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红烧肉”
与白马公交手后的第二天,宋景初照常上班。
午饭时候,他刚坐下来没吃几口,赵甲便到了。
“唉,昨天你嫂子都买好了菜,就等你来呢,谁能料到小林这不知道什么原因的昏迷这么严重。”
宋景初一愣:“啊?不应该吧,她现在应该醒了吧。”
赵甲道:“昨天晚上醒了一阵,我去的时候看见她抱着头正喊疼呢,医院那边各种检查都没查出来什么原因。”
“那现在呢,什么情况?”
“张姐刚给我打了电话,说昨天醒了没半个点就睡着了,今天刚刚又睡醒,整个人变得呆呆傻傻的,有时候连她父母都认不出,估计要转院到京都。”
宋景初眉头微皱心中寻思:“疼痛大概是我那安神散的副作用,但是为什么会变得呆傻呢,当时战斗中也没注意,到底有没有对她的魂魄造成伤害,可惜我对于魂魄有关的道法学习并不多,无法确定她一定没事。不过京都那边许多道友都在,医疗水平也较好,反倒是比在H市好。”
嘴上说着:“的确,还是去京都大医院比较好。”
赵甲心有余悸道:“还好那天你在陪着她俩,不然这突发情况还真不好说会怎么样。”
运营部前天就两个人在加班,一个人摔晕了,另一个则不知什么原因也昏迷了,张姐还好,小林发现的晚还真不好说会怎么样。
但其实,如果宋景初不在的话,再多的人也是要惨死白马公手里。
宋景初叹了口气:“暂时不管那么多了。”
赵甲道:“估计你也没心情看我的‘宝贝’们了,等这件事过一过再说吧。”
而宋景初看了眼赵甲眉心,发现他眉心的黑气比起前段时间消散了大半,一时之间也没在意。
点点头应好,也没有多说什么。
吃了几口饭,又向赵甲问道:“李总怎么说。”
赵甲耸了耸肩无奈道:“李总还是给了点补贴的,但是转院到京都费用不低,虽然小林是加班时出的意外,但也没办法证明这是工伤一类的,李总咬住这一点不放,只给了两千了事。”
宋景初寻思:“邪神作祟导致的问题,道录司负责这些而且财大气粗,回头找易云帮忙申请一下就是。”
相亲相爱一家群里面有两个是道录司的人,分别是清静无为、道录司小黑奴。
道录司小黑奴姓名不知,但是道号是叫易云,并且易云就在京都总部,不管是到时候后续的治疗还是钱的事情,道录司都有义务要负责。
一边吃着饭一边含糊不清的道:“资本家都这样,指望不了他们。”
吃过午饭之后,宋景初拨通了电话。
“易云,我同事可能过几天转院到京都,她的魂魄状态我有点不确定,你帮我申请一下道录司处理吧。”
“好,半个小时办妥,对了,王妙水也来我们这里了。”
“他?他干什么去?”
“保密规格很高,连我都不知道,今天早上一直在跟司长单独谈话。”
“奥,这样。”
快到下班的点,宋景初又接到一个电话。
“我还有二十分钟到H市高铁站,速来接驾!”
反正也没人管我,直接开遁!
宋景初有一辆自己的御用小绵羊(电瓶车),是他狠心用半个多月工资买的,平日上下班都是骑着这个小电驴去的。
“你怎么骑着个电驴,丢人啊,就不能整点什么路户、奥弟吗?”
宋景初白了他一眼:“那你走回去?”
“不要,那多累啊。”
“那你说个蛋,你指望我一个破保安有钱,我打一百年工都不见得能攒出来几个子。”
那人嬉皮笑脸的坐到了小电驴的后座:“景初啊,不是我说你,天天缩着当保安有啥前途啊。”
宋景初道:“哎呦,刘百你怎么这么烦人啊。”
来人正是相亲相爱一家群的刘百,宋景初此人的评价就是:做事马虎,极不靠谱。
这次刘百来到H市,主要原因就是群里的道友们担心宋景初,而刘百曾经就在H市受到了很久宋景初的照顾。
刘百道:“怎么说,准备好晚饭了没有。”
“呵呵。”
“你呵呵什么?”
