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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诺克萨斯之手

    十天后的一个清晨。太阳刚冒出半个头,大地还是一片朦胧,带着清爽的凉意。

    新城区的街道上,此时已经围得水泄不通,有消息传出,大名鼎鼎的德莱厄斯将军回来了。

    尽管人们不知道这位将军为什么从战场赶回来,但这仍然不能改变人们心中的狂热。

    试看都城的高官强权,有几个是平民出身?

    而就有这样一个人,从一个破落村庄的穷苦孤儿,一步一个脚印地,成为名震帝国的大将军之一,拥有着自己的独立军队。

    翻开德莱厄斯的过往,人们似乎找不到恐惧这两个字。他没依靠任何东西,只用了绝对的气魄和武力,就在战场上一次次逆转形势,塑造了一个人人所敬畏的传奇。

    这个传奇意味着,只要你有本事,在这个国家,你能获得一切。

    在德莱厄斯的手下当兵,也许待遇不如其他贵族将军,但是,平民部队如狼似虎的战斗力,却是那些贵族兵们所没有的。

    这是每个诺克萨斯人渴望的一幕,一种强大到任何人见到他们的旗帜,就望风而降的程度。

    而这种场景,只有德莱厄斯将军能赋予。

    霍言挤在人群中,被人们狂放的热情惊住了。人们对德莱厄斯的崇拜,仿佛达到了一种宗教式的程度。

    要知道,这还是在对方没成为诺克萨斯之手之前。

    不过霍言很快就想明白了,新城区基本都是平民百姓,自然拥护平民将军。

    受人群感染,霍言也有些小激动,这位游戏里的莽夫,怎么说也是他的老朋友了。

    哪有未谋面的老朋友啊!

    渐渐地,太阳爬高了些,城门方向,隐隐有一些低沉的震声传来。

    对于家家户户都养马的诺克萨斯人来说,这种声音他们再熟悉不过。

    可以想象,他们敬爱的将军已经穿过了诺克萨斯统治象征的诺克斯克拉,进城了。

    人潮似海水般一浪一浪地往前打,却又一浪一浪地退了回来。

    渐渐地,口哨与嚎叫传到这里,清脆纷乱的马蹄声也愈发清楚,那位名震瓦洛兰大陆的将军终于露面了。

    人们自发让出一条道来,但德莱厄斯总是能引起诺克萨斯人的狂热。

    沸腾的人群中,总有一些人,不顾卫兵的阻拦和明晃晃的刀斧,伸手要去够马的缰绳。

    “将军,将军,您终于回来了!是瓦尔筑打下来了吗?将军,您什么时候再出去打仗?”

    “将军,看看我,我不怕死!我愿意跟着您出征!”

    “将军,看看我的儿子吧,他今年正好十八岁,壮得像头牛!”

    ……

    骑着高头大马的德莱厄斯走在最前方,他对一切视而不见,只是注视着远方,注视着不朽堡垒。

    他的脸上平静地看不出来一丝情绪,多年的军旅生涯,已经让他放下了很多东西。

    诺克萨斯武力的象征,一个纯粹的爱国主义者,和斯维因一样,德莱厄斯也时刻准备着为诺克萨斯献上一切,包括他自己。

    他走近了。霍言这回看得清楚,记忆中的莽夫给了他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德莱厄斯并没有那么的威武雄壮,但绝不消瘦。壮年人的脸,成熟得像一座山,轻微的皱纹,是山的棱角。

    他粗壮的眉毛上扬着,一条食指长的伤疤从右眉毛的斜上方斜穿过眼睛,到达眼角的下面。难以想象这是受到了怎样的伤害,但那双眼睛依旧深邃有神。

    他的颧骨高高隆起,面相看起来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这张脸,已经不知道给多少人带去过阴影,甚至包括他的部下。

    这是一个如山一般的男人。

    霍言的心中不由自主地响起一道平稳深沉而有力的声音:

    “国王们以世袭的权柄和虚名逼你下跪,诺克萨斯要你站起来……”

    “大丈夫就该是这个样子啊!”

    一种别样的感觉在霍言的心中滋生,他这时竟生出一股期待感,德莱厄斯会不会看一眼他这个特殊的人呢?

    他曾经是个召唤师,也曾有过血怒一开,气魄无两的气势。

    然而,当他微微走神后,就只能看见德莱厄斯的红色披风。

    霍言很是惆怅。

    一个月前,他在背井离乡的战船上苏醒,一无所有,甚至绝望,但现在,他已经成为一个自由人了。

    在未来,他也有在这片大陆上塑造一个传奇的机会。

    甚至,他也能获得一把黑色切割者,去攀登这个世界最高的高峰。

    迎面的微微凉风使那血红色的披风鼓了起来,就像一面愈行愈远的旗帜。

    人们与欢呼在后面追赶。

    在这位将来的诺克萨斯之手后面,是他的亲兵。德莱厄斯这次回来并没有带多少人,但这股势力仍然不可小觑。

    首先经过的诺克萨斯独有的重甲兵,领头人足足有两米多高。乌黑的铁甲泛着幽光。

    重甲兵虽然数量不多,但铁甲摩擦碰撞的震动声响,深深刺激着在场每一个观众。这样武装到牙齿的钢铁洪流,虽然代价极其昂贵,但带来的后果是,符文之地上几乎没有军队敢与之硬碰硬,敌人们往往看一眼,就望风而降了。

    这就是诺克萨斯人自信的来源,敢于同时向所有邻居开战的原因。

    在钢铁洪流的后面,是一小支步兵团。

    诺克萨斯的军队并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苛刻的规矩。长官们给予士兵们充分的自由,每个军团有每个军团的特色,小到制服,防具,武器,大到战斗,战略,甚至说军团内部,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特色。

    这是诺克萨斯与符文之地上的其他国家的不同之处。

    先遣的步兵团,假如抛去手中的武器,倒更像是旅游的。

    士兵们军容仪表杂乱到令人膛目结舌,嬉笑打骂的样子更是没有一点纪律,手中的武器五花八门,身上的甲胄也是各式各样,甚至有人光着膀子,靠满背的纹身来保护裸露的肌肤。

    但是,无论如何,千万别小看他们。能让未来的诺克萨斯之手带回来的部队,显然是手底下的亲兵,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狠人。

    “莽夫怎么会打那么多胜仗呢?”

    等部队过完,霍言收回了激荡的内心,扭头看向一旁的里德。

    里德仍然注视着远行的背影,都这个年纪了,霍言竟然还能在他脸上看到着迷与狂热。

    诺克萨斯之手,传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