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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看见王明立马跑了过来,王明反应极快,手臂立马支撑墙壁,脚一用力几步就支撑到顶端,双手用力一扒,抬腿向上一跨就翻坐在了墙壁上。

    丧尸就这么在下面干吼着看着,双手胡乱挥舞着,王明也没有闲心看着它,直接在墙头上面走,到了路口处停了下来,瞧见那边没有丧尸的身影,右边斜对面是一家看上去非常豪华的夜会所。

    王明从来没去过这些地方,主要是穷,不知道里面是干什么的?从外面看看上去就不是自己消费的起的地方。

    再往左边这条路看看,有很多上档次的酒店和旅馆,这条路上发生了非常多车祸,遍地都是血,残肢骸骨,车辆燃烧的只剩黑黢黢的架子,地面上狼藉一片,而且远处还有好几辆清一色的黑色轿车完好无损。

    也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车?王明对这些近乎是无知的,就认识几个常见的品牌,但这些车看外观就能猜的出‘一定不便宜。’

    旁边的地上有几具尸体,有一具被啃的不成样子,另外几具八成是丧尸,尸体很完整,王明很疑惑‘它们怎么死的?难道丧尸也会自然死亡?’

    掏出手机看了一下,还有些电量,打开相机拉近镜头,丧尸脑袋上有血迹——‘好像是被什么东西贯穿的?’

    镜头稍微偏移拉近,王明呼吸一滞,心脏砰砰砰砰的乱跳,那地上有一个黑色的东西,赫然是一把手枪。

    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来说,枪这种东西是不可触及的,但是正常的男人对枪的热爱程度远远大于一切。

    王明紧张的四下张望,看看有没有其他人在附近瞧见这一幕,这种紧张情绪就好比再有人的广场上,地上有一张一百块,别人来来回回没看见,但是被你发现了,你假模假样的走上去用脚踩住。

    心情忐忑的四下观看,然后假装不经意的蹲下系鞋带,再慢慢把气顺着鞋底挪到裤腿侧边,把钱抓进手心再站起来,之后你发现好像所有人的眼神,怎么都是在看你似的那种状态。

    其实大家都不知道你在做什么?只是你自己在那里胡乱想而已。

    ——此时王明就是这种心理——

    ‘一定要想办法弄到手!’

    等了好一会儿,王明也没看见那边有丧尸出现,八成是被人被吸引走了,现在就脚下有一只。

    ‘得想办法弄死它,不然连下去都是个问题。’

    目前能用的武器只有菜刀和水果刀,可这从上至下用菜刀砍,不现实,丧尸也是伸着个手臂。

    这万一被刮一下子,自己真的会上西天变成它那个鬼样子,水果刀拿来扎它的眼珠子倒是个好办法!

    为了增加距离长度,只能把握把和刀鞘扎紧,看着刀鞘,王明想到了那个女人——‘这是她捡起来递给自己的,这算不算是自己该有的一劫?’

    对接了一下,大概有半米长,应该是够了,把床单一样的衣服割成长条,两边捆紧试了试——‘还行……’

    转头看向下面的丧尸,正好——

    ‘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是你把我推向了危险的地步,那就只能拿你练练手了?’

    王明心里想着,于是大腿一夹紧,一个俯身弯腰对准丧尸的眼睛——

    ‘哧啦……’

    “我丂,扎偏了……”

    丧尸的脸被水果刀划开一道大口子,黑血流出的样子显得更加的狰狞恐怖。

    王明感觉到它好像更愤怒了?手上动作的频率变好像变快了似的?王明这次瞄了好一会儿,随后一刀刺了下去。

    精准的刺进了丧尸的左眼窝里,又快速拧动了一下手腕,几秒钟后丧尸不在动弹了。

    王明快速的拔出水果刀,丧尸的尸体软绵绵的倒地,把水果刀丢了下去,自己也快速爬了下去。

    趁着现在没有丧尸的时候,跑到了那一排黑色轿车的那具尸体旁。

    快速蹲下去捡起手枪‘是真家伙!’——在手上颠了颠,分量沉甸甸的,王明心情瞬间美得飞起。

    又看见那堆没啃食完的血肉里,有像弹匣一样的形状,拿出水果刀挑开血肉一看——‘原来真是一只弹匣。’

    “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王明开心的哼哼了两句,随后脱下自己床单一样的衣服,把弹匣裹了进去。

    为了防止血液里触碰到自己身上,王明尽量现在不动手擦拭,这个弹匣等回去之后再说。

    手枪退开弹匣保险扣,数了数弹匣里面还有五颗子弹——‘真不错。’

    ‘再找找,这万一还有岂不美哉?’

    ——王明胡乱想着。

    ‘嘿!你还别说又发现一把手枪,不知道什么型号,是十三发弹药的手枪。’

    王明又找了一会儿,发现没有任何收货,就只有几包烟和几个打火机,王明不吸烟,所以看都没看一眼这些烟。

    网上小说里经常写到末世了,烟可是好东西什么的,不吸烟的人哪怕烟十万一根都不带正眼瞧一下的,把打火机顺进口袋里,起身就走。

    准备找个衣服店,先换一身衣服,不然这样光着上身显得不雅观,还容易感冒。

    来到了一处路口,有家小商场,里面一眼望去全是丧尸,这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周边的街铺有衣服专卖店,有好些个知名品牌。

    于是王明决定奢侈一把,进入店内里面狼藉一片,地上有好几具被啃食的尸体,没有丧尸,估计追外面的活人了,地上的尸体也尸变不了了,吃的算是干净了。

    王明没有什么衣服欣赏细胞,只要穿的舒服,管它好不好看,随便拿了一件,看了一下尺码是XL的,直接套在身上,感觉还行,品牌货的面料质量确实比地摊货好一些,又选了一条裤子,多带口袋的那种。

    找了一件外套穿好,把两把手枪关了保险,左右外套内口袋各塞一把,再把弹匣用前台的餐巾纸擦拭了一下,又裹了好几层纸巾包好,外面再包一个塑料袋放进了裤子侧边的口袋里。

    站在落地镜面前照了照自己——“真踏马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