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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南海四殿

    南海镇百姓口中所津津乐道的南海四殿指的是镇中凸显而出的四座高楼。

    东殿镇守府:南海镇的官邸,镇长鲁大川的居所。

    听到鲁大川这名字,北歌想起了单桧的父亲单志民,单志民不就是鲁大川的亲外孙么?估算着岁数,这南海镇镇长鲁大川少说也得有七八十岁了吧?

    南殿庆寿坊:做的是当地的寿元丹生意,几乎呈垄断之势,偶有外人无心染指了些许,不管是谁,很快便会没了踪影,以至于近些年,除了那些挂有庆字招牌的店铺才可以买卖,寻常店铺和个人就只剩下服用,连以物换物的胆量都没有,更别提换财了。

    有传闻,庆寿坊的坊主是个手段通天的大人物,不若如是,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将偌大的一个城镇和镇下大大小小八十个村子的寿元丹生意一手揽住,至于那坊主是谁,便不得而知了。

    庆寿坊与南瑞城府甚至是国都的官员有没有瓜葛暂且不说,有一点可以肯定,庆寿坊与镇守府必定有着很深的交集。

    想到这里,北歌有了些思虑:不知坐镇一方的官家镇守府与手眼通天的私商庆寿坊相比,谁又要更胜一筹呢?

    西殿醉仙居:一个豪掷千金也未必入得了的风花雪月之地,这样一个酒池肉林之地,却远播着高雅之名。

    如今,醉仙居不知从何处请来位姑娘,化名芷尘,短短半年功夫便坐稳了头牌。

    据见得此女真容者谈,单此女舞姿便胜那双生姐妹百倍,容貌更是纯媚至极。若其纤手抚琴,未等音起便要摄了人的心魄,待到琴音散去,竟无人听到了琴音。

    最难能可贵的是,此女虽已堕入凡尘,半年前入住了醉仙,可至今依旧未破红贞,竟在这烟柳之地生生护住了处子之身。

    北殿挽云间:只靠近便会闻到四溢而出的药香,据传那三片巨大蘑菇台上种的都是仙草,每年临近夏至的一夜,成熟了的仙草会引来大量流萤,每到这一刻,蘑菇台上便会飘下樱花,映着皎洁月光,那挽云间便化作了仙阁。

    此等流萤花月夜的胜景已是南瑞城最负盛名的奇景之一,挽云间虽神秘到见不到一人,却也不败其挽云之名。

    挽云间也并不是完全将自己封闭,与外界无半分交流。

    每临四季之至,挽云间三片蘑菇台之一的下台上会垂下无数的蝉丝,每条蝉丝上都有一片包裹着丹药的樱花叶,叶上有名,镇守府会派镇元卫统一将丹取下,分发给镇上的百姓。

    也是此时,那些不远千里赶来的求方大夫可将求方之症写进绢纸,再将那绢纸系于蝉丝末端,不出几日,便会在同一条蝉丝上寻得良方。

    有人猜测,挽云间之所以知晓镇上百姓所得难疾,是因为镇上的九家药铺均是挽字招牌,只是未挂出罢了。也有人猜测,挽云间上确实住着位神仙,百姓的诚信祈祷那位神自然听的真切。更有传言,镇上的离奇疫病就是挽云间做的手脚,所以才能解百解所不解,医千医所不医。

    关于挽云间那些林林总总的传言听的百姓早已麻木,可挽云间切切实实治了病,也散了方,故其在南海镇的影响力与其他三殿相比,属实说不准谁强谁弱。

    有赌坊为此设了局,三钱一位,买了一千位路人的排名,其结果令一众赌徒赔光了棺材本,挽云间竟敢骑在镇守府的头上做了大!

    没人在意这结果到底与挽云间有着几分干系,只觉得挽云间明着不给镇守府面子,只怕日后也不会好过到哪里去。

    可镇守府如失聪一般,没有丁点不适反应,依旧为了百姓的安危,春至、夏至、秋至、冬至,四次派了镇元卫守在挽云间的楼底,仰着头,眼巴巴的干等着一年四次垂下的丹。

    只明眼人知道,南海镇的赌坊有几间不是他醉仙居的?

    此时,秋至临近,庆寿坊明着买通了东、南两门守城的镇元卫,暗里拦着前来讨方的郎中,虽无大用,但至少表明着立场。

    相较于挽云间的招摇排名,庆寿坊在此事上就做的很好。其没有叨扰东门,让坐东的镇守府好做了许多。至于北门,那是挽云间家的大门,虽不见人走,亦是人家的脸!

