

    不等枣红马停稳,林渊便借势腾空,稳稳当当地落在地面,手里的弯刀在月光下灼灼生辉倒显得阴森恐怖。

    林渊早就想收拾这群小屁孩,可惜一直没什么好机会。这不瞌睡有人送枕头,正和林渊心意。于是他伺机而动,随手夺来一把长鞭,在清脆悦耳的皮鞭声中吼道:“括噪!”。

    肥头大耳的顿珠应声而倒,疼的满地打滚。众人见状顿时怒不可遏,纷纷冲着林渊叫嚣。

    可林渊脸上哪有畏惧之色,尽管被围成一圈,还犹如闲庭散步。他收起佯怒,似笑非笑地环顾四周,打量着那些向他叫嚣的族人。目光所及,无人敢与他对视,嚷嚷声便嘎然而止。

    等到耳边只剩风吹动草的悉悉簌簌声时,林渊这才看向格桑,不徐不疾的发声:“何事扰我?”。

    格桑双眉一挺,傲然指着周围人:“弟兄们的事”。

    “就这?”

    林渊此时正心急如焚,哪里又肯停留片刻,随即跃上马背,欲驱马前行。

    众人见林渊目中无人,全然对他们不屑一顾,便恶向胆边生,主动挑起事来,甚至还有人欲拽林渊下马。

    真是老寿星吃砒霜,林渊感到可笑至极,于是他单手勒马,只手迎敌。敢于上前者,皆无一招之敌,往往未曾贴身上前,便已倒地不起。一时间呻吟声接二连三。片刻后,只剩下格桑和身边几人还横在马前。他们竟未逃窜,反而拔出利器,蓄势待发。

    谁曾想这群歪瓜裂枣中看不中用,竟逼不得林渊使出全力。

    意犹未尽的林渊开始策马扬鞭。枣红马突然间吃痛,便嗖的一下狂奔起来,可就当撞上的一瞬间,他们化作鸟兽,四散开来。

    越过人群的林渊,回头深深看了一眼格桑,便一头扎进火光中。

    留在原地的格桑满脸阴沉,他一脚踹在顿珠臀上,直至始终趴在地面的小胖墩一骨碌爬起来,这才恶狠狠地咬牙切齿:“都起来,少在这儿丢人现眼”。格桑生母是掠来的唐人,格桑说起话来也“****”。

    难道真有人宁可将这帮权贵之子得罪个遍,也不愿握手言和成为族内名副其实的蛮肉第一人。

    这帮人虽然纨绔至极,但是奈何投对了胎,从小就被娇生惯养,可但凡出点事,必有人为其撑腰。

    顿珠在这群人中最为特殊,早有传言巴特尔不能人道,独生子女的他就成了他阿爸的眼珠子、肺叶子、命根子。

    巴特尔何许人也?

    他可是药勿葛唯一铜皮,响当当的第一好汉,族里除过卓玛措就他麾下族人最多,曾单枪匹马用不到半炷香的功夫,就将一队突厥人杀的干干净净。若是这些人站在面前让你砍,少说也得砍上一盏茶的时间。

    近来族里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正是收买人心的好时机,格桑这才想着做个和事佬,将这帮人聚在一起,欲化解他们与林渊之间的矛盾。谁曾想,来人越多,声音越杂,不但没能一笔勾销以前的恩怨,还加深彼此的仇恨。

    此事的厉害已经讲的足够透彻,可这群蠢材实在烂泥扶不上墙,连一丁点服软的姿态都做不出来,真是枉费一番心思。莫非林渊真要将这帮人赶尽杀绝?想到此处,格桑随手唤来众人,附在他们耳边逐一吩咐。

    药勿葛明面分四股势力。其中卓玛措最为强大,巴特尔是他左膀右臂,麾下族人五万余,其次尼玛管辖两万人,再次更群统领一万余,再者演武堂,驻有唐兵三千,余者归大祭祀所率,信徒两万,多是老弱病残之辈。

    族长卓玛措,掌管药勿葛十余年,多年征战,早已年老体衰,膝下育有四子。尼玛为长,是与药逻葛联姻所生,生来与药逻葛亲近,帐下牛羊不可胜数,其余几子加起来也比不过。次子更群,能征善战,部下兵强马壮,平日里礼贤下士、与民同乐,族人无不拜服。次旦年龄最小,最得首领喜欢,未及韶年竟得贴身护卫五十余,卓玛措常戏称——最为类父。而格桑岁不过十一,母自教坊司,故无强横外援,也无成群牛羊,更无猛士追随,空有世子之名。