“如果你不来,我这时候应该在公司正吃着晚饭,而不是我需要回家自己煮饭。”
“切,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你?你是狗还是人?”
刘百无语:“你这张嘴还是一如既往的不讨人喜。”
宋景初“呵呵”一声:“我的嘴算好的了,你是真没被王妙水拷打过啊,他的语言才叫犀利...”
“啧,那确实啊。”
“羡慕,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就好了。”
刘百有些迷惑:“你在说什么,不过你俩真有意思,前段时间王妙水还跟我说很羡慕你。”
宋景初一愣,沉默了一会,没有再说话。
倒是刘百继续说道:“大家其实都知道你最近不太容易,这一堆事情放在我们这个圈子都完全算得上扑朔迷离了,朋友们都有在帮你调查,轻松一点。”
“景初,金岳和九月两个老东西都没搞清楚现状,王妙水也亲自动身去了京都,你不用想太多,三和工地的两人死亡也和你无关。”
“你只需要做你想做的事情就好了。”
宋景初笑了笑,道:“我不喜欢过多依靠别人,你知道的。”
刘百憋出来一句:“不能理解你的想法。”
随后久久无语。
而宋景初看刘百沉默,转移话题道:“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你看着来吧。”
“可以。”
宋景初带着刘百先去了家附近的菜市场。
“老板,排骨现在多少钱一斤啊?哈?这么贵?便宜点呗,都老客户了,欸欸欸,抹个零怎么样。”
“这小青菜怎么感觉有点不新鲜了?没,不是那个意思,奥,也不贵,好好。”
“鹌鹑蛋弄几个呗,六七个够了,嗯....那也是,再就再要一斤鸡蛋。”
刘百看着不过二十有五的宋景初,心中五味杂陈,脑海中不禁浮现三年前的真真相会上宋景初横空出世,一度被誉为青灵雷法一脉当代最有天赋的新秀。
曾经的他就好像一阵沙尘暴,吹的让众多同辈前辈睁不开眼。
而此刻,他完全融入这个尘世。
《道德经》中有一句话叫做“和光同尘”,或许这就是宋景初的修行。
但宋景初却认为“我本就是尘,也是大千世界一个平庸的人,何必和光同尘。”
打断思绪,刘百拉拉宋景初的衣袖道:“够吃了够吃了。”
宋景初则一脸无语:“明天后天我休假,没食堂吃了,今天不多买点菜明天也要买。”
刘百则顿时有些尴尬:“我还以为是因为要招待我才买这么多菜。”
宋景初一边埋头挑菜一边道:“想得美,真当自己是什么贵人呢?”
“明天想去哪里,刚好我休假,带你逛一逛。”
刘百哭笑不得道:“我来这边是办正事来的。”
宋景初头也不抬:“假货一条街去不去。”
“去!我最喜欢看你点评那些假货了!”
“啧,果真和以前一样。”
突然,刘百想到了什么,问道:“话说,你刚才买的五花肉不会是要做红烧肉的吧...”刘百越说声音越小,到红烧肉几个字就跟蚊子叫一样了。
宋景初抬手弹了下刘百脑袋:“怎么?不想吃是么。”
刘百脸色顿时有些恐惧,想起了自己几年前第一次来到宋景初家中,宋景初非常热情的做了一锅红烧肉。
但是那红烧肉...就好像黑炭一样的。
在刘百印象里,宋景初的厨艺还算可以,但是唯独红烧肉不一样,出炭的概率极大,宋景初这家伙根本不会炒糖色!
宋景初哭笑不得:“这么多年没见,我的厨艺肯定有进步,相信我吧。”
刘百嘴上说着好,但实际上心里一片荒凉:宋景初不仅要做红烧肉,而且他一定会强行喂自己!
不吃?那就打!
这个混蛋!