    南海镇本就是人域最西南的镇子,若是外人前来,自是自北南下,走的也是东、北二门。

    如此一来,庆寿坊暗里控着西、南二门,百姓不知,也拦不住几人,貌似就只把北歌给针对的不像样子。

    北歌属实是想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何呢?

    南海四殿很有趣,除去当家的镇守府必须师出有名外,其余三殿均不知其主,即便是挽云间的拂苓当年参加了医道论圣,也是带着面纱,见不得本尊,更何况没人说挽云间的主子就是拂苓,那只是大家默认的罢了。

    初来乍到的北歌只觉外面的世界果然比村里的莽夫二牛叔要有趣的多,自己这根小萝卜刚跳出坑,竟带出了如此多的泥。

    可缠着钱大妙的黑袍老翁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北歌随口问了句,那老翁也随口应了句:“山人自有过墙梯。”

    虽已入夜,北歌仍能借着巷间幽暗的烛火,看见道残影自老翁身侧划向了胡须,好似那胡须上粘连了好些的泥。

    就这样,三人在巷间散漫的走了十几里,北歌的肚子也已在半个时辰前饿没了声音,他很想问刚刚结识的一老一少要些吃食,可又觉自己不是乞丐,这口他属实难张。

    此刻,他感觉脚底的青石有些软绵,双腿有些微颤,心慌之余,额前盗出豆大的冷汗。

    再这么走下去是要饿晕过去的,那可太丢丑了!

    此刻,老翁与钱大妙的肚子也此起彼伏的咕叫的越来越频繁。初见时一脸不恭的钱大妙此刻犹如霜打过的茄子,将左臂的重量抓在了老翁的黑袍上,反观老翁,倒成了三人中状态最好的那个。

    入了夜,镇上虽有零星行人,却也称不上热闹,唯有临近仙宴楼与醉仙居这样的消遣之地的巷间才比日间更加的门庭若市。

    除此之外便是赌坊。

    三人前方便有一家,相隔几十丈就能听到里面传出的嘈杂叫嚷声。

    一路萎靡的钱大妙此刻来了兴致:“要不……进去碰碰运气?”

    老翁冷哼一声,自顾捋着胡须:“年轻气盛不懂得藏拙,待老夫收了你,首当其冲便是灭了你的傲纵之气,莫不然,有朝一日非被你气死不可。”

    钱大妙回应道:“老头子,我都与你说过千百回了,此生你我无缘,什么叫无缘你懂嘛?”

    老翁自知有些气急,扫了扫黑袍,扬起了头:“老夫我一生历劫无数,逆天而为之事不知做过多少,缘分这东西我不信,我只信天道酬勤。”

    钱大妙抬起胳膊拍了拍老翁肩膀:“该劝的我都劝了,吾虽吊儿郎当,却也并非草木,你这老毒物还是离我远些的好,省的他日见你流泪。”

    老翁不愿煽情,转而说道:“多说无益,你不是要再去赌坊试试么?”

    老翁这么一说,钱大妙整个人仿佛又活了过来,一溜烟朝赌坊跑了去。

    北歌正在思索二人谈话之际,却见那钱大妙刚一掀开坊帘,便被一只粗壮的手臂推了出去,其后撤不及,一屁股墩在了青石路上,再起身时,踉跄的像个瘸子。

    “哼,教训的好!”

    “你个老毒物,吹破了死牛皮,眼见小爷我被人欺负,你倒是替小爷我出出气。”

    “名字起的不赖,钱大妙、钱大妙,谁人不知钱大妙,若都像你这般只赢不输,赌坊也别开了,改善房吧。”

    老者指着钱大妙的鼻子,恨铁不成钢的训斥了一通,末了续了句:“该!”

    一旁的北歌不好插嘴,搀扶着一屁股坐的殷实的钱大妙,其觉得这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富家叫花子真是有趣,南崖村喜赌之人他见多了,可逢赌必赢之人还是头一回见。

    他想起了傍晚时候的那条老母狗,结合此情此景,这钱大妙的好气运他倒也信了几分。

    三人并排又走了好一阵,拐角进了个死胡同,胡同里只有家客栈,关着门,半死不活的没有半点生气。

    不等三人踏上台阶,半边木门被缓缓的推开,迎客的是位佝偻着腰的跛脚老太婆,脸冲着地,花白头发遮住了脸,看不清容貌。

    “进来吧。”

    老太婆扔下句话便转身走到了木桌旁,掏出个火折吹了吹,点燃了桌上的油灯。

    昏暗的客堂亮起了摇曳不定的光,光很微弱,只够覆盖整张木桌和三人彼此的脸,也因这光,客堂内的其他物件更暗的看不清轮廓。

    老太婆转身进了厨房,没等北歌熟悉周围的环境便慢悠悠的端上几盘菜。

    全都是野味,热气腾腾!

