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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狗啃泥登场

    席间的李念祖似乎受到了刺激,他站了出来,“何须霍师姐亲自动手,如果你想见识常师弟的手段,在下完全可以代劳,中州李家李念祖,斗胆向常师弟讨教。”

    为了这次盛会,中州各大家族联合选拔了三个人,除了霍心语,还有李家家主的长子李念祖和寇家家主的孙子寇燕。

    而葛数书写的排行榜,李念祖被排在了第七位,可见其实力的强大,寇燕也位处第十,都是不可多得的天才。

    中州的年轻一代都知道,霍心语有一位忠实的守护者,所有想要挑战霍心语的人杰,都得先战胜他才行,这次显然也不例外。

    常笙大概看出点端倪来,这个耿直的男人,应该是霍心语的追求者之一。

    常笙主动举杯,来到李念祖的面前,“李师兄这是想当护花使者啊,在下自然愿意成全,我自从修行以来,还未与人正儿八经的交过手,希望李师兄不吝赐教。”

    李念祖没想到能被常笙这样的人物回应,他甚至已经做好了被羞辱的准备。

    他慌忙举杯回应,他们都醉醺醺的,两人的酒杯碰撞在一起,然后都哈哈大笑起来。

    常笙感觉这个人很不错,跟师兄青莲的性格很像,他干脆坐在了李念祖身边。

    李念祖和常笙开始聊了起来,在酒意的催动下,李念祖把深埋在心底的秘密都吐露了出来,常笙作为一个旁听者安静的听着。

    他一直都喜欢霍心语,但霍心语太过耀眼,不仅倾国倾城,修行的天赋也不可企及,这种耀眼甚至让他感觉到深深自卑。所以他将自己的爱意完全隐藏在心底,从来不敢表露半分。他甘心成为霍心语的守护者,替她挡掉所有的宵小。

    李念祖惨淡一笑,“如果有一天,有人越过了我的尸体,证明他确实有实力配得上霍小姐,我也算功成身退了。看来常师弟你就是这个人了,明天的比试,我会用我的生命释放必杀的绝招,希望你到时候能小心点。”

    常笙虽然啥也不懂,但也能体会到李念祖对霍心语的爱之深沉。

    常笙接过话语,“难道你就打算这样死去,甚至连自己的心意都不尝试表达一下吗?”

    李念祖沉默了一会儿,脸色变了又变,最终还是耷拉下了眼皮,叹息了一声,“算了吧,这样也挺好,我清楚我配不上她,就不打扰她了,至少我自己知道我爱过。”

    常笙不解,“如何才能配上?”

    李念祖眼神充满了神采,“会有那么一个人,屹立于同辈之巅,天下无敌,替她把一切障碍都扫除,让她于人间无忧。但显然这个人不是我,至于是不是常师弟你,还要看你将来如何。”

    常笙说,“我懂了。”

    然后他起身来到霍心语面前,郑重的向霍心语大声说道,“李师兄一直都喜欢你,你知道吗。”

    在座的英才都被震惊了,李念祖似乎被踩住了尾巴,甚至想钻到桌子下面。但又镇定了下来,眼神如火,盯着霍心语,但面部肌肉不受控的颤抖,泄露了他紧张的内心。

    世人皆如此,当某些事情被摆在台面上时,才有直面的勇气。

    霍心语瞬间站了起来,她看向了李念祖,两道目光交织在一起,李念祖终于没有选择躲闪。

    霍心语终于认真看着这个一直陪伴在自己左右却又被自己轻易无视的男人,每次看到自己他都低着头,导致自己甚至无法完整勾勒他的面容,现在看起来,也蛮好看的嘛。

    他为自己所做的所有事情,无论多么困难,却从未要求过任何回报。

    “原来我一直都把头仰的太高了,高到看不见身边的人。”霍心语低声说着。

    然后她转头看向了钱代,“表弟,放消息出去,我的誓言作废,追求我的人,也并非一定要在擂台上死去。”

    显然,这是给李念祖的信号,向他宣告,尽管来追求自己,无需隐藏。

    李念祖激动到语无伦次,他端着酒杯,双手不自主的颤抖,玉液琼浆都洒了出来,“各位,在下中州李念祖,敬各位一杯。”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他终于回到了阳光下,不再是霍心语的影子。

    宴席接近了尾声,大家都喝得七荤八素,只剩下霍心语和含光还算正常。霍心语招呼侍者把这些烂泥都抬进了客房,然后含光告别,回了圣光族的住所。

    翌日清晨,这些醉酒的人纷纷醒来,李念祖特意来找了趟常笙,表达了谢意,并承诺日后之事,任凭差遣。顺便也表示,今日的挑战自己不会放弃,毕竟霍小姐想见识常笙的实力,自己不会留手。

    然后李念祖便先行登上了角斗场,朗声向太平城众人宣布,“中州李念祖,向排行榜第一常笙发起挑战。”