刘百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到的宋景初的家里,他坐在沙发上,满脑子都在想那黑炭一样的“食物”。
“刘百,端菜啊!别愣着了。”
“哦哦哦,好。”
刘百来到厨房的时候,看见有个锅正在闷着什么,在刘百记忆中,曾经宋景初做饭也是如此,一口锅炒别的菜,另一口锅闷着红烧肉。
“嗯...还有十几分钟红烧肉就能吃了,嘿,傻站着干什么,快把这盘菜端走。”
刘百看了一下,锅里是看着就很有食欲的青椒炒肉,这也是宋景初的经典拿手好菜,看着比以前确实做的好多了。
而此刻宋景初刚好颠了下锅,刘百见状,心中踏实了许多,这小子厨艺见长,都学会颠锅了,或许今天晚上的红烧肉并不会“幸运出黑”。
再看向桌上,三盘已经炒好的菜,这小子,口头说不多做,但还是做了这么多菜。
刘百胸口一暖,把几道菜端到了客厅。
顺便拍了照发到了相亲相爱一家人群里。
刚发出去就有人说话了。
长矛殿最帅画师:“宋老爷没做照片黑烧肉吗?”
刘百放下的心可算又悬着了!
他又开始变得恍惚,恍惚间他好像看到了宋景初端着盘子对着他笑,那笑容异常瘆人:“来啊,老刘,尝尝我刚挖出来的黑炭啊。”
“快尝尝啊,好不好吃啊?”
“嘿,嘿,你丢魂了?怎么一直在发呆。”宋景初用手在刘百面前晃了晃。
言罢,把一个盘子放在桌子上。
还盖着个盖子,蛮有仪式感的嘛。
刘百闻了闻,还挺香!
拿起盖子,映入眼帘的是一盘黑乎乎的“红”烧肉。
刘百,这位跟在妙水斋斋主身边的秘书,见过了无数灵异鬼怪,但此刻他面色一下子变得煞白,仿佛见到了什么能要命的事物。
“尝尝,这次不是没炒好糖色,就是放多了点老抽。”
午饭时候,他刚坐下来没吃几口,赵甲便到了。
“唉,昨天你嫂子都买好了菜,就等你来呢,谁能料到小林这不知道什么原因的昏迷这么严重。”
宋景初一愣:“啊?不应该吧,她现在应该醒了吧。”
赵甲道:“昨天晚上醒了一阵,我去的时候看见她抱着头正喊疼呢,医院那边各种检查都没查出来什么原因。”
“那现在呢,什么情况?”
“张姐刚给我打了电话,说昨天醒了没半个点就睡着了,今天刚刚又睡醒,整个人变得呆呆傻傻的,有时候连她父母都认不出,估计要转院到京都。”
宋景初眉头微皱心中寻思:“疼痛大概是我那安神散的副作用,但是为什么会变得呆傻呢,当时战斗中也没注意,到底有没有对她的魂魄造成伤害,可惜我对于魂魄有关的道法学习并不多,无法确定她一定没事。不过京都那边许多道友都在,医疗水平也较好,反倒是比在H市好。”
嘴上说着:“的确,还是去京都大医院比较好。”
赵甲心有余悸道:“还好那天你在陪着她俩,不然这突发情况还真不好说会怎么样。”
运营部前天就两个人在加班,一个人摔晕了,另一个则不知什么原因也昏迷了,张姐还好,小林发现的晚还真不好说会怎么样。
但其实,如果宋景初不在的话,再多的人也是要惨死白马公手里。
宋景初叹了口气:“暂时不管那么多了。”
赵甲道:“估计你也没心情看我的‘宝贝’们了,等这件事过一过再说吧。”
而宋景初看了眼赵甲眉心,发现他眉心的黑气比起前段时间消散了大半,一时之间也没在意。
点点头应好,也没有多说什么。
吃了几口饭,又向赵甲问道:“李总怎么说。”
赵甲耸了耸肩无奈道:“李总还是给了点补贴的,但是转院到京都费用不低,虽然小林是加班时出的意外,但也没办法证明这是工伤一类的,李总咬住这一点不放,只给了两千了事。”
宋景初寻思:“邪神作祟导致的问题,道录司负责这些而且财大气粗,回头找易云帮忙申请一下就是。”
相亲相爱一家群里面有两个是道录司的人,分别是清静无为、道录司小黑奴。
道录司小黑奴姓名不知,但是道号是叫易云,并且易云就在京都总部,不管是到时候后续的治疗还是钱的事情,道录司都有义务要负责。
一边吃着饭一边含糊不清的道:“资本家都这样,指望不了他们。”
吃过午饭之后,宋景初拨通了电话。
“易云,我同事可能过几天转院到京都,她的魂魄状态我有点不确定,你帮我申请一下道录司处理吧。”
“好,半个小时办妥,对了,王妙水也来我们这里了。”
“他?他干什么去?”
