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旅店伙计
不知不觉,潘文林,或者说是马修已经十六岁了。经过十多年的成长,学习,他大概了解的自己究竟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这个世界用小说的分类应该算是西幻的世界,生活环境大概与中世纪的欧洲类似。
在这个世界至少在存在两片大陆,分别是欧罗巴和阿斐黎加,两片大陆隔海相望。在两片大陆上有许多国家,其中亚特兰帝国,斯德朗博利帝国,艾云尼帝国,南伽帝国是最为强大的四个国家。
除了四大帝国,还有这众多的王国与公国,他们充当着帝国之间的缓冲带,分布在帝国的四周。
感谢他们的存在,使得四大帝国之间并不接壤,反而相去甚远,而且四国之间的实力相当。所以这个世界在明面上还是相当和平的。
马修所在的小镇就位于亚特兰帝国的北部。
“马修,你这个懒虫,快起来。”
“是是,我马上就起”
躺在床上的马修在看见站在床前的怒气冲冲的妇人以及她手中拿着的擀面杖后,飞快穿上衣服,爬了起来。
“菲莉斯,冷静。我不是故意赖床的,你也知道,这大冬天的,被窝有多吸引人。”
“少废话,你知道店里有多忙吗?我一个人忙上忙下,你到好,还在睡觉,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我那么辛苦是为了谁?快起来帮忙!”
“你看看你,就知道偷懒,房间这么乱也不知道收拾,衣服只知道乱丢。桌子上都有一层灰了也不知道擦擦……”
马修看着在自己眼前念叨的人,感觉自己头都大了。明明已经都不是一个世界了,还能听到这样的唠叨。这算什么?世界的共性吗?
“知道了知道了,我等会就收拾,不是说忙吗?我下去工作了。”
说完就飞速的跑了出去。
“慢点,别摔了。还有,先去洗脸刷牙,早饭在厨房,记得吃。”
菲莉斯看着消失在走廊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回到房间收拾了起来。
“哎,还是小的时候好,不过菲莉斯虽然唠叨了点,但没有她把我捡了回来,我就要成为最丢脸的穿越者了。”
在快速的清理自身后,马修去到厨房,将早餐解决后便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菲莉斯经营着一家旅店而且是镇上唯一的旅店,在加上小镇经常会有外人来,所以生意一直不错,说是小镇的首富都不为过。
至于镇上为什么会有很多的外人来就归功于小镇的地理位置了。
这座小镇位于亚特兰帝国北部,是北部森林周围唯一的人类聚居地。北部森林面积极大,森林中必然会有各种奇珍异兽,经常会有商队到镇上收购药材、毛皮或者贩卖生活用品。人流量大了,小镇必然会繁荣起来,所以镇上的人们生活在这个时代算是相当不错了。
但外来人口多了,对于唯一的旅店来说问题也来了。赚得多,但也相当的忙碌。偌大的旅店其实只有两个人,马修和菲莉斯。马修虽然只需要打打杂,但一天下来也算是脚不离地了。
“马修,把东西给客人送去。”
“马修,店里的食材快用完了,去沃尔夫冈那里买些回来。”
……
在菲莉斯的差遣下,马修算得上是度过了相当充实的工作时间。虽然很想就这样躺在床上,但很可惜,晚饭后的休息时间对马修来说与学习时间等同。
是的,在一个平均文化水平是文盲的世界里,大多数平民连自己的名字书写起来也十分的勉强的情况下,马修可以算得上是学富五车了。而这这要归功于他的养母菲莉斯·艾利斯。
一开始马修知道自己的养母识字且拥有姓氏的时候并没有多少感觉,所以在得知菲莉斯要教自己读书写字时,觉得这件事非常正常。
但随着学习的深入,他发现自己的养母是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人。
在这个世界,姓是贵族们的特权,对于某些贵族来说,姓氏是将自己与下等人区分开的重要凭证,对于姓氏的荣耀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所以当一个贵族非常看中一个人,给予姓氏是相当高的奖励。虽然马修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拥有姓是非常光荣的事。
