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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白衣胜雪

    李寻欢轻抚飞刀的锋利,闭上眼睛静静感受着刀锋处传来的锋利,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无需出手,他已经知道掌中这把飞刀完全符合他的要求。

    萧云子真是不世出的铸剑大师,这把飞刀与那把卷刃的飞刀一模一样,份量却比那把飞刀重了一倍有余。

    一样的造型,一样的厚薄,份量却重了一倍有余,也不知道他淬炼锻打了多少次才有这样一把飞刀。

    看着夕阳下李寻欢满意的神情,文鸳清道:“这把飞刀足足花了萧师弟三个时辰,小少爷何不试一下?”

    李寻欢淡淡一笑,缓缓睁开眼睛。

    桃林前似电光一闪,飞刀已脱手射入桃林深处......此时文鸳清和萧云子才听见了飞刀出手时的急风一响。

    这一刀的速度已超越声音。

    萧云子与文鸳清对视了一眼,看见了彼此眼中的震惊,这一刀的速度与力量已超越了他们的认知,在那一瞬间有闪电盖过夕阳的余辉照亮了桃林,虽然只是一瞬间,这一瞬间的闪电却已永恒。

    这哪还是飞刀?

    良久,李寻欢的身影从桃林深处缓缓出现,那柄飞刀又回到了他指尖。

    这只是一柄凡铁铸造的飞刀,在他手中却仿佛有了生命。

    刀锋丝毫未损,泛着淡淡的青光,映照着碧水绿林,同样映照着李寻欢有些苍白的脸。

    这一刀固然势如万急,映照古今,却也抽干了他的精力,他的精气神仿佛已经随着这一刀而去。

    文鸳清喃喃道:“这一刀的出现到底是福是祸......”

    萧云子的目中却渐渐开始发光,这把飞刀是他花了三个时辰才锻造出来的,这把飞刀同样倾注了他的精气神。

    他们师兄弟是这一刀的见证人,他们知道江湖必将因为这一刀而改变。

    震惊之余他们也庆幸,幸亏这位小爷是那个人的弟子。

    谁都知道那个人虽然混蛋,却是真正的大侠。如果天下只有一个人可以相信,所有人都会选择那个人。

    这话是武当掌门说的,那个人虽然偷过他的馒头,却是他最相信的人。

    这样的人教出来的弟子自然让他们放心。

    李寻欢微笑着向萧云子和文鸳清鞠躬行礼。

    萧云子和文鸳清欠身回礼。

    这一天是三月廿一,桃花已将开。

    他们有生之年当不会忘记这一天,这一天诞生的这一刀必将照亮此后的武林。

    李寻欢第一要告诉的人就是林诗音,他要和她分享他的一切。

    当李寻欢向林诗音展示这把飞刀无上的美丽时,林诗音却只是盯着李寻欢的脸。她并不在乎这把飞刀是否美丽,她在意的只是李寻欢是否开心,是否在自己身边。

    桃花铺满整个桃林小居的时候,文鸳清和萧云子向李寻欢辞行,他们已经决定一起先回到大冶那个铁铺去。

    因为李寻欢这一刀仿佛给了萧云子第二次生命,他已经决心在大冶继续铸造生涯,那才是他生命最灿烂的时候。

    文鸳清则准备在大冶停留一段时间后回到武当,往昔的错他已经不想再逃避,他要回去面对。

    萧云子和文鸳清特地到青衫人面前,恭恭敬敬行了一个跪拜礼,是青衫人改变了他们的后半生。

    萧云子临行前叮嘱李寻欢:那一刀已突破了人间的极限,已非人间所有,能不用尽量不用,因为每发出一刀都在透支着你的精气神。

    载着萧云子和文鸳清的马车早已经消失在大道尽头,李寻欢却依旧站着,纹丝不动。

    天上有燕子掠过,画出一道完美的弧线。

    李寻欢却体验到了离别的难受,生命中的快乐仿佛正在渐渐远去。

    站在椅子上为父亲磨墨,和大哥在梅花下切磋琴技了;和林诗音一起堆雪人;躺在母亲的怀里撒娇......这一切的美好和快乐正在慢慢远去。

    此后李寻欢潜心读书习武,时光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李寻欢读书时,林诗音会静静陪着他读书;李寻欢练武时,林诗音会静静站在旁边看着他。