    消息很快被传开,连七大高手都被惊动了,他们携手前来,坐在了角斗场对面酒楼的最高处。平安城所有的人都来了,甚至有一些凡人都来凑热闹,角斗场外人满为患。

    常笙终于来了,他昂首阔步来到台上,努力要展现第一人的风采。

    人群中有凡人认出了他,“我的天哪,这第一名居然是狗啃泥,这太荒诞了。”

    好多凡人都附和,“真的是他,他居然是第一,可以想象这届仙人有多不堪。”

    酒楼中的张天师听到了他们的话语,转头询问身边的青莲,“常笙啥时候有了狗啃泥这么难听的名字。”

    青莲面部肌肉扭曲的厉害,他在努力控制自己不笑出声来,他显然知道怎么回事,却还是说,“回禀师傅,我也不知道。”

    张天师在青莲的头上敲了一下,“连你也学坏了。”

    气氛被破坏了,常笙的潇洒登场宣告失败,还在修行界留下了狗啃泥的难听名号,常笙叹了口气,“看来扬名立万这件事跟我基本无缘了。”

    两人相互示意,比试直接开始。

    因为昨日的交情,这种程度的切磋只会是光明正大的战斗,不存在偷袭的可能。

    李念祖先行出招,全身肌肉肉眼可见的膨胀起来,身上的衣衫都被撑破了,露出了健硕的肌肉,“常师弟小心了,我李家注重身体的锤炼,我这每一拳都有万斤之力,不可硬撼。”

    常笙点头表示知道了,他把承影剑挂在腰间,并没有动用,他打算以肉体硬撼。在阅读慧能留下的《金刚经》之后,他对于肉体的了解又深刻了一些,决定凭借这次的比试,认证自己的一些看法。

    李念祖快步上前,一拳就砸向了常笙的胸膛,常笙挥拳对碰,两只铁拳撞击在了一起,擂台上的灰尘被巨大的拳风卷起。

    常笙感觉不太好受,似乎自己的肩膀都要脱臼了,他被迫退了几步,五指不自觉的摊开,化拳为掌。

    李念祖也被反震了一下,身体几乎控制不住,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身体略微晃动之后便重新站直。

    显然,在这次纯粹力量的交锋中,常笙落了下风。

    “再来。”常笙大喝一声,主动出击。他重新握紧了手掌,大开大合,两只拳头不断地向李念祖攻去。

    李念祖大喜,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对手。

    修行的人都有一种共识,那就是对付炼体的修行者,必须要避免硬碰硬。

    所以和常笙的交手,让李念祖感觉到酣畅淋漓。

    李念祖本身就是拳脚的好手,体魄坚硬无比,他也挥舞着双臂,和常笙你来我往,两人开始拳法的对决,各种技巧被施展出来。

    常笙尝试使用金刚经中记载的拳法。

    这种拳法十分高明,出手凌厉,每一次的力量都会叠加,他直接迅速打出十几拳,一拳比一拳迅猛。

    李念祖也施展拳法应对,两只铁拳就像两柄重锤,打散了常笙的出拳路径,中断了拳势的叠加。

    拳法上勉强算分庭抗礼。

    李念祖被震惊了,“常师弟果然厉害,我观你随身配剑,应该是剑法超群的人物,没想到拳法也如此厉害。”

    常笙谦虚回复,“在李师兄面前,只能算班门弄斧。接下来还请李师兄小心应对,我要动用全力了。”

    常笙再度挥拳进攻,这次他尝试将无畏剑意加持在了手臂上,再度攻击。幽冥地狱的生死之战让常笙对于无畏有了更高层次的理解,现在的无畏剑意已经所向披靡。

    李念祖感受到其中的变化,“也好,正好认证一下我最近领悟的金钟不破。”

    他的身体皮肤快速蠕动,就像流淌着神秘的液体,颜色也变成了金色。

    观众席的钱代惊呼起来,“李师兄终于领悟了金钟不破,他从十八岁就一直尝试这种奇妙法门,时隔五年,终于得偿所愿。”

    李念祖收起了全部攻击,他立在原地,任由常笙的拳头落在他的身上。

    李念祖身体表面的金色物质有强大的防御。常笙感觉到在自己拳头接触到李念祖身体的时候,那些蠕动的金色液体变得坚硬无比,他的力量被分散到了各处,根本无法造成有效的伤害。

    但无畏剑意是至高无上的攻击法门,它直接越过了李念祖周身的金钟不破,侵入了李念祖的身体。

    李念祖身上的金色液体直接消失,他历时五年的心血被轻易破解。他脸色泛起潮红,显然受了伤。

    他举手示意可以了,“常师弟,我昨日想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就是我。我有燃烧生命的手段,但不该用在这种较量之中,我的金钟不破还是有缺陷,这场是我输了。”

    干净利落,大方无比。

    他的举动引起了观众的认可,敢于认输可不是寻常人能做到的。

    他向第一名挑战的勇气令人佩服,没有人觉得他不堪,方才比试中展示的实力也配得上他的排名。

    李念祖看着天空,由衷的感叹,”做自己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