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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大集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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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八点多钟,我们抵达了大集市的会场。

    远远地就已经听到喧天的锣鼓与不息的喧嚣,不愧是十万人的超级聚会。

    人类一共才只有四亿,这里可是聚集了世界人类的千分之一。敢来到这里的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在集市期间,凭借特别派发的进实免死令和不惧死的意志决心,他们跨越千山万水来到这里。他们是山寨的骄傲,也是人类的精英。

    他们拥有高超的反追踪本领,从不担心进实的人能找到他的山寨。全人类的商品、信息与文化在这里流通,大集市的作用永远不能被替代。

    凡是来到这里的人都会得到一块木牌,这是大集市为人们发放的纪念品,也是人们荣誉的象征,有些人甚至会将它们挂在腰际,以彰显自己的强大。

    人类中间一直有一句话流传:“不到大集市,一生枉活”。对于许多人而言,这里也是他们唯一能与兽化人们近距离接触的地方,每个“集市月”平均能生下五六十名“集市宝宝”,没导致怀孕的交往当然不计其数。

    多说一句,兽化人“鸭子”因为牠们不知疲倦的强大耐力和独特的触感广受女人们的好评,虽说我并没体验过,也不大清楚那是什么感觉,以后再说吧。

    进实最感兴趣的是人类的文化产品、唱片店和书店,音乐会是兽化人和恐怖标记的进化人集中出现的地方,虽说其实他们也没多少人在这。

    他们的货品是最上乘的,有时甚至用几只兽化人来换唱片和画作、小说,而且这种出口特供的兽化人很受一些人喜爱,但我弄不清楚为什么,我自己就有些难接受。

    我们要在这里呆上三天,彻底地放松自己,听听音乐,换换东西,感受一下难能可贵的烟火气和市井气,虽说市井气好像是个贬义词。

    骆驼太高进不了门,我们把它放在载具寄存处,随便拿了点东西就下去了。郑恒一定要扶我下梯子,我问他为什么,他不回答,但我已经猜了个八九成。

    为了不显得太惹眼,我把铠甲装在箱子里藏好,穿了一套很清凉的夏装,差不多是半件上衣和小半条裤子,也就是抹胸装超短裤,统一的暗黄色,还多戴了一副墨镜。

    我头一回穿这种衣服,但倒也没有什么别样的感觉。据说这种穿着在泄漏前其实并不罕见,那就只能是我本人太保守了,但我为了能尽量多一点保护(衣服也算),没法不保守。

    据说以前还有穿得越少战斗力越高的说法,我感觉那是纯扯淡,没有哪个傻子会大面积地裸露肌肤的,无论这人战斗力是高是低。

    商铺成排地坐落在草地上,有些还打着把大伞,花花绿绿的一眼望不到尽头。穿着各式衣服的人们有说有笑地络绎不绝,商铺中间留的小道还显得有些拥挤。

    进场前几个是豪侠会(大集市里不说摆烂会)直营的店;主要是录音室、器材室、照相馆之类。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去照一张,但不知道该用什么换。

    我们有丝丝尴尬地进了照相馆,一个工作人员突然把我拉住,说,小姐,愿不愿意来拍一组写真,我们可以用胶卷换。

    我问他为什么要找我,他说,你的身材是完美的黄金比例,这样的机会不多。我说,用不着换,等会给我们拍张合影就行了,然后跟着他进了摄影室。

    拍这个不是什么轻松活,那个摄影师希望我把这里存的所有女装都穿一遍,起码得有十套。然后我就陷入了穿一拍一换的死循环,对着镜头摆各种据说“能体现女性的身形美”的造型,我寻思这和搔弄姿区别也不大。

