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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做我男朋友 ,我养你

    晚风习习犹如爱人的千丝柔发,拂过情人的脸庞,抚慰着他的心伤与创口。

    但不管夜再怎么深去,始终有一颗心久久难以平静,难以睡去。

    而这个人就是施美珍,她思前想后心都有一个声音。

    “收了他。”

    “收了他。”

    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她怕出了这个门就被别人捷足先登,所以她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声音。而且现行社会就是这样奉行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在沉伦的现代社会,许多男女羞耻布,早已被败坏的道德风气捅成窟窿。

    人在追求享受跟目标的时候,往往自私到不择手段。

    再说上帝制造出男女就是拿来配的,配的上天长地久、白头偕老。配不上各奔东西,生死不相往来。

    再说在爱情中本来就不公平,谁先要是先动了情,谁就先吃了亏。谁要先动了情,谁就要先主动进攻,这就是爱情规则。

    而没有肉体结合的爱情都是悲剧,所以爱情的终结目标就是两性关系。要么是先上车后买票,要么就是买了票再上车。想到这她也就不在犹豫,她趁着夜色蹑手蹑脚走向曾建华,边走施美珍边对着自己说。“为了我未来的幸福,我就卑鄙这么一回。”

    她爬上了曾建华睡的沙发上。

    “你想干吗?”看着爬上自己身子的施美珍,他真想斥喝一声。可是有了将斐媛的那事,他变的聪明多了,他佯装睡着,当着什么事也似的,他可不想再被别人传什么流言蜚语。

    “只准我碰你,不准你碰我。”这句话成了天池宾馆的一个笑话,也成为曾建华的一段糗事,经常有人拿这个来开涮曾建华,太阳公公也就这样被人叫开了。

    可是他仍然无动于衷,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像一具尸体。在他内心他却在不停的沮咒施美珍:“下流、卑鄙、淫荡、不要脸……”

    在男人与女人碰在一起的时候,其实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人能控制的住心中那股火焰。这男人跟女人其实就像两根正负极的电线,只要碰到一起就会产生火花。在自然界人叫自然现象,用在人身那叫生理现象。只所以有柳下惠是因为他有精神意志控住自己的欲望,一个人精神力理越强,他的自我控制力也就越强。

    要是换个地方,换个地点,曾建华一定坐起来把推下去,然后责备她,你想干什么。

    可这是施美珍的房间,所以她没有那么做,所以他以为装死忍耐就可以了。这正是他的内敛与忍耐往往会让人认为那是一种默认与允许。

    这不感受到曾建华身上的热量与温度后的施美珍,立刻弯下身子把脸贴在他的耳朵边,然后喃喃细语的说道。

    “你当我男朋友,我养你。”

    这是施美珍对曾建华的一种承诺,也是她对爱的一种交换,她相信对于一个农村孩子来说,这条件绝对优厚。

    声音很轻犹如落尘,可是一字一句都钻进了曾建华世界。

    对于一个农村来的孩子,也许这是天大的利好或是期待已久的生活。可是曾建华耳里却不是滋味,像对他的污蔑与耻辱。

    “你养我,我当我是猫,还是狗,是猪,还是牛……”

    他的心里不停的抗争,可是却没发一点声音。曾建华的世界很大,只是暂时被现实的生活困住了翅膀,他相信自己只要有一个方向,他就会逃离现在的洼谷,到达一定高度。“你养我,你养的起。”

    他的内心强烈抗拒,可是他肢体却没有发出一点动作。他不是不敢,而是害怕。害怕万一自己与施美珍推搡起来吵还在床上的施小晓,他是个害怕别人说的人,也是替别人着想多的人。

    而且这种事情在两个人的世界里是最美好、最神圣的一件事,可是让第三个知道碰见,却又是世界最肮脏、最丑陃的事。只要稍微有点羞耻心的人都不会在第三个人面前做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