    李寻欢能从日出练到日落,林诗音也能从天亮看到天黑。

    中年美妇心中暗自叹息,如果李家没有那个该死的规矩,再过两年就可以让李寻欢和林诗音正式成亲了。

    当今天下以孝治国,祖宗的规矩谁也不敢违抗,李寻欢更不敢违抗。

    中年美妇望着春风里李寻欢和林诗音的身影总会感叹造化弄人,这样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却无法在该成婚的年纪成婚。

    等李寻欢到二十八岁还得多少年,中年美妇学识渊博并不在李家父子之下,知道万事万物轮转不休,盈极则亏,满极必损,谁知道到李寻欢二十八岁前还会发生什么。

    这些日子李寻欢的武功突飞猛进,连青衫人都承认,李寻欢已快赶上少年时代的他了。

    这一日,春风送暖,阳光正好。

    青衫人在纠正着李寻欢最后一些小毛病,李寻欢则一丝不苟认真学习着。

    李寻欢的身影飞跃在树梢亭顶,犹如暖阳下翩翩起舞的蝴蝶,身法之轻灵犹如燕子掠空,倏忽来去,不留痕迹。

    所有武功中,林诗音能接受的只有轻功,轻功和其他武功不同,轻功优雅而浪漫,没有其他武功的好勇斗狠,也没有其他武功的血腥之气。

    林诗音俏生生在柳树下,目光随着李寻欢在空中的身影转动,青衫人则懒洋洋躺在摇摇椅上眯着眼睛晒太阳。

    李寻欢飘飞的身形轻轻落在林诗音身前,林诗音掏出手帕细心地擦拭着他额角的汗水。

    李寻欢轻轻拥抱了一下林诗音,才回头望着青衫人:“酒叔叔,你看还有哪里不对,哪里需要改正?”

    青衫人眯着眼睛打着哈欠,挥手表示满意,李寻欢的表现连他也已经挑不出毛病,如果非要说有,只是李寻欢限于内功修为,尚未到达登峰造极的绝顶境界而已。

    李寻欢笑了,能获得青衫人的认可说明他已经近乎完美了。

    暖阳下忽然有了一丝淡淡的凉意......

    李寻欢循着凉意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名白衣人静静站在铺满碎石的小径上,谁也不知道这白衣人什么时候来的。

    乌黑的长发,一身白衣胜雪,他就这么悠闲的站着,站在春风里。

    李寻欢见过很多穿白衣服的人,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喜欢一身白衣的人,绝不是寻常百姓,往往都是些非富即贵的非凡人物。

    可他从未见过一个人能将一身白衣穿得如此纤尘不染,仿佛一粒灰尘都不敢落在他身上,李寻欢从未见过这么干净的人,甚至从没想过世上会有这么干净的人。

    无论多高贵的人,哪怕是人间至尊,活在世间难免会染上尘埃,这个白衣人却是个例外。

    白衣人没有带剑,他已不必带剑。

    本来懒洋洋躺在椅子上的青衫人像受惊了的兔子一般,忽然凌空弹起,身形一折,已到了远处的房顶上,再一个翻身已经消失在层层叠叠的建筑之中。

    李寻欢忽然有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那名白衣人仿佛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柄剑。

    剑已出鞘,锋利、冰冷、无情。

    那柄剑随时都会洞穿自己的胸膛,随时都能洞穿自己的心脏,李寻欢很确定这一点。

    李寻欢抽刀,又轻又薄的飞刀已滑上了指尖。

    白衣人的目光忽然一凝,望向李寻欢。

    李寻欢的飞刀已在手,已在指尖,往昔无坚不摧的信心却在这一刻消失,就像白雪消失在阳光下。

    白衣人就这么随随便便的站着,李寻欢却觉得面前仿佛是一座山,一座冰山,亘古冰雪不化的冰山。

    一座亘古不化的冰山又怎么会有破绽?

    李寻欢的飞刀无法出手,他根本找不到白衣人的破绽。

    直觉告诉他,他的飞刀若是出手,他的飞刀未必能伤得了白衣人,白衣人的剑却必定能刺穿他胸膛,刺破他心脏。

    尽管李寻欢还没看见白衣人的剑。

    但他知道一定会有这么一柄剑,这柄剑早已存在,只是他看不见。

    或许,这柄剑就是白衣人自己。

    李寻欢从未想过,世上会有这么可怕的一个人。

    这么可怕的一柄剑,一柄看不见的剑!

    最要紧的是青衫人好像是逃走了,李寻欢心中仿佛无所不能的青衫人居然像兔子一样逃走了!

    这个白衣人是谁?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