    纵观胡人历史,大权相争期间,并无长幼、嫡庶之分,伯、叔、兄、弟、子、侄皆机会,可谓是弱肉强食,胜者为尊。卓玛措当年为了上位,可是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族人直接少了三成,血亲也只留下古尔丹苟延残喘。尚有前车之鉴,格桑又怎敢把希望寄托于兄弟的心慈手软,况且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自林渊成为药勿葛的第二个曼巴后,林渊才有资格走进格桑的视线中。

    据格桑所知,林渊岁不过十三,三载不到,就从挨饿受冻的义子变成武堂真传弟子,其中恐怖之处可见一斑。草原向来是弱肉强食,强如族叔阿古丹一样的人物,三十岁藤筋,射狼王,擒唐将,可自断一臂后,连自己也能挥之而来挥之而去。而林渊十岁蛮肉,搏恶狼,斗猛虎,这些成就近些年竟闻所未闻。如今林渊又得到演武堂支持,变成各世子争相拉拢的对象,面对他也可不徇颜面。

    正如格桑所想,林渊从未放弃报复,他想让欺辱者永远消失,尤其是前世记忆复苏后,他就再也不怕没有耐心,毕竟人生又能有几个二十二年。

    林渊以前的记忆是空白的,阿妈说遇他的那年他五岁,那他便是五岁。

    阿妈这一辈子都很糊涂,糊涂的连他的出身也说的玄乎。

    阿妈名为美多,是葛萨最美丽的女子。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上贡给吐迷度可汗,开始是侍女,后来长大点变成阏氏,再后来换可汗后,她还是阏氏。新可汗要许她为可敦的诺言还没实现,很多唐人就冲进王帐,杀掉新可汗,她趁机逃走了。

    王庭金银珠宝数不胜数,她吓得不敢拿,却埋起头抱起一盒贡品跑。

    在逃跑途中,她迷路了,这时出现一只银白色的母狼,拦在她身前。

    母狼要比普通野狼大上一倍,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怀里的贡品看。

    胆战心惊的她这才打开贡品,里面是只未睁眼的小狼崽,正饿的嗷嗷大叫。

    她看的出来这是母狼的崽,于是她果断的拔下发簪,抵在狼崽脖子上。

    母狼发出呜呜的声音,原地转好几个圈,一段时间后便跑远了。

    她这才注意到母狼在冻得梆硬的地面刨出好几个坑。

    初冬凛冽的寒风沁人心脾,她的心情也如此冰冷。她一点逃跑的想法都没有,因为她知道逆风而行,几公里内,母狼也能凭借着嗅觉找到她。

    不一会,母狼含着金银财宝而来,一边将宝物放进坑里,一边示意跟她换狼崽。

    母狼看她摇头,便灰土灰脸的蹿入风雪中。

    不知过了多久,母狼衔着一顶王冠突然出现。这顶王冠可比王庭里的王冠大上很多。

    她刚从王庭逃出来,哪里肯沾这些东西,急得连忙摇头。

    母狼见状垂头丧气的扭头就走。

    雪越下越大,等到母狼的脚印完全看不见时,母狼这才再次冒出头来。

    这次母狼叼着一个包裹着严严实实的小孩,见她又是摇头,眼眶里居然慢慢堆积起泪水。

    她早就冻得瑟瑟发抖,记不清点头还是哆嗦,一抬头,便见母狼伏在地上,前蹄曲着,蓦地,狼头磕在地上。

    一瞬间,她泪流满面。

    嘣。

    手持唐弩的古尔丹就是这时出现在她面前。

    说实话,林渊并不相信阿妈讲的故事,但是他确确实实在卓玛措的帐篷里见过一顶亮闪闪的王冠和一张银光点点的巨型狼皮。

    如今王冠在王队正家里,狼皮则挂在演武堂。据说这张狼皮珍贵的要紧,很多猎人终其一生也不见得能获取一张。所以演武堂规定,只有蛮肉大成少年才有资格触摸它。恰巧,林渊有幸体验过那种细腻又坚挺的质感。

