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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禁忌物5

    我在醒来后,依旧对这个梦耿耿于怀,我甚至怀疑梦里出现的就是梦魇狂人本尊,但我并未多想,而是盯着天花板发呆,就这么望着一只游走在天花板上的蜘蛛,脑袋空空,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洗了个舒服的澡,稍微做了点整理,看窗外的时间已经不早了,晚上我还得巡夜。在下楼的时候,我撞见了老霍华德,他就住楼下,像他那样的老人,通常都喜欢躺在椅子上,在客厅里一坐就是一整天,因此我们碰面的概率很大。当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躺在椅子上,手里端着餐盘,餐盘里放着食物,是软面包和牛奶,还有半根香肠与一些莴苣沙拉,相当丰盛的一餐。

    “西蒙,要来吃点吗?”他问道。

    “我得去工作了,我是一名巡夜者。”我回应道。

    老霍华德有些意外的道:“真看不出来你正从事巡夜的工作,我以为你是一名高等学院的学生或老师,至少也是一名相当优秀的学生。”

    的确,我从小接受的是精英教育,曾被家里请来的家教使用填鸭式的教育方式灌输了大量知识,那些知识在我看来,根本没什么作用,至少我自己认为,饱读诗书远不如持枪射击来的简单有效,也可能是我接触的环境,还达不到需要应用这些知识的程度,通常情况下,那些知识只有在与人辩论或策划阴谋时能派上用场。

    不过,我似乎找到了自己始终与流浪汉显得格格不入的原因,或许是我本身带着点书生气,即便流落街头,也只会被认作是某个发疯的,亦或者落魄的学者。当我表现出严肃时,又能使人感到恐惧,在那个时候,我看上去则更像一个疯子或屠夫,当我觉得自己被冒犯或被轻视时,我便又会流露出自己威严的一面。

    老霍华德的赞扬,令我哑然失笑,甚至令我有些难以为情,我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已经过了二十六周岁,早已过了读书的年纪,不再年轻了。”

    老霍华德睁大眼睛看着我,说道:“可你看上去也才不过二十岁的样子!我说的是真的,你真显年轻!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脸上胡须疯长,皮肤粗糙、暗黄,发胖,和绅士毫不沾边。”

    面对老霍华德的一再褒奖,我实在不知该如何回应了,只能笑不露齿的接受他的夸奖。

    可老霍华德旋即又话锋一转的道:“你结婚了么?”

    “结婚?”在我看来,这个词汇还离我相当遥远,我摇头表示否定,并向他展示我空空如也的双手。

    老霍华德着急的道:“那你总该有未婚妻吧?”

    “很遗憾,并没有。”我如实说道。

    老霍华德满脸诧异,他放下餐盘,表情严肃的,以说教式的口吻说道:“过了二十六岁就不再年轻了,换句话说,再过几年可就三十岁了,过了三十岁,你就错过了婚姻的最佳时机。要知道,有很多人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就早已经为人父母了,难道你就一点不心急么?我是过来人,深知结婚要趁早,否则等你彻底醒悟,等你上了岁数,你就只能娶到那些离过婚的女人。别怪我说话难听,这就是现实,我四十岁时才勉强拥有婚姻,我娶了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老女人,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感情,仅仅是为了延续血脉,她比我还大四岁,她在我们结婚后的第六个年头才终于怀上我们的孩子,所以我深知结婚要趁早,没有女人愿意等你!”

    老霍华德说的,和那些老修女曾对我说过的话,可谓如出一辙,这是长者对于晚辈发自内心的关切。他们本身也没说错,毕竟岁月不留人,像我的老朋友保罗格维奇,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他结婚不算早,他在应该结婚的年纪结婚,应该生育的年纪生育,他的生活平淡,但家庭还算美满,儿女双全,这是很多人都求之不得的,可我很清楚他过得并不快乐,他并不爱他的妻子,他是被岳父逼婚的,是他岳父把猎枪塞进他嘴里,逼着他结的婚,其实原本他有更好的选择。

    保罗格维奇有个青梅竹马,那是个身材瘦小的女人,容貌平平无奇,但我知道她才是他的挚爱。当他向我问起他的青梅竹马时,我对保罗格维奇说她嫁给了家乡的一位财主,生活过得很幸福。

    事实上,我对他撒了谎,他的青梅竹马早已经不幸去世,死在她那个整日酗酒、家暴的丈夫手上。

    因此,在家庭与婚姻方面,我主张理性,我并不会刻意的去招惹某个女人,也不可能轻易交出我的心,我认为在这世上,除了父母,没人会比我更爱我自己。我想我大约是他人眼中的利己主义者,所谓的自私鬼,因为我总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我几乎把所有的爱都给了自己。我洁身自好,爱惜自己的身体,就像鸟类爱惜自己的羽毛那样,我绝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软肋,也绝不会轻易对某人敞开心扉。