    饿慌了神的钱大妙抄起只卤兔塞给了北歌,而后又抓起只不知是何种动物的烤肉,踩着长凳,囫囵吃了起来,一边吃,嘴里还不忘囔囔道:“老毒物请客,别客气,吃,吃!”

    老太婆端上两盘新菜,撤走了桌上的两个空盘,背身离去时慢腾腾的说了句:“吃食噎人,客官小心说话,当心,当心。”

    北歌实在饿的不行,简单谢过了黑袍老翁便也抄起手中的兔肉,大口的吃了起来。

    只有老翁依旧正襟危坐着,待那老太上完最后一道菜,扶其同坐了下来,见那老太动了筷,其才也提起筷子,细嚼慢咽了起来。

    北歌见老翁如此尊重这老太,虽不知缘由,但也觉得自己与大妙此前的吃相定是唐突了前辈。思索片刻,还是觉得不表歉意的好,省的让人家觉得自己攀高贬低,落了下乘。

    一整只卤兔下了肚,北歌自觉离吃饱还差得远,索性又一把抓起只不知名的野味,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边吃还不忘冲着邻座的老太傻笑两声,嘴里亦是含糊不清的赞叹两声:“好吃!好吃!”

    满满登登一桌子饭菜几乎被北歌和钱大妙扫荡一空,二人满足的打着饱嗝,见老太起身收拾碗筷,北歌赶忙迎了上去,接过老太手中的碗。

    老太空了手,坐回到长凳上,与一旁的老翁说了句:“这小儿有些意思。”

    老翁回应道:“当是有些意思”,恶狠狠的目光依旧追着钱大妙不放。

    四人吃过晚饭,夜色已深,老太引北歌进了房,北歌作揖以示感谢,待老太走远,北歌缓缓出了房间,踮着脚朝钱大妙的房间走去。

    今日能够顺利进城,能够听闻镇上的诸多奇闻,能够吃上有生以来最丰盛的一顿晚饭,全都仰仗隔壁那仅仅结识一日的钱大妙。

    以钱大妙的性格,感谢的话自不必多说,但不必多说不等于一句不说。

    北歌踮着脚前行,生怕再叨扰到楼下两间房的前辈,刚到钱大妙的房前,却见其倚着半开的房门,笑吟吟的看着自己。

    北歌拍了拍钱大妙的肩膀,屋里没有待客的桌凳,其干脆一屁股坐在了钱大妙的床榻之上,其又见钱大妙搭着二郎腿,躺在了床榻上,北歌也不含糊,穿着身脏破灰袍跟着躺了上去。

    “今日多亏了大妙兄弟,不然……”

    北歌话说一半,钱大妙抖着腿,出言道:“你说楼下那个老太婆跟老毒物到底是什么关系?我在这住了小半月,也不见外客,也不见他二人相好,更听不到二人闲聊,奇怪,真是奇怪!”

    北歌也学着钱大妙的模样,枕着胳膊望着天,答道:“凭感觉老夫人应当比那老丈年长许多,他二人应当不是结发夫妻。大妙,那老丈到底是何人?为何一直缠着你?”

    “别提了,小爷我在镇子里混的正风生水起,他这老毒物一来,赌坊也不让我进了,银子也花光了,在街上睡了三个晚上,最后实在饿的不行,就被带到这里来了。”

    “你真的逢赌必赢?”

    “咳,哪有什么逢赌必赢,运气好了点而已。”

    “那接下来有何打算?”

    “接下来一段日子倒也清闲,非要说打算的话,得先找机会甩掉那老毒物。”

    ……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不知不觉竟同榻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北歌睁开眼,天已大亮,身旁的钱大妙却不见了,床边多了张字条,北歌粗略一扫便知是钱大妙所留。

    “见字如人”

    北歌哈哈一笑,这龙飞凤舞的笔体果真是见字如人。

    “北兄,我先逃了,趁那老毒物还没警觉,你也赶紧逃吧,不必太想我,有缘自会再见,此事我敢与你赌上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