“保密规格很高,连我都不知道,今天早上一直在跟司长单独谈话。”
“奥,这样。”
快到下班的点,宋景初又接到一个电话。
“我还有二十分钟到H市高铁站,速来接驾!”
反正也没人管我,直接开遁!
宋景初有一辆自己的御用小绵羊(电瓶车),是他狠心用半个多月工资买的,平日上下班都是骑着这个小电驴去的。
“你怎么骑着个电驴,丢人啊,就不能整点什么路户、奥弟吗?”
宋景初白了他一眼:“那你走回去?”
“不要,那多累啊。”
“那你说个蛋,你指望我一个破保安有钱,我打一百年工都不见得能攒出来几个子。”
那人嬉皮笑脸的坐到了小电驴的后座:“景初啊,不是我说你,天天缩着当保安有啥前途啊。”
宋景初道:“哎呦,刘百你怎么这么烦人啊。”
来人正是相亲相爱一家群的刘百,宋景初此人的评价就是:做事马虎,极不靠谱。
这次刘百来到H市,主要原因就是群里的道友们担心宋景初,而刘百曾经就在H市受到了很久宋景初的照顾。
刘百道:“怎么说,准备好晚饭了没有。”
“呵呵。”
“你呵呵什么?”
“如果你不来,我这时候应该在公司正吃着晚饭,而不是我需要回家自己煮饭。”
“切,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你?你是狗还是人?”
刘百无语:“你这张嘴还是一如既往的不讨人喜。”
宋景初“呵呵”一声:“我的嘴算好的了,你是真没被王妙水拷打过啊,他的语言才叫犀利...”
“啧,那确实啊。”
“羡慕,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就好了。”
刘百有些迷惑:“你在说什么,不过你俩真有意思,前段时间王妙水还跟我说很羡慕你。”
宋景初一愣,沉默了一会,没有再说话。
倒是刘百继续说道:“大家其实都知道你最近不太容易,这一堆事情放在我们这个圈子都完全算得上扑朔迷离了,朋友们都有在帮你调查,轻松一点。”
“景初,金岳和九月两个老东西都没搞清楚现状,王妙水也亲自动身去了京都,你不用想太多,三和工地的两人死亡也和你无关。”
“你只需要做你想做的事情就好了。”
宋景初笑了笑,道:“我不喜欢过多依靠别人,你知道的。”
刘百憋出来一句:“不能理解你的想法。”
随后久久无语。
而宋景初看刘百沉默,转移话题道:“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你看着来吧。”
“可以。”
宋景初带着刘百先去了家附近的菜市场。
“老板,排骨现在多少钱一斤啊?哈?这么贵?便宜点呗,都老客户了,欸欸欸,抹个零怎么样。”
“这小青菜怎么感觉有点不新鲜了?没,不是那个意思,奥,也不贵,好好。”
“鹌鹑蛋弄几个呗,六七个够了,嗯....那也是,再就再要一斤鸡蛋。”
刘百看着不过二十有五的宋景初,心中五味杂陈,脑海中不禁浮现三年前的真真相会上宋景初横空出世,一度被誉为青灵雷法一脉当代最有天赋的新秀。
曾经的他就好像一阵沙尘暴,吹的让众多同辈前辈睁不开眼。
而此刻,他完全融入这个尘世。
《道德经》中有一句话叫做“和光同尘”,或许这就是宋景初的修行。
但宋景初却认为“我本就是尘,也是大千世界一个平庸的人,何必和光同尘。”
打断思绪,刘百拉拉宋景初的衣袖道:“够吃了够吃了。”
宋景初则一脸无语:“明天后天我休假,没食堂吃了,今天不多买点菜明天也要买。”
刘百则顿时有些尴尬:“我还以为是因为要招待我才买这么多菜。”
宋景初一边埋头挑菜一边道:“想得美,真当自己是什么贵人呢?”
