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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五点区

    调查局的每一个队在“新手金”的使用上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所谓的新手金,其实就是他们在星图之中创造的人物的全部资产。

    每次调查局的人进入星图进行行动,第一件事就是将大家的新手金都集中起来进行统一规划。

    其中的细则很多,但是总得来说新手金会被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用于在星图中进行装备的采买,必要的时候还要用来打点关系。

    另一部分则是用来负担队员们的日常开销。现在刁博文就是把日常开销部分的新手金给搞丢了。

    万众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好家伙,现在咱们钱没了,但是手里却有一大堆武器弹药。小刁子,你这是打算让咱们去打家劫舍?还是打算带着咱们去劫道?”

    刁博文气急败坏的说道:“你过分了啊!我又不是故意的......”

    虽然怼了万众一句,但是刁博文的心还是很虚。于胜男的心情有些烦躁,她的眼中喷涌着怒火:“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这下刁博文又蔫了,眼见于胜男是彻底的怒了。他也不敢隐瞒,只能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事实证明,于胜男之前对刁博文的担忧是非常有道理的。刁博文对这个时期的“阿美”确实是过于感兴趣了,这就导致现在的他总是显得过于兴奋和激动。

    虽然他也没忘记要执行任务,但是因为过于激动,所以他的行事方式不可避免的就显得高调了一些。恐怕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他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结果就是大家的活动经费被偷了。

    万众无语扶额:“那么,现在我们怎么办?总不能真的去打家劫舍吧?”

    于胜男恶狠狠的瞪了万众一眼:“少跟这臭贫!咱们是警察!不过就是几个小毛贼罢了,咱们把他们抓到就是了。”

    万众叹了口气:“好吧,这也算是咱们的本职工作了。”

    说到这里,万众又扫了刁博文一眼:“这也算是帮你完成心愿了。你不是喜欢这个时代的阿美吗?现在我们就要深入纽约的大街小巷之中,帮助这个时期的纽约警局打击犯罪,你可以近距离的观察纽约的市井百态了。”

    刁博文的脸涨的通红。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次丢脸真的是丢大了!

    他身为一个“老前辈”,竟然在万众这个新人面前犯下了这么低级的错误。

    这让他以后还怎么在万众的面前摆老前辈的架子?虽然万众本来也不是很卖他这个前辈面子就是了......

    但这对刁博文自己来说依然是巨大的打击。他整个人不仅沉浸在了巨大的羞愧之中,同时他的精气神也都萎靡了下来。

    不过万众可没有心思关注他的情绪,他现在只想知道案子有没有什么线索?

    “有的。”刁博文立刻说道:“虽然我没有抓到那个偷我钱的人。但是我还是跟他打了一个照面,从他的穿着和举止来看,我觉得他极有可能是‘五点区’的人。”

    万众看向于胜男:“这个‘五点区’又是什么地方?”

    于胜男若有所思的说道:“那里是纽约最早的贫民窟和底层移民聚居区。也是卫生条件最差、治安最差以及最为贫穷的地区。你也是警察,想必你也懂这样的地区是最容易滋生罪恶的。”

    “早期的年轻移民们为了自保便自发的成立了‘自卫团’施行居民联防。但是后来,这些自卫团性质的组织便逐渐变味儿了,一些防备罪恶的自卫团变成了罪恶本身。”

    “目前已知的纽约最古老的黑帮‘四十大盗’便诞生于这个时期的五点区,这个组织的创始人爱德华·科尔曼同样出身五点区,而且也正是他建立了纽约黑帮和政客合作的传统。”

    “哦。”万众恍然大悟:“说白了就是‘阿美全民吃鸡’的老区呗?懂了!”

    说着万众又问道:“除了这些,你还有什么证据能指向五点区吗?”

    “还有。”看得出来刁博文是很想能将功补过的:“在东西丢了之后,我立刻着手展开了调查。我找了一间酒馆打探了一下,从他们口中得知的情报跟队长说的差不多。”

    “不过他们又补充了一条,那就是这个时代的小偷最常去的销赃地点就是五点区的一间酒吧。”

    除了这些,刁博文也实在是提供不出更多的线索了。于胜男也决定从五点区的那家酒馆开始查起。不过人家显然不可能轻易透露自己的“客户”情报。

    好在万众他们三个也不是好惹的,他们并不介意在必要的时候使用武力。纽约这个地方从诞生的那天起就不是一个治安好的地方。想要在这里查案,没有趁手的家伙可不行。万幸的是,刁博文虽然不靠谱,但是该买的东西还是买回来了。

    甚至刁博文还贴心的给万众搞到了锉刀和老虎钳等其他的一些工具。万众加班加点得开始对枪械和弹药进行最后的组装工作。

    万众最先做的是为子弹装药和装弹。这个流程相对比较简单,于胜男和刁博文看一眼基本上也都能记住。毕竟大家都是枪械的老玩家了,子弹的基本原理大家还是懂的。

    眼看着黄橙橙的金属定装弹摆在眼前,刁博文总算是恢复了一些精气神,他立刻加入到了子弹的装药工作中来。

    这样一来,万众就可以将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对枪械的组装上了。很快,一把造型奇特的枪便万众的手中成型。

    于胜男看到那把枪的时候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但是刁博文就不一样啦,他的眼睛死死的锁定着万众手里的枪,那样子就仿佛是一个财迷看到了金币一样。

    至于万众......

    虽然他表现得不像刁博文那么狂热,但是他现在的状态跟之前造枪的时候也有明显的不同。

    哪怕万众已经尽可能的克制了,于胜男还是能看得出来现在的万众比之前造任何一种枪的时候都要兴奋得多。

    于胜男不由得摇了摇头,她搞不懂,不就是一把旧时代的老枪吗?至于吗?而且这枪看起来造型怪怪的,看起来一点都不帅,这么激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