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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臣服

    “好快!”

    “根本看不清!”

    就在安迷修慢慢往后退时,前方的帝皇铠甲瞬间消失。

    他还未来得及有任何反应,一只被金色铠甲覆盖的手,落在他的肩头。

    只觉眼前一晃,出现在一片无人的空地。

    金色帝皇铠甲,就站在他的对面!

    “幽冥军团灰冥分队队长安迷修,路法的亲儿子,我现在给你一个选择,投靠于我,听我命令,我可以让你在这个星球,永远的生活下去。”

    还未等他开口言语,威严的、不容置疑的声音,从身前帝皇铠甲内传来,听得安迷修眉头一皱。

    这人是谁?

    为何对他如此了解?

    连路法是他亲爹这件事都知道,这件事,在整个幽冥军团知道的都甚少。

    当初,路法为了防止别人说他靠关系位,对外宣传,安迷修只是他的养子。

    在阿瑞斯,路法有着很多养子。

    因为在那之前,皮尔王为了巩固银河系主宰的位置。

    让路法将军带兵攻打攻打炎星,消灭炎帝,夺得炎星的四套铠甲。

    那时候的他们,尚未有铠甲护体。

    那一战,可以说死伤惨重。

    整个幽冥军团,只剩下路法一人,带着四套铠甲和炎帝,活着回到阿瑞斯。

    而那些随他出征而牺牲的后代,他则全部收为养子,并培养他们成为铁血战士,守护阿瑞斯的国土。

    对外宣传,他是路法养子,这么一来,别人就不会说他是靠路法儿子的关系,而坐到灰冥分队队长的位置。

    但是,这些都是发生在阿瑞斯星球的事,眼前的帝皇铠甲是如何得知的?

    “我的耐心,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尽快给我答复。跟着我,你可以活下去。不跟我,你可能会死!”

    安迷修还在想着,帝皇的声音再度响起。

    安迷修,他的战力,很强!

    如果仅仅是幽冥魔状态下的他,或许很弱,但若是让他召唤刑天铠甲。

    战斗力,至少是炘南、东杉他们的十倍!

    没有铠甲的三个队长,仅凭肉身,便能与铠甲战斗,甚至是能够击败铠甲。

    若是让他们重新掌握铠甲,岂不是多了一股强大的力量?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初他追这个剧的时候,非常喜欢这三个幽冥队长,如今他有实力,也有控制他们的能力,何不将这三人收入麾下?

    防止他们重新悲剧,也为了日后他征服银河系做准备。

    如果可能的话,他还想将整个幽冥军团收入麾下。

    可惜,他没有那么多铠甲,没有铠甲的幽冥军团,就是一个垃圾军团,战斗力并不强。

    刑天、飞影、金刚。

    这三套是量产铠甲不错,但那也仅限于对阿瑞斯而言。

    在地球,这些铠甲只有一套,并且全部都是炎星的原版,而且,以地球目前的科技,根本没有能力将这些铠甲复制出来。

    即便是庚奴金刚杵,也无法做到。

    “我选择投靠你……”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我不会帮你对付人类,更不会帮你杀人。如果是对付暗影星的那些残留势力,在这方面,我会主动出手,消灭他们,还地球一份美好!”

    “还有,既然你知道我的身份,那你想必也应该知道,我的父亲路法快复活了,他的目标是地球能晶。能晶是一个星球孕育生命的根本,一旦地球的能晶被夺走,地球将于能晶被夺走的三天后爆炸!”

    “我希望你能留他一命,将他封印就好。”

    这一回,安迷修没有思考多久,将他的选择说了出来,并提出一个要求。

    嗯?

    闻言,帝天愣了一下。

    他还以为安迷修要让他放了路法呢。

    路法这个人,他压根没打算留,即便提取可以控制路法生死的魂血,他也绝不可能听自己命令。

    路法算得是一个枭雄,这样的人,即便是死,也不愿受人控制,这是每一个强者,所拥有的傲气和骨气。

    他目标是炎帝,相比路法,炎帝这样的人,更加好控制,一个纯粹的武痴,只要有强过他的对手,他就会心满意足。

    他有足够的自信,他,帝天,绝对比炎帝强。

    “我可以答应你,不过,我需要从你身提取一些东西,为了防止你背叛我!”

    说着,帝天解除了帝皇铠甲。

    霎那间,帝皇铠甲化作无数金色的碎片,融入到周身的空间内,露出里面的男人。

    好年轻!

    见到这个男人的第一时间,安迷修不禁感慨,他原以为,最起码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再不济二十七八。

    没想到,居然是这么稚嫩的一个青年。

    “好!”安迷修当即应道。

    臣服一个人,是需要投诚的,这个道理,他懂,但只要能在这个美丽的星球生活下去,就算让他变成一个,会老、会死、会生病的普通人,他也心甘情愿。

    这一千多年来,他不是没有谈过恋爱。

    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爱的女人,从芳华到暮年、再至死去,而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年轻。看着爱人在自己面前一点点老去,他却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甚至,连陪她一起变老都是一种奢望。

    这样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

    尝试过两次后,他再也没有接触过女人。

    但就是这样,让他更加喜欢这个星球。

    很真实,不像阿瑞斯。

    自从皮尔王获得宇宙之主赠予的M晶石,铸造出庚奴金刚杵后,几乎人人都有着永恒的生命,不老、不死、不灭。

    即使是战死,只要能量足够,也能重新复活。

    人人都渴望着永生,以前的他,也不例外,可真当长生不老、不死不灭时。

    老死,便成了一种渴望、奢侈。

    很好,看着眼前如此高觉悟的安迷修,帝天很是满意,手一翻,庚奴金刚杵出现,刺入他的肌肤。

    庚奴金刚杵?

    这东西在他手中??

    他怎么会有庚奴金刚杵???

    见状,安迷修眉头紧紧皱起。

    他倒不是担心帝天会对他做什么,而是在思考这东西怎么会在他的手里,不是被当年的几个地球人藏起来了嘛。

    难道,他是那几个人的后代?

    帝天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在庚奴金刚杵的尾部,一滴无比鲜红的水滴,飞了出来,像血液,也像一团被压缩到极致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