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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在汶川

    接下来的这段故事并非全部来自王一木的亲身见闻。事实上,她确定的只有头尾两个部分。首先她知道,后来程仕去了汶川,丁曼去了汶川,许诚佑也去了汶川。而丁曼之所以能去汶川,正是因为她采纳了程仕的建议,并且,在听了她的请求后,许诚佑主动提出陪同前往,这一点成了顺利说服丁曼父母的最大砝码。其次,从汶川回来后,丁曼马上申请了一个赴美学习的项目,一个月后就出国了。在这一个月里,她再也没有回过宿舍,只是在离开前,请王一木和林红两人吃了顿饭。而待王一木再次见到她本人时,已经是十五年后了。

    林红一直相信丁曼在临别聚餐时给到她和王一木的解释,说自己出国是因为很喜欢那个项目。至于王一木,在得知这三个人同时前往汶川时,她对故事的发展走向已经有了预感,而丁曼的独自离开,以及毕业后程仕和许诚佑关系的公开也间接印证了这个预感。只是,中间具体发生了什么,王一木不得而知。直到十五年后她与丁曼的再次见面交谈,才算是把这段故事的缺失环节补上了。基于丁曼的讲述,那个改变了三个人命运的时刻,就发生在她汶川之行的最后一个晚上。

    那天下午,丁曼刚刚结束了当天的拍摄,正在灾区现场的临时办公点里整理影像资料。一道的几个同事问她要不要跟他们回县城宾馆,丁曼回答说她要多呆一会儿,因为第二天就要返回S市了,她想把手头的工作都处理交接完毕。同事们知道她男友晚点会开车来接她,也就放心地先走了。

    等忙完,丁曼一看手表,时针正好指向六点,早过了她和许诚佑约定的见面时间。她觉得有点不对劲,于是拿起手机拨了他的号码,却听到电话那头响起礼貌的提醒音: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

    丁曼的心咯噔了一下,但她立马安慰自己道:

    “肯定是他已经在来的路上了,从县城过来这边一路信号都不好,所以电话才打不通。他从来不食言的,我再等等好了。”

    丁曼打开已经合上的电脑,把自己这两天拍摄的东西重新整理了一遍。心神不宁中,又过去了半个小时。许诚佑还是没有到。打电话过去,仍旧是礼貌的提醒音。

    丁曼有些慌了。她嗖地站起身,啪地合上电脑,把它和相机等个人物品一股脑儿地塞进背包里,快步走了出去。

    他们的这个临时办公点设立在一顶简易帐篷里。放眼望去,这样的帐篷大概有二十来顶,白的蓝的,密密集集地挤在一块被废墟包围的空地上,在苍茫而荒凉的暮色笼罩下,像极了新长出来的坟堆。比起白天,这里的人少了许多,但依稀还能看见影子在远处的灰白色废墟上徘徊着。那是生对死的不放弃,还是死对生的不舍得?成长环境使然,丁曼向来不太信鬼神之说,然而在经历了恍若隔世的几天之后,她却动摇了。她甚至希望,灵魂是存在的。那么,那些身体陨于废墟之下的,至少他们的灵魂能够自由地活在所眷念的这个时空里。

    丁曼试着又拨打了两三次许诚佑的电话,始终没有接通。

    想了一下,她决定先往回走。从这边到县城只有一条主路,七八公里左右,走得快的话一个小时出头也就到了。而且这样的话,她也不会与赶过来接她的许诚佑擦肩而过,说不定还能让他心生愧疚——尽管内心深处有种莫名的不安,丁曼还是洗脑般地拼命暗示自己,许诚佑不会失信于她的,他从来不是这样的人。她甚至一边走着,一边开始暗暗酝酿委屈和愤怒的情绪,并想象在见到许诚佑时该以怎样的方式释放出来。她清楚记得,他俩闹得最厉害的一次,是许诚佑说她”自私“,她因此足足三天没跟他说话,直到他再三保证不惹她生气,且送了她一部当年刚刚上市的松下单反相机L1,她才勉强同意重归于好。这一次,她决定,至少一周不理他,然后罚他以后每次和她出去玩都给她扛相机!想到这里,丁曼的心情愉快了一些。她放慢脚步,想喝点水再继续赶路。就在她扭过头,试图从背包侧方口袋里把水杯掏出来的时候,丁曼眼角的余光瞟见,在她后面,相距大概四五十米的样子,有个影子在跟着她。

