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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章 乐队

    俞洋平上车时,苏媛已经在车上了。

    她去过一次,比较熟。

    “师傅,今天麻烦你了。”

    他先跟司机表示了歉意,头一次让人家晚上出车,还是怪不好意思的。

    “俞总客气了,这是我分内之事。”

    司机的态度热情,给这位俞总做专职司机,其实是一件非常轻松惬意的事,他的路线简单,平时很少用车。

    多半的时间,司机只需要待在车里刷手机看新闻即可。

    更别提,俞总还经常给他放假。

    他偶尔用车接媳妇儿子,俞总也不会说什么。

    现在这样的状况,也在工作范围之内。

    毕竟专职司机嘛,就是要做到领导随叫随到。

    他也没多想,正准备启动汽车,便感觉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他一回头,俞总递过来几张百元大钞。

    “辛苦了。”

    “谢谢俞总!”

    接过现金,司机更有干劲了。

    苏媛怔怔地盯着俞洋平的举动,沉默了半晌,这才微微一笑,打趣道:“俞老师,你还缺司机吗?正好我去年也拿到了驾照。”

    “新手女司机?请不起请不起!”俞洋平连连摆手。

    “你这是偏见!”苏媛故作生气地道,“女司机怎么了?我技术可好了。”

    “嗯嗯嗯。等你有车了,自己糟蹋去,反正我不敢坐。”

    要说开车,现在的年轻人基本都会。

    俞洋平也有驾驶证,不过基本没怎么碰过。

    没那个必要。

    他下午的时候,提前给司机打过招呼,去宿舍接了苏媛之后,晚些再过来,一起去酒吧。

    不过还是险些出了意外。

    他没料到顾嘉会送他到楼下,甚至还在电梯里偷袭了他。

    要是她看到车子里坐着的苏媛,不知有何感想。

    指不定前脚一个吻,后脚就是一巴掌。

    仔细想想,他又觉得不对劲。

    他何必做贼心虚?

    分明就是为了工作嘛。

    搞得跟偷情似的。

    看来他还没摆正自己的位置啊。

    目的地是一所大型酒吧,有最低消费,两人进去后,点了些酒,一个果盘,给苏媛要了份鲜榨果汁,凑齐最低消费后,就坐上了卡座。

    俞洋平酒量其实还行,但不怎么喝酒,尤其是跟女性一起的时候。

    乐队的演唱还未开始,基本是驻唱歌手独唱,偶尔有客户兴致来了,也可以一起合唱。

    这里的歌手,起码水平还是有的,比普通的唱功要好得多。

    驻唱歌手大概有好几位,演唱时间长了,就会有一批拥趸。

    人气比较高的,演唱场次多,可以拿到的提成也比较高。

    再就是有客户愿意砸钱的话,也可以直接点某位歌手演唱。

    这家酒吧在燕都很有名气,不乏一些富豪名流前来光顾,很舍得砸钱。

    久而久之,这里驻唱歌手的竞争就开始激烈起来。

    原本只要唱歌好听,基本就能获得演出机会,后来对长相的要求越来越高,新人里面,男的不帅,女的不漂亮,根本不会有机会。

    这里的驻唱歌手有七八位,萤火虫乐队是唯一以乐队形式在此驻唱的。

    据苏媛了解到的,这个乐队的风格很另类,有点朋克摇滚的味道,穿着奇装异服,梳着怪异的发型,还画着浓厚的眼妆,并不受有钱客户的喜欢。

    不过由于他们在年轻客户里广受追捧,不少十多二十岁的学生,会拼团来给他们捧场,所以在酒吧里还是可以混下去。

    一曲终了,台上的女歌手感谢某位客户送来的鲜花和礼品。

    她已经被那位客户连续点了三场,按照酒吧里的规矩,消费每达到2万、5万、7万的标准,就能获得点名权。

    也即是说,这位客户和他的朋友,今晚已经在这里消费超过7万以上了。

    客户是一名四十来岁的商人,肥头大耳,一身名牌西服,手腕上的表应该是百达翡丽,丢在台上的车标钥匙,呈现出“人”字型。

    男人虽然是消费的主顾,却不是今天的主角。

    他旁边这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才是他要巴结的对象。

    年轻人的名字叫做秦签,琳琅集团董事长的独子,一个对女人特别挑剔的公子哥。

    “诗韵,刚才的那位客人请你过去。”领班来到后台休息室,对刚演唱完毕的女歌手说道。

    女歌手的名字叫做黎诗韵,燕都某音乐学院大三学生,由于经济原因,她从进入大学伊始,就一直兼职打工,赚取生活费。

    后来经朋友介绍,从这一年七月份起,在这里驻唱,由于形象好,唱功强,她在这里挺受欢迎的。

    “不了,回去晚了会进不去宿舍的。”女生此时已经换好了衣服,对领班礼貌回绝。

    现在正值暑期长假,学校还没开学,不过她为了多赚点钱,去宿管中心申请了留校住宿,按照规定,超过晚上11点就回不了寝室。

    “那位周先生可是我们酒吧的常客啊,你最好还是给他一些面子。至于住宿问题……你能把他陪好了,还用考虑这个吗?直接就能住五星级酒店。”

    “还是算了吧,我比较习惯住在宿舍里。”女生微笑着答道。

    “我劝你还是听我的话,如果你因此惹恼了周先生,给酒吧带来的损失,恐怕你这个月的工资就……”

    领班正说着话,突然被路过的人撞了一下肩膀。

    两下、三下、四下……

    最后一位女子没撞,她拍了拍领班的肩膀,呵呵笑道:“哟,领班呐,走路怎么这么不小心,以后注意点啊。”

    “走咯,咱们的狂欢时刻到喽!”

    领班的眼睛微微一眯,死死地瞪着着五个人的背影,眼睛里闪过一丝狠毒。

    凭他现在的职权,确实拿这个乐队无可奈何。

    现在是暑期,酒吧里的年轻人多,常来给他们捧场,老板都得顺着他们。

    等暑期一过,他保证要整一下这个乐队。

    黎诗韵默默地盯着乐队成员登台,扭过头,嘴角轻轻上扬。

    她和这个萤火虫乐队只能算相互认识,交情并不深。

    没想到也是一些有趣的人。

    此时,酒吧里的音乐停了下来,乐队登场,刹那的安静,乐队主唱手持麦克风举过头顶,微微垂着头。

    突然,一阵吉他的电音响起,架子鼓有节奏的拍打着,气氛顿时被点燃,客人们的尖叫声,还有部分铁杆粉丝的呐喊声,呼喊着乐队的名字。

    “萤火虫!萤火虫!”

    主唱歌手以一个高音开唱,酒吧里全场客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

    “看吧,很酷对吧?”苏媛兴奋地跟着节拍挥起了手。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在开演唱会呢。”

    俞洋平的音乐水平仅有好听和不好听的区别,不过饶是他这样的门外汉,也感觉得出来,乐队的水平很不错,主唱的音域也比较宽,起码也是非常专业的摇滚乐队了。

    不过,俞洋平更在意的是,这个乐队的台风非常有特点,看似有些疯癫,却能带给人一种心潮澎湃的感觉,假以时日,潜力不可限量。

    看来这一次,他是来对了。

    然而就在此时,一道播音响起:

    “D6号卡座,客人消费满12万元,邀请5号歌手演唱一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