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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魔物界

    所谓迷宫第一层魔物界,名字其实挺直观的。指的是这里维持了自然风光,城市化程度低,是野生魔物们的乐园。

    迷宫外,随着人类城市化建设大发展,其实有挺多魔物已经销声匿迹,躲人类远远的。

    就像琳达所说的地精,以前在迷宫外面,地精也是随处可见的怪物。

    那时候的地精,并不全是卓尔的奴隶,有不少地精部落保持着自己的原始文化和信仰。

    但是吧,伴随着冒险行业的大发展,愣是把人类活动范围内的地精给赶到了地底,甘愿成为了卓尔的奴隶,算是寻求庇护。

    人类的活动范围,就是火焰云的光照范围,地精被赶到了永夜之中。

    琳达没说的是:因为永夜的关系,卓尔们已经来到地表,掌控了一部分夜空下的大地,并不只是龟缩在地底。

    至于为何地精能被赶出火焰云的光照范围,是因为有个冒险者前辈,靠杀地精攒钱买了一套房。

    这事鼓舞了后来者争相效仿。

    结果地精越来越不值钱,房价却越来越高,地精被掏空了都没见有冒险者,能靠地精再买上一套房。

    要想让地精重新变得值钱的话,那可能只有魔物学家宣称地精能壮阳了。

    狼人倒是不少见。

    永夜可太适合狼人、吸血鬼等夜行黑暗生物生存了。

    迷宫内这些黑暗生物,倒是遵循着昼伏夜出的规律,躲避着天空中的太阳。

    迷宫内外,真是奇怪。

    平时难得一见的狮鹫、出场率很低的骏鹰,还有什么纯洁的独角兽、不洁的双角兽等等,在这迷宫第一层魔物界内,都有机会见到。

    至于在这魔物界内,有没有传说中的魔王,那就不得而知了。

    以目前的进度而言,暂时没发现能称之为魔王的存在,也没有任何具备有类人智慧的魔物,宣称自己是魔王。

    魔物界是最让人觉得熟悉的地方,整体风格与迷宫外的黄石镇相当,符合人对于剑与魔法的想象。

    板甲战士、精灵弓箭手、矮人火枪手,这些也都是常见的冒险者身影。

    冒险者们进入魔物界,也很有野营、野外探险的感觉:深入林地、翻山越岭、穿越湖泊河流,清除遇到的威胁,发现宝物、荣归故里。

    真是完美的人生经历。

    一般故事都是这么写的,主角要有个好结局。很正常,普遍来说大家也都喜欢。

    留点遗憾、悲剧,或许能增添作品的深度。但是吧,很多作者实力没那么强,特容易写崩,咔咔烂尾被人寄刀片。

    烂尾还好,最可气的就是太监,把人骗进坑之后不填坑!

    雨夜,洞穴,血腥味扑鼻。

    在巴罗夫的指挥下,众人合力将狼人的牙齿和爪子拔下来,装进了密封袋内收好。

    心脏单独装进了巴罗夫的铝合金罐子里,放进了他的背包。

    之前说的银器,虽然确实有用纯银制作的武器,但是真的不好用。所以除了能用秘银的大佬之外,大部分市面上流通的都是镀银武器,包括银子弹也是镀银。

    秘银不是银,但是外表呈现出银白色。比钢铁坚固,又有极佳的延展性。对于狼人、吸血鬼之类的黑暗生物,同样会有抑制治愈、限制恢复能力的效果。

    属于是做什么都好用的万用材料。要是能用秘银做子弹头的话,那就是力大砖飞。

    加入神祇所化的黄金,制作出精金这种合金后,性能上其实没比秘银高多少,只不过更容易进行附魔,增加魔法效果。

    只要舍得花塔克,就能给自己心爱的武器镀银。塔克硬币就是银子做的,是现成的镀银材料。

    可惜,准备不充分,狼人脑不好取出来,也不好储存携带。狼人的皮、肉、骨也拿不走,真是浪费了。

    不过这也暗合自然循环之理,狼人的尸身回归于大自然,成为了其他路过动物的食物。

    “前辈们都说,不要对魔物赶尽杀绝。”巴罗夫说道,“要对自己的猎物有敬意,不能滥杀。”

    “地精也在其中吗?”卡莲问道。

    “地精不算。地精那种有智慧有部落文明的怪物,不只是因为食物而捕猎,还会因为心情而滥杀。”巴罗夫说道,“他们会为了开心,去虐杀视野内的各种生物,人类、动物、魔物,都算在内。是个性卑劣又残暴的怪物。”