    他差不多拍了几百张,用的数码相机。他对那些照片赞叹不已,不光要给我们拍合照,还要送我一套衣服。

    我正好看上了一套鲜红的中长连衣裙,就干脆换上了,虽说我穿裙装的机会真没多少,但这几天还是可以一穿的。

    我又穿着这套衣服和他们拍了五张合照,各站一次C位以体现我们从平等,然后就离开了这里,还揣着张摄影师的大头照。

    我完全没想到,都捂得那么严实了,还有人能把我认出来。有个人围着我左看右看,拍拍我肩膀,说,你好啊吉他女孩,又见到了。

    我一回头,不认识,就问你是不是认错人了。他摇头,说,不可能,你不就是那个开音乐会赚吃的的姑娘!我还给你刷了三次票。

    看来他确实见过我。他有些急切地问我,今年还开不开音乐会,又问我这么长时间都去哪了,还问我听没听说过粟安。

    我小声说,那就是我。他又围着我打量,说,总不会吧,你有什么证明法子不,比如说亮亮那把剑?我说,不敢证,一证进实找上门,我来这都已经是冒着生命危险了。

    他点了点头,说,不过你确实和他们讲的像,那就当你是好了。我压低声音告诉他,千万别和旁人说我来过这里,不然我就死定了。

    他又点了点头,再一转眼已经没了影踪。这后又有几个人同我搭讪,我这才知道,“吉他女孩”在那次得了特别奖,又因为真人一直未见已经成了一个小小的传奇。

    嗯,也算得上一件好事,但我真没想到还有这么多人记得我。唉,还有点感动。

    会场摆了几个擂台,打无限制赛,不设报名,谁想上谁上。好吧,我想上,不炸鱼的满级大佬不叫满级大佬。

    我跟那几位略一商量,找了个地方换了套衣服,找了个人少点的台子排队。这个台上还是有些混乱的,一个壮汉刚守擂三场就被干掉了,擂主换了一个又一个。

    台下叫好声震天响,虽说这个台子人少,但也有十几个人排队。我看我前面后面都是壮汉,倒也没什么感觉,都是三拳两脚而己。

    到我上场,我和这个擂主互相抱拳致意,然后在一分钟之内把他打下了台。他被我打倒之前还说,看在你一个小姑娘家,我就让你一让。

    真没这必要,谁厉害台下的都看在眼里,果然下面嘘声一片,菜就多练,别在这瞎叫唤在轻而易举地打倒了五个人之后,我提出一个规则:后面上来的人可以拿武器。

    其实这是一种蔑视,但是这些人没几个厉害的,不这样没意思。这样没过一会,一道白影飞上台子,我定睛一看,却是之前见过那白衣少年,便一抱拳,说这场我输了。

    他伸出一只手把我拦住,说,怎么,你瞧不起我?我说,不敢与恩人对决。当时我重伤而饥饿,就是他在我差点死去时把我救下,留下一包吃的就走了。

    他说,没事,可以决一场。我不可能和他打,就放天下之大水。他伸手把我揽住,居然没从台上掉下去,失算了。

    台下人扯着嗓子喊,放水狗,放水狗,放水狗。我就是放水狗,怎么了。没有一会,我就干脆跳下台子,他追上来。

    他戴着一副小丑面具,我看不见他的脸,但我确信他就是那个人,那位少年。他看了我挺久,说,粟安吧,认识一下。

    我点了点头,他的白色身形很快融进一片各色的人海中。这又一别也许就又是永别了,我有些悲伤地想。

    郑恒凌过来问我那是谁,还说那人让他都心动了,真的够帅。我说,那是我恩人,虽说只见过一面,我特敬佩他。

    我又一脸坏笑问他,你不会吃醋了吧。他摇摇头,说,不会,我对不同的关系把握得很到位,不可能错猜。

    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几个人放声高歌,虽说都不尽完美,但够大胆,大胆很重要,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顺带一提,我看有些书上说这是唯心主义经典名言,但我觉得这纯粹是断章取义,为了批判而批判,看到什么批什么。我不欣赏这种态度,这是刚学会唯物主义的小学生的态度,自以为高明和正确罢了。

    他们引起了一阵合唱,我也跟着唱了几嗓子,在一堆人中间放飞自我还挺舒畅的。我们边唱边走,这就是众人的力量与包容感,归属感。

    人群中间,我们的存在无比坚固。

    不知不觉问,太阳已经爬上正顶,中午就该午间休息了。

    我们用压缩饼干换了一条长面包,五个人一人一段。这面包是自做的,现在还能吃到现做的面包,属实令人有点惊讶乃至于敬佩。

    何七华填了一大口面包,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睛里都含着泪花。太好吃了,给姑娘家感动得,她终于把那块面包吃完了,抹了一下眼泪,说,此味只应天上有。