    大概没人能理解我的想法,甚至在一般人眼里,我的这些想法颇为怪诞和超前,但我从不在乎。面对老霍华德的诲人不倦,我也表示认可,并表示感谢,但接着就是付诸一笑,释然的道:“您说的很对,可有些人总喜欢孤独,或许这是一种病,一时半会也没法改变。”

    “看来我真的老了,实在无法理解你们年轻人的想法,你们竟然能忍受身体上的蠢蠢欲动,而去喜欢上孤独,但只要不是喜欢男人,就还有救。”老霍华德感慨的道。

    “我可不是那种会喜欢上男人的娘娘腔,但要是真有男人能令我心动的话,倒也没什么,可是,如果您认为我天生喜欢男人的话,那就实在是太可怕了!”我表情夸张的,用颇具女性化的语气,故作严肃和惊诧的说道,像是被他看穿了心思,吓了一大跳那样,但事实上,我只是试图让气氛变得活跃起来,才突然表现得调皮,我乐意在老人面前放低姿态。

    或许是没料到我这个看上去严肃的年轻人,也会有活泼的一面,甚至连我都快忘了,自己曾经是多么的游手好闲和吊儿郎当。因此在我面前的老霍华德,先是一愣,旋即舒展眉头,开怀大笑起来,我也笑着向他道别,不再打扰他进餐,我们的谈话最终就在这么个欢快的氛围中结束。

    语言是门高级艺术,我并不是个多么幽默的人,但我很清楚,应该如何维持相对愉快的对话环境,而不是越聊下去,便越是苦大仇深,有时候适当的开个玩笑,是有必要的。当然,这不代表我需要为了迎合讨好某人,而违背初心去说一些花言巧语,我绝不是个多么会说甜言蜜语的人,即便教会的那些老修女们并不那么认为,她们总觉得我很会哄女人开心。

    遗憾的是,自从成为巡夜者后,我能支配的时间就变得微乎其微,我需要花时间填饱肚子,需要花时间去大书库查阅资料,需要写工作报告,我已经有段时间没去教会和站台了,想想还真有些怀念像以前那样的无所事事的日子,但我相信,一切正在往良好的方向发展。

    在太阳还没彻底落山之前,康本河绝对是这座城市最热闹的地方,我甚至有些羡慕那些卖烤肉和橙汁的商贩,他们的生意好得离谱,这让我也生起了存钱开个酒馆的念头,我虽然讨厌酒鬼,但不可否认,只要有酒,那么他们的钱是最好赚的,在他们醉死之前,他们绝对离不开酒精。

    我在拥挤的人群中,选择找了个墙根背靠着坐下,我身体抵着墙,望着眼前涌动的人群,整个人沐浴在夕阳层层叠叠的绯红里,一瞬间竟觉得有些莫名的恍惚。

    这里的空气燥热,人声鼎沸,可一到夜晚,就仿佛置身在了另一个世界,莫名死寂,久而久之,我便从别人口中听到了一些传闻,一些关于午夜游魂的只言片语。我和烤鱼铺的老板娘玛丽还算熟络,她是个面色发红、肥胖,五大三粗的彪悍的女人,我偶然间抛出了这么个疑问,她便把缘由告诉了我。

    “在每座城市都或多或少的流传着一些传闻,越是古老的城市,传说就越是多到数不胜数,毫无疑问,这座城市也有属于它自己的禁忌,即便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它的历史似乎只有短短几百年。事实上,它是从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没人知道这座城市从前的面貌,因为那已是好几个世纪以前的事了,它经历过毁灭,甚至可能不止一次的毁灭,一切都被摧毁的一干二净,以至于有学者怀疑,这座城市的前身,就是曾经的王城,但这只是个猜测,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撑这个观点,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这座城市建立在一片废土之上,康本河就是唯一的遗址。”

    “有人怀疑康本河就是曾经王城的圣安德雷湖,但康本河的规模,远不如圣安德雷湖,他们说圣安德雷湖要是还存在的话,至少有三四个我们赛恩法姆的大小,而且湖水清澈见底。抱歉,我不该直言不讳的提起这座城市的名字的,赛恩法姆这名字听起来,实在不算吉利,听着就好像坟场、血祭场之类的字眼,奈何这是那位缔造者,那位女王取的名字,她实在配得上癫狂之王这个名号,否则也不会给这座美丽的城市取一个如此不祥的名字了,恐怕也就只有她会那么做。但不可否认,她对这座城市做出的贡献是卓越的,她消除了那三个隐患,将这座城市重建,若不是她晚年间做出的那些疯狂之举,我想她会落得个人人爱戴的好名声的。不过她似乎并不在意什么名声,甚至没人知道她的名字,除了她的亲信,除了那群忠心耿耿的猎人外,根本没人知道她究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