    此时林渊就瞧见自家主屋,火势冲过屋顶,腾空而起。

    他先是归还战马给演武堂,然后背向明晃晃的月光,将手弩掩在袖子里,紧接着大步向西奔走。

    火舌在滚滚上升的浓烟中若隐若现。火势向旁边蔓延,吞噬的周遭的一切。若是从高处望下去,辽阔的星空下,大火宛如一场游戏,无声无息。

    一二百米的距离,林渊走的五味杂陈。尽管他离得还远,他还是感到不安。有如听见一种猛烈的火焰声逼将过来。

    前方一片骚乱声。人们都跑到敞亮的空地上观看着火场面,却没几个肯救火。只有七八个仆人跌跌撞撞的在水窖和主屋之间来回奔走。

    “又烧起来了!”

    “看,风一吹,火烧的更旺了!”

    “说不定得有人烧死!”

    拦住最近的奴仆,林渊提高嗓门问:“阿古拉呢”。

    “小爷刚救出来,这会在马厩旁的毡房里。“

    ”昆仑奴人呢?死哪去了?“,林渊稍有不满。

    ”是他抱走了少爷,还不让我们碰......“

    ”嗯?“,林渊眉头紧皱,看着眼前还想邀功的仆人,眼底厌恶之色一扫而过。他放低了声音:”老爷怎么样?“。

    仆人正说的眉飞色舞,见状挥了挥胳膊,用手指着主屋,顿时一言不发。

    林渊随手撵走了仆人,径直跳入水窖,然后浑身湿漉漉地冲向主屋。

    火焰爆发出劈里啪啦的声音,火舌就在他眼前窜起,强烈的灼烧感让他难以适应。他还是硬着头皮冲了进去。

    主屋早已不是熟悉的样子,全然笼罩在火焰中,屋顶已经烧穿,浓烟顺着洞口飘远了。他摸索到床榻的位置,可惜火势逼着他不能再前进一步。

    ”终究是死了吗?“

    火焰似乎蠕动起来,他彷佛听到有人在喊他。

    ”吾儿!“

    ”吾儿!“

    静默的等待中,一切归于死寂,他才肯撤出主屋。

    这会儿林渊狼狈至极,头发已经烧没,浑身上下满是水疱,水疱底部非红即白,充满清澈、粘稠的液体。

    简单的清洗后,他找了块空地,坐在上面,抬头叹了一声,这一刻他觉得自己那小小的身体悠然的飘上了银河,在无底深邃中,肆意变化着。或是缀满银河的星辰,耀光点点,清晰可见;或是光亮的云朵儿,看起来也像粒粒沙子,明澈极了;或是澄澈明亮的银河,用赤裸裸的身体拥抱夜色茫茫的大地。

    不知过了多久,昆仑奴唤醒了他,并且一时指向主屋,一时指向马厩,双手来回在比划些什么。昆仑奴是个哑巴,三年前被抓来,据说是女儿国的人。

    皮肤黝黑的昆仑奴,着急的满头大汗,长大了嘴巴,却发不出声来,唯有洁白的牙齿在黑暗中一闪一闪,格外瞩目。

    林渊强忍着心底的笑意,拍了拍昆仑奴的肩膀,用手指向自己,示意一切安心。

    打发昆仑奴后,林渊这才发现格桑带着一帮人,威风凛凛的涌了过来。

    这次格桑十分热情,反倒有些前倨后恭。

    “弟兄们前来灭火,酒肉可够?”,不等林渊反应,格桑便指使周围人一起灭火。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林渊稍作思索后,转而一笑:“过去的就让它过去,重要的是珍惜当下,可别因为其他人影响到咱们兄弟情深”。

    听到此处,格桑喜笑颜开。他熟练的从顿珠身上摸出药物,也不管是不是治烧伤的,全一股脑塞给林渊。紧接着郑重其事的出声:“除过运送水车在路上,弟兄们全在这儿”。

    两人在你一言我一语中,逐渐相见恨晚,情投意合,彷佛成了生死兄弟一般。

    旁边的顿珠有些傻眼,这会他肩上的鞭痕还隐隐作痛,可他完全插不进话,只能呆呆地杵在原地。一听到要跟疯子做兄弟,他不由得羞红了脸,要知道他此行欲替没来的兄弟们讨要个说法。

    可等水车一来,顿珠便把这些全都置之脑后,他满脑子都是帐篷大的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