    动物指的是猪马牛羊、狮子老虎狼之类的普通动物,没有任何特殊的能力或奇妙之处。

    魔物则特指那些魔幻生物。

    狄奥看着狼人的尸体连连摇头,他对滥杀无辜没有任何兴趣,只是对于不能吃狼人的尸体,而感到可惜。

    他能清楚地感觉到,在吃掉一支由十名地精寻猎者组成的地精小队后,变得是神清气爽,身材变得越发健壮。

    地精虽然味道闻起来臭,但是吃起来跟其他的人也没什么两样,就是味道有些发酸。

    狄奥很喜欢地精耳朵,吃起来像猪耳朵脆脆的,不喜欢地精手脚,干干巴巴没什么吃的意思。

    心脏,是他最不能放过的部位。十枚地精心脏咽下肚,冥滩内又多了十道冤魂。

    自从建档整理灵魂、给荷鲁斯提供血食后,狄奥的情况越来越好,没有再出现逃出地牢时,灵魂被撕裂的情况。

    有时候狄奥会想起来荷鲁斯跟他说过的话:你一口气吃了一百个灵魂哦。

    一百个灵魂。

    可是他在逃出地牢后,进入冥滩还是因为误吃了史莱姆核心,只看见十个地牢灵魂和一个史莱姆灵魂。

    后来荷鲁斯跟他将,其他的灵魂都消耗了,就剩下地牢灵魂和刚吃进肚子的史莱姆。

    狄奥稍加思索觉得,荷鲁斯是话说的有歧义。这事应该是他在地牢的时间段,吃了一百个灵魂,然后都消耗光了,起码死了一百次。

    接着,在逃出地牢之前,吃下了十个地牢灵魂。

    而这十个地牢灵魂,将他本身的灵魂搅得一团乱,使他失去了大部分记忆。

    鉴于荷鲁斯说话不说清楚,喜欢兜圈子,狄奥觉得自己的想法才是合理的。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不清楚就不清楚吧。狄奥对于追寻过去,不是很有想法,他更注重于当下。

    目前,狄奥的冥滩内有地牢灵魂十个、史莱姆灵魂一个、地精灵魂十个,总共二十一个灵魂,也就是二十一条命。

    作死的额度大大提升。

    除了狄奥之外,其他人都收拾好行囊背起来,披着防水布做成的雨衣,顶风冒雨的离开了山洞,前往下一处能作为扎营据点的地方。

    对于地图的熟悉,也在队长的职责范围内。很多时候,队长都是拿地图的那个,而对于巴罗夫来说,早已把地图熟记于心。

    不过他背包里还是带了一份地图。

    冒险者要准备个防水的大旅行包,也算是常识了。

    夜晚还没过去,山洞便遭遇了地精和狼人的袭击。

    很明显此处不安全,需要快速移动。

    丛林内能见度很差,参天的大树、疯长的花草,都对雨夜行军造成了麻烦,豆大的雨滴接连不断的砸在身上,饶是有雨衣遮挡那种被水滴砸的感觉依然明显,耳边都是“噼噼啪啪”声。

    众人排成了一队,前进速度放缓尽量小心些,走在最前面带路的是感官发达,视力不受夜晚影响的琳达。

    如果不是雨水的话,她的夜视红外成像能力,能发挥得更好,此时她眼睛微微闪动红芒,视觉内看到的是暗淡、色彩稀少的画面。

    若是在无光环境内,她看到的则是以灰白为主色调,带有热感变化的画面。会对散发热量的东西更敏感。

    在琳达身后的是卡德加。

    这位胖战士左手持铁圆盾,右手大锤在手,准备好了随时跟可能出现的怪物,来一锤子。主要职责是保护身后的巴罗夫与卡莲。

    卡莲跟在巴罗夫后面,把法杖当作牵引杆,前段被巴罗夫抓着,避免与队伍失散的可能性。

    巴罗夫的手杖提在左手。

    再后面是拎着长剑无精打采的哈尔曼,只是低着头看脚下墨绿的植物,没有警戒的心思。

    最后,则是东张西望扛着巨剑的狄奥。

    狄奥感官也很发达,更何况他在解析了老鼠灵魂后,也掌握夜视能力。就是他总觉得没啥用,光靠嗅觉和听力,便足以在黑暗环境中捕捉目标。

    至于为何他能先一步发现地精,其实很简单——神圣感知。

    成为复仇圣武士后,五感六识得到神圣强化,对于邪恶事物的感应极其敏锐。

    穿越雨幕、屏蔽杂音:地精腥臭的体味,在狄奥鼻子内,宛若甜得发腻的糖果,叫人恶心;地精喉咙里的咕噜声,在狄奥耳朵里,犹如拉断了弦走音的小提琴音,尖锐刺耳。

    想错过都难。只是狄奥行动太快了,所以错过了潜行而来的狼人。

    大家心里都有很多话想说,但现在不是谈心的时候。

    按地图来说,下一个离得近,适合扎营的据点,在大概五公里左右的地方。

    五公里,要是放在平地上,对于冒险者来说不是事。

    哪怕是不以体力见长的术士,在成为冒险者之后,随着冒险经验的累积,体力也会有所提升,毕竟得自己负责背包负重。

    必要的时候,可能还得帮忙搬运受伤的队友。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顶风冒雨在丛林内行走,情绪不高。幸亏不用翻越山丘,不然更觉得累得慌。

    明明打胜仗了,却没品尝到胜利的喜悦,这就是冒险者。

    这不过是一场死里逃生的遭遇战。

    如果没有狄奥敏锐的感官捕捉到地精,如果巴罗夫没有冷静的处理狼人,他们的遭遇就跟白狼冒险队一样了。

    狄奥可以什么都不想,身为队长的巴罗夫却不能不思考。

    地精、狼人,两种不搭边的怪物是怎么碰到一起的呢?

    地精寻猎者还能说是巡逻、碰巧路过,发现了山洞内的火光。可狼人如何解释?

    更何况,以狼人的秉性来说,不应该只有一头狼人才对吧。

    离开山洞,巴罗夫也是做了个冒险的决定。呆在山洞内,还能堵住洞口进行防守,可离开山洞,在前往下一个据点前,就可能遭遇截杀。

    “难道是,地精的报复……”巴罗夫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嘀咕了一下,话语被雨水淹没。

    他们来杀地精,地精当然也会杀回去。

    这是一个互杀的死局,不灭族不算罢休。

    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