    丁曼的心砰砰地跳了起来。如果那是某个游荡的灵魂,她倒不会如此惶遽。但那显然不是。因为看到她停下来,那个影子也停下来了。

    她故作镇定地喝了口水,把杯子重新塞回背包侧方口袋,又接着往前走。走了大概一百米远后,她假装蹲下来系鞋带,发现那个影子也跟着停在了原地。

    她站起身,颠了颠背包,调整好肩带,迈开大步快速朝前走去。而那个影子果然也跟着飞快地移动起来。

    此后她又试探了几次,但每次试探都让她的心下沉一分。那个影子在她慢的时候也慢,快的时候也快,停下来的时候也停下来,始终与她保持着四五十米的距离。她悄悄掏出手机,却发现屏幕右上方的信号格全变成了灰色。丁曼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她深呼吸了一口,突然跑了起来。意料之中地,那个影子也跟着跑了起来。

    丁曼不顾一切地往前跑着。沿路布满了地震时从夹道山坡上滚落的碎石,渐浓的暮色像升起的海水,把它们变成了一个个的暗礁。慌不择路中,她踩在了一枚碎石的边缘上,脚一滑,一阵钻心的疼痛如电流般瞬间从足踝处传遍全身,她“哎哟”一声,随即歪斜着身子倒了下去。

    这一次,那个影子没有停下,反而朝丁曼疾冲了过来。

    丁曼绝望了。看着那个影子由远及近,她本能地闭紧双眼,扯着嗓子大喊起了“救命”。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此时此地,她一生当中最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在喊了两声”救命“之后,她听到耳边响起了一句英文:

    “Heyhey,chill!Imeannoharm!(嘿,冷静!我没有恶意!)”

    丁曼猛地睁开眼。霎那间,她的恐慌变成了震惊——在她面前,赫然站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小伙。他背着一个硕大的徒步包,正气喘吁吁地打量着她。

    见丁曼一脸错愕的样子,外国小伙以为她听不懂他的话,于是,在努力让喘气平息下来之后,他打着手势操着蹩脚的中文问道:

    “不要怕,我不是坏人。你还好吗?”

    丁曼先是茫然地点了一下头,忽然清醒过来,又赶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她指着自己右边的脚踝,可怜巴巴地用英文回答说:

    “Isprainedmyankle.(我崴到脚踝了。)”

    这回轮到外国小伙震惊了,震惊中还夹杂着他乡遇故知般的欣喜:

    “SoyouspeakEnglish!That’sgreat!(原来你讲英文!太棒了!)”

    不过他的神情很快又恢复了严肃和关切。他先是把那个硕大的徒步包从背上卸了下来,把挂在包侧的一盏野营灯打开,然后蹲下身,认真地看着丁曼,逐词逐句地说道:

    “Listen,mynameisDylan.I’mavolunteerfromtheMedicalRescueInternational.Weareheretohelpafterthequake.Sopleasetrustmeandletmehelpyou.I’mgonnaexamineyourankleandmakesureit’snotbroken.ThenIwillgiveyousomefirst-aidtreatment.Aslongasyoufeelbetter,you’vegottakeepwalkingwithmeuntilwereachwhereverwecangetreceptionandcallforhelp.Doyouunderstand?(听着,我叫迪伦,我是国际医疗救援队的一名志愿者。我们是来提供震后援助的。所以请相信我并让我帮助你。我将要检查你的脚踝,确保它没有骨折。然后我会给到你一些急救处理。一旦你感觉好些了,你得跟我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有信号的地方,我们就可以打电话求救了。你明白吗?)”

    见丁曼说了声“Yes”,这位叫迪伦的外国小伙迅速而谨慎地抓起她的右脚,脱下鞋袜后,借着野营灯的灯光,仔细查看了一下脚踝处肿胀的情况,又小心翼翼地捏了捏肿胀的部位,脸上随之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他抬起头,温柔地对丁曼说:

    “Youarelucky.It’sjustasprain,andnotveryserious.NowI’mgonnawrapyouranklewithanACEbandagetohelpreduceswelling,andgiveyouIbuprofentohelprelievepain.Ibetyouwillfeelmuchbetterafterahalf-an-hourrest.(你很幸运。只是崴到了,而且不算太严重。我现在要用弹力绷带把你的脚踝包起来,以减轻肿胀,然后给你布洛芬,来帮助止疼。我敢打赌,休息半个小时后你会觉得好很多的。)”

    没等丁曼反应过来,迪伦伸手把他那个硕大的徒步包拉到跟前,从里面翻出一个急救包,又从急救包里翻出一卷弹力绷带和一瓶药。他拧开药瓶的盖子,从里面倒出两粒桔红色的药片,递给了丁曼。丁曼毫不迟疑地接了过去,仰头就扔进了嘴里。迪伦身上有种莫名令她依从的气场,她后来意识到,这是竟然连许诚佑都不曾给到过她的。

