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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混乱是阶梯

    混乱,代表着利益与机遇。

    有人会从中得利,有人会乘机攀升。

    混乱是进步的阶梯。

    在造访纽约警局之前,布鲁斯只是简单认为,这又是斯塔克集团弄出来的好事。

    可现在看来,并没有那么简单。

    骷髅帮的许多行动,都是在刻意绕开斯塔克集团的监察。

    一时间,布鲁斯对这个喷雾的来源产生了疑问。

    这真的是斯塔克集团弄出来的吗?

    还是别人仿造?

    不管怎样,先找出骷髅帮幕后之人是没错的。

    “今天很高兴能认识你,乔治警长,你确实如民众口中说的那样,是一位值得信赖的警长。”

    布鲁斯夸奖了乔治警长的表现,不卑不亢,对得起自己的职位。

    “您过奖了。”

    乔治警长正在仔细看着白板上的线索,听到这话,顿时有些受宠若惊。

    没想到黑暗骑士会对自己有这样的评价。

    他想当面感谢一番,但当他转过头时,却发现自己身边已经空无一人。

    黑暗骑士不知何时,已经从这个房间内消失。

    就像他无声无息出现一般,他又无声无息走了。

    “怪人。”

    乔治警长总算松了一口气。

    虽然现在的他已经可以确定,黑暗骑士对自己没有恶意,但待在他身边,不由自主就会感觉到压力。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气场吧。

    乔治警长抹掉额头上的细汗,正准备回到自己的办公位上时,却发现在地面之上,黑暗骑士刚刚站着的地方,静静躺着一枚铁质纹章。

    他将其捡起,冰冷的触感从指尖传至全身。

    这枚纹章上刻画着一颗正在燃烧的星星。

    正五芒星。

    这是黑暗骑士的纹章吗?

    可为什么是五芒星呢?

    一瞬间,乔治警长想到了很多,首先想到的就是美国队长。

    根据报道,黑暗骑士与美队有过接触,甚至可能就是属于同一阵营。

    那么黑暗骑士使用和美队一样的星星图案,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再者,就是与宗教相关。

    耶稣出世时金星闪耀,而金星的轨迹每八年就会形成一个五瓣玫瑰花,形似五芒星。

    故而在宗教中,五芒星也是耶稣的象征,代表耶稣的五种感觉,受难时的五道伤口。

    除此之外,五芒星所代表的含义还有许多。

    这简直是人类历史上含义最丰富的图案。

    乔治警长一时间不断联想,只希望明白黑暗骑士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图案。

    他注定想不到答案。

    因为这副纹章并不只是单纯的五芒星,还有燃烧着的火焰。

    布鲁斯选择这个图案,理由其实很简单。

    这是在黑暗长夜中的星星之火。

    ……

    在曼哈顿下城,矗立着纽约的地标,自由塔。

    这座建筑于“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废墟上重建,被誉为美国的“复活标志”。

    也是如今纽约最高的摩天大楼

    它位于哈德逊河口,对岸便是高举火炬的自由女神像。

    布鲁斯站在塔顶之上,背对着月光,黑色的披风在背后猎猎作响,如同巨大的羽翼。

    他俯瞰着人间,超级视力的范围不断提升,自由女神像变得近在眼前。

    很快,整個纽约被他尽收眼底。

    “嘶——”

    当视力扩张到这种程度时,海量信息一瞬间涌入布鲁斯的大脑,完全超过了他如今的承受能力,头开始一阵一阵抽痛。

    因为超级大脑还没有完全觉醒,布鲁斯此时相当于在超负荷处理信息。

    头疼在所难免。

    但他并没有因此就停下自己的动作,恰恰相反,视力还在继续扩张。

    此时,他的大脑已经宛如处在爆炸的边缘,随时可能宕机。

    但还没到停下的时候,布鲁斯努力将所有精力集中,寻找着威尔逊·菲斯克的痕迹。

    作为掌控着纽约黑道的皇帝,不可能轻易离开自己的王城。

    他一定就在纽约。

    布鲁斯极目远眺,在纽约八百多万人中,寻找唯一的目标。

    随着时间的推进,大脑的刺痛越来越难以承受,仿佛要被硬生生撕扯成两半。

    布鲁斯浑身已经被冷汗浸透,但他依旧在坚持。

    终于,在意识濒临破碎的那一刻,布鲁斯看到一个身材魁梧的光头胖子,他正在地狱厨房的某栋别墅内,摇晃着酒杯,欣赏一副油画。

    找到你了,威尔逊·菲斯克!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布鲁斯将超级视力收回,整个人几近虚脱,只能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尽快恢复自己的体力。

    这是一场如同噩梦般的体验。

    这是他第一次注视整个纽约,从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所凭借的,只有曾在《夜魔侠》中见过的一张脸。

    虽然很痛苦,但他成功了。

    布鲁斯必须不断去推动自己如今的极限,如果因为怕疼就不去触碰,他将永远无法开启超级大脑。

    尽管这个过程可能很漫长。

    而现在,是时候去见见这位纽约地下皇帝了。

    ……

    初次认识菲斯克的人,都会被他那副儒雅随和的外表所欺骗。

    他总是穿着黑色衬衣和白色西装,举止得体,言语幽默风趣,让人不自觉就对他产生好感。

    作为著名企业家和慈善家,他多次被评价为“纽约的良心”。

    人们不会知道,这位纽约的良心,与恶名远扬的金并是同一个人。

    他们也很难知道。

    菲斯克不容许任何人泄露自己的身份,任何想要触碰这一禁忌的人,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他维持着自己平静的生活,任何会让他感到不安的人或物,他都会在当天消灭。

    绝不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

    所以当那个黑色骑士闯入他的别墅,站在他面前,称呼他为金并时,菲斯克知道,他完蛋了。

    因为他无法抹杀掉这个人。

    或者说,赢都赢不了。

    “黑暗骑士先生,请坐!”

    菲斯克毕恭毕敬,替来访的布鲁斯打开了一瓶产自法国勃艮第的名贵红酒。

    他亲自将酒杯端到布鲁斯面前。

    这番举动,如果忽略他脸上的淤青和红肿,真可以说是风度翩翩。

    “抱歉,是我刚才下手有点重了。”

    布鲁斯感觉自己确实有点不应该。

    刚才菲斯克见到自己闯入,举枪自卫时,自己顶着枪火,随手给了菲斯克一拳。

    然后这位号称全身百分之九十都是肌肉的黑道皇帝,立刻倒地不起,失去了意识长达十五分钟。

    布鲁斯是真的怕了。

    他怕菲斯克当场死给自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