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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进退自如

    自早晨追出去后,丰饶绿洲的一万铁骑已经追了快一天了,但还是没有追上敌人。

    “草,这些个鳖孙,怎么溜得这么快。”

    丰饶绿洲挺着大肚腩骂骂咧咧的说着。

    旁边的部落佣兵们也是眼观鼻,鼻观心,沉默着装死。

    阿赫玛尔之须那些人为什么跑那么快,我们之所以跑那么慢,原因你不是都知道嘛,在那里无能狂怒有什么意思呢。

    重骑兵要是能追上轻骑兵那就见鬼了。

    而为什么部落的本部佣兵都是重骑兵,那可就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了。

    前面也是说了,漠东部族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被教令院给收割掉一批最精锐的佣兵。

    这就注定了,部落不可能把所有的资源都喂给本部佣兵,让他们努力训练军事技巧,提升身体素质上。

    因为想要训练出这种真正的不掺水的精锐,需要的摩拉是非常多的。

    而部落经济有限,不可能让所有的本部佣兵都升级成这样的等级,这就注定了只有少部分佣兵可以达到这种层级。

    而所谓少量的精锐,这不就是专门给教令院收割的嘛。

    部落也不是傻子,在被收割了几回后也是机灵了,不再训练这种专门给教令院做嫁衣的生意了。

    但是这种佣兵又是部落的核心战斗力,缺了这个兵种,部落的战斗力就很成问题了。

    没有足够的实力,面对漠西部落的进攻,只有凉凉这一条路可以走。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顶着被教令院年年月月的收割精锐,部落壮丁消减的的状态维护部落的稳定和战斗力,甚至是壮大部落呢?

    面对如此地狱模式的游戏,当时的依旧是意气风发的丰饶绿洲之主的选择就很简单。

    扩兵。

    把所有的血裔全部变成佣兵,这样佣兵的人数就够多了,沙漠子民吃饱喝足后就是天生的战士,欺负欺负除了凶狠外一无是处的漠西部落还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如此多的人当佣兵,兵力是多了,但也意味着把所有的家底都给摆在了明面上。

    全部血裔都去当职业兵了,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部落的出生率那是断崖式的下跌,所有人都去打仗了,没有那么多精力生养孩子。

    在漠西部落持续不断的进攻和教令院的不断收割下,丰饶绿洲部落迟早会因为失血而死。

    而在出生率注定保不住的情况下,丰饶绿洲之主只能去保证现役佣兵的存活率。

    怎么保证呢?

    简单,穿上铠甲,装备精良就行了。

    正好因为不去训练那种死贵死贵的佣兵了,部落里也是有摩拉了,可以去攀一下科技树了。

    向别人买肯定不如自己造嘛。

    也不是就塔尼特部族有远见,他们丰饶绿洲也不差多少。

    如果是在赛特的国家古代的话,私下拥有铠甲甚至会制造铠甲都是可以以谋反最砍死的。

    不过这在须弥不是什么事。

    雨林的子民表示没有问题。

    不过是制造铠甲而已,能翻越他们的长城·防沙壁吗?

    沙漠子民的科技发展能比的上我们教令院吗?

    沙漠里面难道有神吗?

    都没有,那慌个鬼。

    所以雨林的子民们都很淡定。

    正因为雨林的放纵,所以丰饶绿洲才能武装起这数量高达一万的重骑兵。

    精良的武器弥补了训练的不足,丰饶绿洲因此有了新的发展路线。

    速成伪精锐。

    再武装起了所有本部同胞后,一开始的丰饶绿洲本部还没有五千,但是凭着超高的防御力和胜率。

    丰饶绿洲就是顶着漠西和教令院的双重负面状态下发展了起来,并且令自己所有的本部佣兵都很满意。

    毕竟要玩重骑兵,要保证本部佣兵的生存率,在训练度跟不上的情况下,体力和耐力就很重要了。

    要把这两者拉起来,伙食要好吧对不对,要有肉知道吗。

    足够精良的武器和丰厚的伙食,就是丰饶绿洲之主纵横沙漠的原因,也是丰饶绿洲之主即使堕落却依旧保持大权的原因。

    因为正是他的变革,把丰饶绿洲带到了巅峰,是整个漠东边界部族学习的对象。

    “该死的家伙,这算什么神将,跑跑跑,只会跑。”

    丰饶绿洲之主气得火冒三丈,连对于神将的敬畏都没有了。

    你们要知道对于这个大胖子来说重体力的活有多难受吗,哈!

    更何况是连着跑这么远,这么久,要不是提瓦特人身体素质好,就真是要了老命啊!

    “大人,我们如果要追上他们的话,应该还是脱去铠甲比较好。”

    “别说了,你们的性命比敌人的性命更重要。”

    丰饶绿洲之主摆摆手,拒绝了手下佣兵的建议。

    对他来说,血裔同胞死一个都会让他心痛不已。

    作为开发出速成精锐训练法的大佬,战斗力这种事情随便啦。

    有肉有铠甲,一两个月就能练出来。

    但是部落子民的生命可不一样,毕竟要等一个同胞成长起来,长到能打的年龄段,起码要十几年。

    所以子民的生命大于战果。

    存人失地,人地皆得,存地失人,人地两失。

    这是丰饶绿洲之主的信念。

    “大人……”

    佣兵单膝跪下,很是感动。

    丰饶绿洲之主抬头望着远方,又看了看自己身边疲累的佣兵,寻思了一下后,琢磨着自己也追不到敌人,于是下令道。

    “退兵。”

    “大人,之前不是说要以那个神将的头颅让教令院明白我们的实力吗,现在怎么又……”

    “那我们又能如何,追又追不到,大家带的肉干也快吃完了,再不走,等着战士们通通饿死,在沙漠里喂虫吗。”

    丰饶绿洲之主严厉的说着。

    “遵命。”

    佣兵们回应着,同时也是去向下达了撤兵的命令。

    底下的佣兵们接到了这道命令也是松了口气重骑兵追轻骑兵,能追到吗,没有这个能力知道吧。

    人倒还好,撑得住,但马不行啊,要不是他们一向一人双马甚至多马,现在就应该趴在地上了。

    “报。”

    就在丰饶绿洲之主准备撤军的时候,后方突然来了一个自家的佣兵。

    丰饶绿洲之主也没磨蹭,立即就召见了这个佣兵。

    “大人,有一伙数量不少的队伍奇袭了部落,用在四周唱反歌的方式激励奴隶们烦乱,伙同叛乱的奴隶们占据了部落。”

    “什么!!!”

    丰饶绿洲之主听完亡魂大冒。

    不止是丰饶绿洲之主,其他沙漠诸王,丰饶绿洲诸多贵族,官员也是被吓得差点心脏骤停。

    “撤军,马上撤军!不要管队形!全速撤军!”

    丰饶绿洲之主紧急下令道。

    老家完蛋不打紧,关键是他们的牛羊马等财务啊。

    其他人也不见之前的反对声,麻溜的带人全素往家的方向跑。

    就这样,一路奔跑了许久的丰饶绿洲的精锐们一点也不带休息的直接往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