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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运气

    秦时喜不自胜。

    一匹野狼,价值可比野兔大多了。

    光是狼皮,就至少有两三两的收入,更不提其他部位了。

    便是对于那些专业的猎户来说,猎杀到野狼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往往需要数个、数十个好手联合,才有可能猎杀成功。

    有的猎户,一年到头都未必猎杀得了几只虎狼。

    他小试牛刀,就猎到了一只兔子、一匹野狼,说出去能把那些猎户羡慕死。

    “果然,想要吃香喝辣,还是得靠金手指啊!”

    秦时忍不住自语。

    前一刻他还在为财政赤字发愁,摇身一晃,直接成了在村子里称得上富裕的人家了。

    光是今天这一趟收获,够他在屋子里躺尸好几个月。

    当然,躺尸是不可能躺尸的。

    谨慎归谨慎,钱还是得继续赚。

    家里的柴米油盐,锅碗瓢盆,都需要钱,那些简陋的屋子也得找个时间修理一下,何况还要练武呢,几两银子远远不够。

    不过有了诡异狩猎能力,日子总会好起来的。

    随着野狼的死亡,系统也传来了生命值+10的反馈。

    秦时没空去查看面板,趁着没有其他野狼、猛虎找过来,赶紧扛起野狼尸体原路返回。

    这么快就能猎杀到一匹野狼,他怕周围有其他野兽在。

    一只两只还不打紧,万一遇上成群的就糟了。

    还好一路返回,都没有遇到危险。

    倒是又遇到了秦大牛他们,把他们给吓了一跳。

    野狼不是很重,也就七八十斤的样子,但是个儿大,抗在肩膀上,远远看去把秦时身子都给挡住了。

    他们以为是山里的野狼下来觅食了,心脏都差点停跳了一拍,慌忙举起手中的柴刀,几人围成一排戒备。

    直到秦时走近了,看到了野狼尸体下的秦时,他们才有些愣神。

    难怪看这匹狼动作怪怪的,原来只是被人扛着的狼尸。

    只是……

    秦时居然猎到了狼?

    这怎么可能?

    他们脑袋有点懵,难以置信。

    不是说好了只是去转一转吗?

    怎么就猎了匹狼回来?

    这可是狼啊,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就是阿猫阿狗,从深山出来的,也不是普通人能对付得了的。

    秦时是怎么做到的?

    “秦哥儿,你这是……”

    几个人紧紧抓着柴刀,面面相觑,最终还是秦大牛站了出来,看着秦时,又看了看狼尸,神色欲言又止。

    “嗐,运气!”

    秦时脸上露出捡了漏般的兴奋表情,说出早就想好的借口,道:“我去山里转了下,没想到刚好碰到这只受了重伤的独行野狼。”

    真实情况自然不能说出来,他今天本也没有大肆狩猎的计划,手上连狩猎的工具都没有,只是索命刀用来打猎,居然这么顺手,对付这些野兽简直就是降维打击,出乎他的预料。

    他只能先胡诌一个理由了。

    秦大牛几人听了,眼中顿时露出了羡慕和丝丝嫉妒的神色。

    他们倒没有怀疑秦时的话。

    看这只狼的体型,等闲四五个汉子都未必拿得下来,哪怕是专业的猎户,也得事先设置好陷阱才有可能猎杀得了。

    以他们对秦时的认知,秦时显然是没能力对付野狼的。

    唯有运气之说能够解释。

    “乖乖!这运气也忒好了!”

    “这么大一只狼,光是狼皮剥下来,怕不是都能卖出好几两银子?”

    “我怎么就没遇到这种好事,这得够我们砍多久的柴火,能买多少米粮?”

    村民们七嘴八舌的议论着,看向狼尸的眼中,满满都是赤裸裸的渴望,恨不得也去山里跑一趟,看能不能有同样的运气。

    要知道,他们辛辛苦苦砍一天的柴火,也不过赚个七八十文钱。

    结果秦时就是这么随便一逛,顶他们辛苦好几个月。

    人比人真的是能气死人。

    不过这个念头,他们也只敢在心里想一想罢了。

    这世道,人吃人兽咬兽,山里天天都有鸟兽死去,也没见哪个猎户是靠捡漏发家的。

    真要抱着这样的心思,多半得埋在山里。

    被秦时这么一搞,大家砍柴的心思都淡了,心态失衡,提不起那个劲,干脆背上砍好的柴火,帮着秦时把狼尸抬回了村子。

    回到村子,自然又迎来了一片惊呼。

    村民们偶尔客串猎户,上山狩猎的也多是兔子、野鸡、山鹿等小型相对温驯的野兽,上次猎到狼的记录,还得往前翻个十几年呢!

    门可罗雀的秦时家,一时间变得热闹起来,大半个村子的人闻讯赶来,只为一睹狼尸长啥模样。

    这让秦时有些无可奈何。

    他并不愿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可是村子就这么大,除非是一些野兔、野鸡等小型动物,稍微大点的猎物,根本就瞒不过大家,想不引人注目都不行。

    “这倒是个问题!”

    秦时皱眉沉思。

    以索命刀对野兽的降维打击,他狩猎起来毫无压力,接下来必然是天天都能满载而归的。

    一次两次不打紧,次数多了难免会惹人怀疑。

    就是那些有着神射之称的猎户,只怕也难以次次都能有收获。

    他一个普通村民,何德何能?

    除非,他能避开村民,迅速将猎物卖掉,换成银钱。

    “看来得买辆车了!”

    秦时心道。

    从禾山去往县城,可是有着将近百里的距离。

    他总不能亲自背着猎物去县城换钱。

    百十斤的猎物,刚背起来还好,稍微走一段路可就难受了。

    当然,这些都是小事。

    等大家满足了好奇心散去后,秦时便将野兔剥了皮,煮了一锅兔肉,先补一补身子再说。

    他狩猎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练武,尽快化身诡异。

    若非狼肉腥臭,他没有烹饪条件,无法将其炮制成美食,他都不打算贩卖狼尸,全部填进自己的肚子更方便。

    吃完兔肉,天色已黑,秦时稍作休息,等肚里饱腹感散去,便开始修炼虎咆拳。

    修炼了一会儿,身体达到极限了,便擦了擦汗,躺到床上唤出面板,查看起梦魇的情况。

    梦魇这次选择的富商是个普通人,因此杀戮需要的时间大为缩短。

    秦时感应得到,才不过两天的时间,梦魇就已经吸收到了足够的恐惧。

    今天晚上,就能从富商的噩梦中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