当然凡事都有意外,还有一类人即使不是贵族也有机会得到姓氏,即术士。
这个世界用小说的分类应该算是西幻的世界,生活环境大概与中世纪的欧洲类似。
在这个世界至少在存在两片大陆,分别是欧罗巴和阿斐黎加,两片大陆隔海相望。在两片大陆上有许多国家,其中亚特兰帝国,斯德朗博利帝国,艾云尼帝国,南伽帝国是最为强大的四个国家。
除了四大帝国,还有这众多的王国与公国,他们充当着帝国之间的缓冲带,分布在帝国的四周。
感谢他们的存在,使得四大帝国之间并不接壤,反而相去甚远,而且四国之间的实力相当。所以这个世界在明面上还是相当和平的。
马修所在的小镇就位于亚特兰帝国的北部。
“马修,你这个懒虫,快起来。”
“是是,我马上就起”
躺在床上的马修在看见站在床前的怒气冲冲的妇人以及她手中拿着的擀面杖后,飞快穿上衣服,爬了起来。
“菲莉斯,冷静。我不是故意赖床的,你也知道,这大冬天的,被窝有多吸引人。”
“少废话,你知道店里有多忙吗?我一个人忙上忙下,你到好,还在睡觉,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我那么辛苦是为了谁?快起来帮忙!”
“你看看你,就知道偷懒,房间这么乱也不知道收拾,衣服只知道乱丢。桌子上都有一层灰了也不知道擦擦……”
马修看着在自己眼前念叨的人,感觉自己头都大了。明明已经都不是一个世界了,还能听到这样的唠叨。这算什么?世界的共性吗?
“知道了知道了,我等会就收拾,不是说忙吗?我下去工作了。”
说完就飞速的跑了出去。
“慢点,别摔了。还有,先去洗脸刷牙,早饭在厨房,记得吃。”
菲莉斯看着消失在走廊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回到房间收拾了起来。
“哎,还是小的时候好,不过菲莉斯虽然唠叨了点,但没有她把我捡了回来,我就要成为最丢脸的穿越者了。”
在快速的清理自身后,马修去到厨房,将早餐解决后便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菲莉斯经营着一家旅店而且是镇上唯一的旅店,在加上小镇经常会有外人来,所以生意一直不错,说是小镇的首富都不为过。
至于镇上为什么会有很多的外人来就归功于小镇的地理位置了。
这座小镇位于亚特兰帝国北部,是北部森林周围唯一的人类聚居地。北部森林面积极大,森林中必然会有各种奇珍异兽,经常会有商队到镇上收购药材、毛皮或者贩卖生活用品。人流量大了,小镇必然会繁荣起来,所以镇上的人们生活在这个时代算是相当不错了。
但外来人口多了,对于唯一的旅店来说问题也来了。赚得多,但也相当的忙碌。偌大的旅店其实只有两个人,马修和菲莉斯。马修虽然只需要打打杂,但一天下来也算是脚不离地了。
“马修,把东西给客人送去。”
“马修,店里的食材快用完了,去沃尔夫冈那里买些回来。”
……
在菲莉斯的差遣下,马修算得上是度过了相当充实的工作时间。虽然很想就这样躺在床上,但很可惜,晚饭后的休息时间对马修来说与学习时间等同。
是的,在一个平均文化水平是文盲的世界里,大多数平民连自己的名字书写起来也十分的勉强的情况下,马修可以算得上是学富五车了。而这这要归功于他的养母菲莉斯·艾利斯。
一开始马修知道自己的养母识字且拥有姓氏的时候并没有多少感觉,所以在得知菲莉斯要教自己读书写字时,觉得这件事非常正常。
但随着学习的深入,他发现自己的养母是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人。
在这个世界,姓是贵族们的特权,对于某些贵族来说,姓氏是将自己与下等人区分开的重要凭证,对于姓氏的荣耀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所以当一个贵族非常看中一个人,给予姓氏是相当高的奖励。虽然马修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拥有姓是非常光荣的事。
当然凡事都有意外,还有一类人即使不是贵族也有机会得到姓氏,即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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