    待丁曼服完药,迪伦扶着她坐到了路边空旷处一块较为平整的石头上,然后开始包扎了。他先是把丁曼的右脚抬起来轻轻搁在他半屈的膝盖上,然后拉出绷带的一端,平整地贴在脚背靠近脚趾的部位,一只手按着,另一只手将整卷绷带缓慢而有力地绕着脚掌裹了三圈,直至整个脚心部位被覆盖住后,又从脚背沿上直接拉到脚踝上方,走一圈后从脚背往下,绕着脚掌又走一圈,再从脚背沿上拉到脚踝上方,如此反复三次后,绷带到了尽头。迪伦最后将带有尼龙粘扣的末端粘好并压了压,确保固定住了后,咧嘴一笑,说道:

    “It’sawrap!(弄好了!/这是个包扎!)”

    丁曼目瞪口呆地看着迪伦熟稔到一气呵成的包扎动作,一时间没有听出迪伦话里的双关,等回过神来后,她对着包扎好的右脚坐瞧右瞧了一下,也咧嘴一笑:

    “It’saperfectwrapindeed.NowIlookexactlylikeamummy!(这真是个完美的包扎,我现在看起来跟木乃伊一模一样了!)”

    “Oh,youaredefinitelymuchbetter-lookingthanamummy!(噢,你绝对比木乃伊好看多了!)”迪伦脱口而出,但随即意识到这样直白的赞美可能会冒犯这位陌生的中国姑娘,于是连忙换了个话题:“Sohowdidyouendupherewalkingaloneatthisverylatehour?(所以你怎么这么晚独自一人走在这里呢?)”

    “That’salongstory.(说来话长了。)”丁曼想到了许诚佑,她的脸色黯淡了下来。

    “Luckilywe’vegotenoughtimetohearit.(还好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来听它。)”说完,迪伦才留意到丁曼的脸色,于是又温柔地补充了一句,“Butyoudon’thavetotellmeifyoudon’twantto.(你如果不想说,就不用说。)”

    其实丁曼并不介意。相反,也许是对许诚佑的失望,也许是对迪伦的信任,也许兼而有之,她的内心充满了向后者倾诉的欲望。此刻,迪伦的温柔让丁曼的欲望决了堤,她一口气把事情原委毫无保留地讲给了这个外国小伙。

    安静听完丁曼的叙述后,迪伦沉吟了片晌,说道:

    “Idon’tunderstandwhyyourboyfrienddid’tshowup.Ihopeheissafeandwell,butthenhisabsencewouldbeinexcusable.(我不明白你的男朋友为什么没有露面。我希望他没事,但如果那样,他的缺席就难以原谅了。)”

    迪伦的理性回复也间接提醒了丁曼。对啊,为什么自己会直接给许诚佑没来接她的行为定罪,而不考虑其他的可能呢?难道自己果真如许诚佑所指控的是个自私的人吗?然而一想到”其他的可能“,丁曼不禁打了个寒噤。她思量再三,觉得比起让许诚佑出事,还不如自己自私一点。可一旦这么想了,她的委屈和愤怒不由得又冒了出来。最后,丁曼干脆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迪伦身上,问他怎么也这么晚独自一人走在这里。迪伦回答说,医疗队回县城去了,他看到搜救队还在工作,便自愿多留了一会儿,本来他也可以跟车回去,但他平时就很喜欢徒步,也想着路上也许能够帮到谁,就选择自己走回去了。说到这里,他冲丁曼调皮地眨了眨眼:

    “See?ThenIsavedyou!(看到了吧?然后我救了你!)”

    丁曼哭笑不得,道:

    “Idon’tmeantoberude,butIwouldn’thavebeeninjuredbutforyou.(我不是故意冒犯你,但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受伤的。)”

    “Why?(为什么?)”迪伦一脸惊讶,“IthoughtIwaskeepingasafespacefromyouandyouwouldn’tbescaredofmyface.(我还以为我与你的距离挺安全的,你不会被我的脸吓到。)”

    “WhywouldIbesacredofyourface?Andwhatdoesthathavetodowithstayingawayfromme?(我为什么会害怕你的脸?而且这和与我保持距离又有什么关系?)”丁曼也一脸惊讶。