    老板对她的反应很满意送了她一块小的。唉,羡慕了。这几天何七华似乎在走出何七松的阴影,这是好事,我的努力有结果了。不过,这是不是我努力而致,其实还没法确定。

    大集市本来是不设分区的,但三十多届以来,商人们反倒自发地形成了分区,也不知是为什么。

    眼下是下午五点钟,我们正处在一个动物专卖的分区,专卖各种奇珍异兽。这里动物的叫声盖住了人声,倒是颇有种身在动物园里的感觉。

    一个满脸皱纹的老老头牵着一匹长翅膀的马在卖,但他的要价奇高,很多人牵着别的野兽想来换都不行。后来他竖起一块牌子,只有最婉转的歌喉,最美丽的容貌,最矫健的身形,最纯洁的心灵才可以换走它。

    这个开价显然没有人付得起,所有路过的人都只能啧啧称奇然后摇着头离开。我对照了一下自己,只有中间两条,应该是没戏。我感觉三和四不太能兼容,那位老人也许只是想展示一下只有他拥有的异兽

    确实有人只为展示而来,比如要集化人戏三人组,他们养了好几只鼠人,在上演不知其名的戏剧,围观群众还有笑岔了气被拉去抢救的。

    我左手郑恒右手何七华,挤开人群找了个好地方看戏。那三个人分别演的国王,异国王子和公主,演的是滑稽日常。

    他们的剧本其实也一般,但那六只鼠人承包了所有笑点。没多久,“公主”向观众们鞠了一躬,端着“王子”的礼帽下台讨打赏,我定睛一看,才发现那“公主”其实是个妆化得有些浓的少年。

    喜欢反串,给投一块压缩饼干。他端着的礼帽里各种糖果多一些,我投进去的压缩饼干可能是那里面最实用的打赏。

    地方多时间紧,虽说这里确实有意思,但我们得先走了。我拉着他们两个,钻出了人群。

    有几个人在叫卖美杜莎树,我们上前一看,好家伙,是熟人,就是上次用太阳能电池换了一株美杜莎树的那队卖货郎。

    他们一见我就和我打招呼,我感觉自己弄面罩的意义好像不大,可能是我的气质太过独特,只要是个跟我相处过三个小时以上的都能把我认出来。

    就连那位只与我有一面之缘的白衣侠客也能认出我,还能叫出我的名字。不对啊,我又没跟他讲过,他怎么知道我名字?太奇怪了。

    一个背着个搭链的卖货郎告诉我,他们在路上又培植了几株,这东西的销路还不错,他们准备把母株留下。

    看来苏梅的话没错,我感觉美杜莎树无处不有,其实只是一种幸存者偏差而己。如果这样,那大山猫的前爪当然也能卖,不过我想把它留作纪念。

    那几枚大山猫牙齿我一直带着,过会就可以找个地方打孔。奇珍异兽区还有一些挺知名的品种,比如龙蝶、凤凰鸡,飞天蜈蚣之类,还有翼膜松鼠出卖。

    为了给金珠找个伴,我用刚才卖货郎送的两个花盆换来一只,让何七华先抱上。这一只银背毛白肚皮,性子比起金珠也活泼一些,干脆叫它银珠好了,我懒得再想名字。

    离开动物区或者异兽区后,天已经擦黑了。夕阳在巍峨的火山中渐渐落下,由于视角的原因,夕阳如同沉入了火山口里。

    我不禁想,倘若在火山的西侧看朝阳,火红的太阳从火山口中一跃而出的景象应该蔚为壮观。我找不到靳兰和黄金甲,但无所谓,他们朋友多。

    我们三个就站在空旷一些的地方,勾肩搭背地回送炙烤了我们一天的残阳。这家伙终于没劲了,郑恒一边擦汗一边感慨。

    太阳落山后就是夜了,夜色总是更精彩。夕阳很美,夜色当然更美,人是喜欢夜的动物,夜里的生活才叫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