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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非礼四勿

    “嗯!”施美珍低声的应了一声,突然脸飞彩虹,脸生羞涩。她虽然交过几个男朋友,也算在情场吃过肉、开个荤、有所历练,可是一想到要收容一个没有关系的男人过夜,她的心里还是羞涩难堪,脸颊发烫,就怕别人咬舌根子,说自己的坏话。

    “你进来吧!你睡沙发就是了。”

    施美珍指着靠墙沿的一张长沙发,说完就难为情的走进屋子,坐在床沿等曾建华进屋。她知道曾建华是因为自己才得罪了毛飞,所以毛飞才会让他不要回去。

    在生活的面前,人只要不助纣为虐,也算是一种替天行道。这不曾建华又拯救一对良家妇女掉入花花公子的陷井,曾建华最看不惯的就是这些花花公子得手后骄傲,你看我又得手了。

    看着他们得意洋洋的样子,他真想替那些被他们玩过女人,狠狠揍他们一顿。

    所以只要曾建华在,十次八次曾建华都会帮他们搅黄。

    施美珍看的出来,曾建华是个好人,所以她才起了收容之意,同时她也特别的好奇,每个人见了她都会说他是个好人,他到底好到什么程度,她真想见识一番,因为她家没有兄弟,只有她一个女儿,家里确实要招一名乘龙快婿。要是真的那么好,她就把他收了,带回家去当她家的乘龙快婿,了却父母的一桩心事。

    看着施美珍进了屋,施小晓也一脸不悦满脸不爽的跟了进去,然后坐在施美珍的身边开始嘀嘀咕咕的埋怨她,为什么收留一个萍水相逢的男人进屋,要是传出去,她的声誉都毁了。

    施美珍是80年,施小晓是81年比施美珍小一岁,到现在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所以特别注意自己的清誉,就怕曾建华睡在这里毁了她的名声。

    看着还有点传统保守的堂妹,施美珍的心里好笑极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玩那种男女授受不亲的游戏。

    埋怨一通后也就被施美珍劝了回去,他还不是因为我们才回不去的,难道你忍心看着他流宿街头,你做的到,我可做不到。

    施小晓嘟嚷的小嘴虽然一万个不情愿,可是在施美珍的劝说也只能勉强答应。而且接下来的要做生意还是她打主角,就算她不答应也不行。

    就这样两个女人默不作声坐床沿等待一个男人进来。

    曾建华从来没有跟女人同住过一个房间,心里总是忐忑不安,站在门口犹豫了很久都没敢进房,因为将斐媛的出现,他有一种对女人天生的惧怕。

    那一个晚上,他永远不会忘记。他跟张飞、阿杰、蔡建峰偷偷睡在天池宾馆的客房里,将斐媛不请自来还爬上他的床。

    睡着、睡着将斐媛就在他身上摸来摸去,吓的他一下子起了满身鸡皮疙瘩。他害怕大家知道,也大气都不敢喘,佯装睡去。

    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在男人与女人之间,它永远不存在友谊。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第一次,要么是男人先动的手,要么是女人先开的腔,到了最后就成了一种水到渠成。

    最终曾建华被她撩拨的心烦气燥,所以伸手抓住了她的不让她乱动。

    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是怎么想的,曾建华一碰她的手,她就叫嚷起来。

    “你碰我干嘛?”

    “只准我碰你,不准你碰我。”

    这话一出吓的曾建华立马慌不择言起来,一下子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我…我…碰你哪里了?”

    这一晚曾建华连死的心都有。

    那一次真让曾建华无顔见人,也成了他心中一道阴影,害怕与女人独处。

    他惧怕与女人独处,但同样害怕居无定所,害怕露宿街头。

    要是在露宿街头之中,被联防队逮去,送到留下遣送站,在那里可不是人呆的地方,在遣送站里那是站不直,坐不下,汤馊饭臭,人挤人的就像一口无比庞大深坑或者棺材,也像个庞大猪圈,只要去过一次那里的人,终身都会成了阴影。

    他怕黑夜,也怕露宿街头。这是人的弱点,也是曾建华的弱点。这个时候施美珍抛出的橄榄枝,其实就是曾建华心中的救命稻草。他在门口思绪再三,最终还是壮着胆子走了进去。他边走边对自己说,我是大家公认的正人君子,我可以做的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而且我就住一天,明天我就去天池宾馆收债,把别人欠我的钱都收回来,自己也租个房子住,要是不行那就明天重新去找份工作,再也不要寄人篱下。

    也许上一秒的曾建华还不想上班,可是在他抬脚的时候,他却特别想有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