    “Youknow,I’veheardthemcallme洋鬼子,aforeignghost,andsinceanormalghostisscaryenough,Iguessaforeignghostissimplybeyondcomparison.Andtheydolookscaredofmyface.(你知道吗,我听他们叫我洋鬼子,’外国的鬼’,我就想,一个正常的鬼就足够可怕了,那么一个外国的鬼绝对可怕到无与伦比。而且他们看起来的确被我的脸吓到了。)”迪伦郑重其事地解释说,“SothoughIenjoyedyourcompanyonthewaybacktotown,IdarednotgettoocloseincaseIscaredyou.(所以尽管我很享受在回县城的路上有你的陪伴,我也不敢太靠近你,以防吓到你。)”

    丁曼终于知道,那个影子为什么总与她保持四五十米的距离,接又接不近,甩又甩不掉了。但谁又能猜到谜底如此离谱?丁曼捧腹大笑的同时,不自觉被这个外国小伙的善良体贴和风趣幽默吸引了。

    两个人聊得投入,竟然忘记了所处的困境,直到一阵匆遽的铃声响起,才把他俩硬生生拽回了现实。两个人先是一怔,接着同时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丁曼的手机仍旧没有信号,铃声来自迪伦的手机。

    “Gosh!Ismysignalback?(天哪!我的信号回来了吗?)”迪伦看了一眼手机,激动不已,“It’sAlex!MyGoodness!We’llbeablegetoutofheresoon!(是艾利克斯!老天爷!我们很快就能出去了!)”

    艾利克斯是迪伦救援队的同事,正好有急事找后者,打了好几个电话,终于接通了。听迪伦讲了和丁曼的遭遇后,艾利克斯立马叫他们在原地等着,他现在就开车过来接他们。挂了电话后,迪伦迫不及待地与丁曼分享了这个好消息,又问她右脚感觉如何,要不要待会儿送她去医院。丁曼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还负伤在身。她试着把垫高的右脚放了下来,踩了踩地面,发现竟然不怎么痛了。她于是跟迪伦说,她想直接回宾馆,因为明早就要离开这里了,她还要想办法联系上男朋友。

    “Ohyouareleavingtomorrowmorning?(啊,你明早要走了?)”迪伦瞪圆了眼睛,语气难掩沮丧和不舍,“Soyoureckonwecanmeetagain?Youknow,I’dreallylovetohearmoreaboutyourtravels,adventures,andphotographystories.(所以你觉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你知道的,我真的很想再听你讲你的旅行、冒险和摄影故事。)”

    “Sure.Let’sstayintouch.(当然。我们保持联系吧。)”丁曼从包里翻出一支笔和一个便签本,在便签本上快速写下她的邮箱,然后把笔和便签本递给迪伦,愉快地说道,“Thisismyemailaddress.Youcangivemeyourstoo.(这是我的邮箱地址。你也可以给我你的。)”

    很快,远远出现了两盏灯,正穿过夜色并排向他们飞驰而来。是车灯!艾利克斯开车来接他们了!一溜烟的功夫,一辆漆着醒目红色十字的吉普由远及近,最后“嘶”地一声在他们面前停下了。车门随即打开,从里面跳下来一个银色头发的外国小伙,正是艾利克斯。在与迪伦一起帮助丁曼爬上车后,艾利克斯注意到了一旁孤零零站着的迪伦和他脸上怅然若失的表情。前者仿佛洞悉了一切,他凑到迪伦耳边,意味深长地悄声说道:

    “LookslikeyouarestilllostnowthatI’vefoundyou.(我虽然找到了你,但看起来你还是处在迷失状态啊。)”

    二十分钟后,艾利克斯一个刹车踩下去,吉普稳稳停在了丁曼的宾馆前。丁曼刚推开车门,听见迪伦轻轻地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她回过头,看见后者欲言又止的样子,一时间竟也情难自禁起来。但她忽然想起了许诚佑,于是压抑着内心的某种冲动,故作轻松地笑了笑:

    “Thanks,butIfeelmuchbetternow.Icanmakeittomyroomonmyown.(谢谢,但我感觉好多了。我能自己一个人走回房间。)”

    然后,她坚定地迈下了车,一瘸一拐地朝宾馆大门走去。就在踏进大门之前,她费力地转过身,冲着依旧扒在车窗上呆呆望着她的迪伦大声喊道:

    “Youknow,yousuresavedme!(你知道吗?你确实救了我!)“

    迪伦似乎也回喊了一句什么,却被湮没在了浓浓的夜色和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中。丁曼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机。是许诚佑打来的。强忍着快要爆发的火山,丁曼一瘸一拐地挪到宾馆接待区的沙发旁,一屁股瘫坐下来,深呼吸了几口,然后,一边猜想着会听到许诚佑怎样的道歉,一边按下了接听键。在沉默了三秒钟后,电话那头终于传来了丁曼熟悉的声音,却是她不熟悉的几个字:

    “曼曼,我们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