“明天想去哪里,刚好我休假,带你逛一逛。”
刘百哭笑不得道:“我来这边是办正事来的。”
宋景初头也不抬:“假货一条街去不去。”
“去!我最喜欢看你点评那些假货了!”
“啧,果真和以前一样。”
突然,刘百想到了什么,问道:“话说,你刚才买的五花肉不会是要做红烧肉的吧...”刘百越说声音越小,到红烧肉几个字就跟蚊子叫一样了。
宋景初抬手弹了下刘百脑袋:“怎么?不想吃是么。”
刘百脸色顿时有些恐惧,想起了自己几年前第一次来到宋景初家中,宋景初非常热情的做了一锅红烧肉。
但是那红烧肉...就好像黑炭一样的。
在刘百印象里,宋景初的厨艺还算可以,但是唯独红烧肉不一样,出炭的概率极大,宋景初这家伙根本不会炒糖色!
宋景初哭笑不得:“这么多年没见,我的厨艺肯定有进步,相信我吧。”
刘百嘴上说着好,但实际上心里一片荒凉:宋景初不仅要做红烧肉,而且他一定会强行喂自己!
不吃?那就打!
这个混蛋!
刘百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到的宋景初的家里,他坐在沙发上,满脑子都在想那黑炭一样的“食物”。
“刘百,端菜啊!别愣着了。”
“哦哦哦,好。”
刘百来到厨房的时候,看见有个锅正在闷着什么,在刘百记忆中,曾经宋景初做饭也是如此,一口锅炒别的菜,另一口锅闷着红烧肉。
“嗯...还有十几分钟红烧肉就能吃了,嘿,傻站着干什么,快把这盘菜端走。”
刘百看了一下,锅里是看着就很有食欲的青椒炒肉,这也是宋景初的经典拿手好菜,看着比以前确实做的好多了。
而此刻宋景初刚好颠了下锅,刘百见状,心中踏实了许多,这小子厨艺见长,都学会颠锅了,或许今天晚上的红烧肉并不会“幸运出黑”。
再看向桌上,三盘已经炒好的菜,这小子,口头说不多做,但还是做了这么多菜。
刘百胸口一暖,把几道菜端到了客厅。
顺便拍了照发到了相亲相爱一家人群里。
刚发出去就有人说话了。
长矛殿最帅画师:“宋老爷没做照片黑烧肉吗?”
刘百放下的心可算又悬着了!
他又开始变得恍惚,恍惚间他好像看到了宋景初端着盘子对着他笑,那笑容异常瘆人:“来啊,老刘,尝尝我刚挖出来的黑炭啊。”
“快尝尝啊,好不好吃啊?”
“嘿,嘿,你丢魂了?怎么一直在发呆。”宋景初用手在刘百面前晃了晃。
言罢,把一个盘子放在桌子上。
还盖着个盖子,蛮有仪式感的嘛。
刘百闻了闻,还挺香!
拿起盖子,映入眼帘的是一盘黑乎乎的“红”烧肉。
刘百,这位跟在妙水斋斋主身边的秘书,见过了无数灵异鬼怪,但此刻他面色一下子变得煞白,仿佛见到了什么能要命的事物。
“尝尝,这次不是没炒好糖色,就是放多了点老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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