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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用不着,我是男人

    “当作家,做诗人。”听到曾建华的耳里,他都不敢应。这个梦太大了,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也不敢去做。穷人整天劳累奔波,天天为吃喝住行犯愁,他根本没有时间金钱去为梦想付账。所以穷人就不应该有梦,因为梦想很贵。

    曾建华半天没应,施美珍就停了下来追问道:“诶!小晓跟你说的话你听到了吗?叫你去当作家,去做诗人。”

    曾建华转过头白了她们一眼,然后又转回了头,在心里说道一声,你们懂什么,那有那么好当的作家跟诗人,要是那样满大街都是了。

    “姐夫,我是跟你说真的,可不是开玩笑。”

    “你想过没有在这个社会上做什么生意不要十万八万的投资,就算投了钱也不见就能赚钱。像你去当作家就不一样,你只要用你的天赋与勤劳就可以了。就算不成功也就是牺牲点时间,又花不钱。这是这世上最划算的生意。”施小晓替曾建华分析道。

    施小晓的话虽然没有给他一个立刻顿悟,也没有让曾建华立刻来一个醍醐灌顶,可是这些却隐隐约约灌进了曾建华的心里,像是黑暗中谁给了他一丝亮光,重新看到了一个方向。

    作家或者诗人,其实都是社会中的一种职业。而成功的作家与诗人,都是社会的精英,他们一样站在社会上层,一样享受社会美好生活。

    而每一个处在社会底层的人,都像被处处包围的孤军。要么向社会投降,要么继续与社会反抗,要么就等待慢慢的死亡。

    被施小晓这么一开导,曾建华立刻就好像找到了他人生的突围点。

    “为什么我要去保安,为什么我要去当工人,为什么我不去当作家?”

    而且在天池宾馆有空的时间里,曾建华没去泡妞,泡的最多的就是图书馆,看着里面的著作,其实很多东西都跟他的脑子里的东西一样。有的书,他看了几页就不想看了,因为越往下看,他就越觉得索味,那简直就是从自己脑子里流出去的一样。

    曾建华从小就聪明伶俐,勤劳无比。经过施小晓这么一点拨,他立刻就想明白了人生道理,也开始责问自己。

    “为什么别人可以,我就不可以吗?”

    “我为什么就不可去当作家,去做诗人?”

    曾建华在心里暗暗思付着,好像又给自己找到了一条出路。

    就在曾建华思索的片刻,施美珍又忍不住的补充道。“就是,你去当作家我养你。”

    这种话对于贪图享受,乐于现成的来说,那是天大的安慰与荣幸。可是对于一个充满自尊的人来说,那就是最大的污辱与讽刺。可是曾建华是后者,不是前者。要不然此时的曾建华一定会冲过去,抱着施美珍的头亲过不停,然后对她毫不客气的说道。“老婆,就你最好。我爱死你了,我一辈子都是你的。”

    施美珍的话没有换来曾建华只字片语的感谢,只换来曾建华冷冷的朝她投去几缕鄙夷的目光。像是无声的反抗与抗争,也像他心底那铿锵有力的声音。

    “用不着,我是男人。”

    被曾建华这么一蔑视,施美珍的心里也一紧不是滋味,在心里一万个不乐意的暗暗说道,老娘养你又怎么了,又不是白养。可是一看到曾建那坚毅的脸庞,她知道自己戳中了曾建华脆弱的心灵与自卑,她再也不敢说什么,只能委屈求全的说道。“我现在养你,等你成功了,你养我。”

    “就当我是在投资,到时候你的加倍还我。”

    “投资有风险,入市要谨慎。”曾建华一字一句告诫道施美珍。

    “我相信你,你将来一定会成功的。”施美珍信心满满的对曾建华说道。

    这是曾建华步入社会第一次听到鼓励,可是在他的心里却没起一丝的涟漪。但他还是对着施美珍说了一声谢谢。

    这也算是给曾建华指点了迷津,让他找到人生第一个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