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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你为什么什么都知道

    丽兹一时没有转过弯来,脑袋上缓缓冒出一个问号。

    前一刻还喊着要杀她的人,现在又说要跟她合作,让她投资他?

    “把剑都收起来。”

    霍姆斯命令道,待众人将剑收起,退至一旁,霍姆斯又对她道:“如你所见,我是坎贝尔王朝的正统继承人,而那群反抗军只是一群乱臣贼子,丽兹小姐当初会选择他们,想必只是看中了他们发掘到矿山的优势,以及能够研发出新型连弩的能力吧。”

    “但是,现在这些都在我的手中,无论是矿山,还是连弩,甚至是正统,都在我这边。”

    “你投资我,绝对不亏。”

    丽兹心里感觉一阵古怪。

    恐惧已经随着周围的剑被收起来,而慢慢退去。

    也是直到这时,她才察觉出方才的一切,似乎都只是霍姆斯殿下的计谋,目的自然是想给她一个吓马威,逼她作出让步,不再计较之前的矿山遗留问题。

    而更深层次的原因,竟然是想要她投资他?

    真是好手段呐!

    不得不说,他的目的达到了,丽兹现在必须作出抉择。

    仔细想想,其实霍姆斯殿下说的没错。

    再去追讨之前的债务恐怕已经很难,就算她后续对霍姆斯殿下展开报复,也不过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实在不划算。

    而反抗军原有的优势,现在也的确都落到了霍姆斯王子的手中。

    那,她应该改投资他吗?

    总感觉有点不甘心啊。

    似乎是见她在思考,霍姆斯又抛出一个重磅炸弹。

    “而且,我还有比原先的连弩威力更加强大的武器,即使是普通的士兵操作,也能轻易掀翻一名经过多年严格训练的重装骑士。”

    丽兹眨了眨眼,“轻易掀翻重装骑士,更强大的武器?”

    确定不是在吹牛吗?

    “如果合作达成,你以后会知道的。”

    霍姆斯卖了个关子。

    丽兹撇了撇嘴,“我承认殿下说得十分诱人,但是明面上看,显然是七国一边的拉达岗占据更多优势,那么我为什么不选择投资拉达岗,而要选择只有一座边陲城的殿下您呢?”

    谁知,她这句话刚说完,就见到霍姆斯殿下哈哈大笑起来。

    丽兹眉头微蹙,“这有什么好笑的吗?”

    “抱歉,但是确实好笑。”

    霍姆斯缓了缓,这才慢悠悠地说道:“那么,我也想问问,丽兹小姐,你为什么要选择投资风险更大的反抗军,而不是选择胜率更高的拉达岗呢?”

    丽兹语塞。

    “这……”

    不等她回答,霍姆斯摆摆手,“丽兹小姐不用编谎言来敷衍我,我都知道。”

    “你知道?”

    丽兹满脸狐疑。

    他知道什么了?

    霍姆斯笑笑,从王座上站起来,背对着她慢悠悠地走了两步,“丽兹小姐虽然是白银商行索斯维尔这一脉的继承者,但是据我所知,你似乎并不是唯一的继承者,在外面,你还有两个关系不太好的私生子哥哥。”

    他忽然转头望向她,“而他们,便是你选择冒险投资反抗军的理由。”

    “我说的对吗?”

    闻言,丽兹脸色微变。

    这件事,连商行里许多掌权者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

    的确如他所说,她丽兹.索斯维尔在明面上看起来,是索斯维尔家族的唯一继承人,父亲大人只有她一个女儿。

    但是实际上,早年父亲游历大陆的时候,曾在外面与多个女子发生过关系,并给她留下两个私生子哥哥。

    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这个世界里面私生子毕竟上不了台面。

    可坏就坏在,父亲大人不知道脑子抽哪根筋,多年来一直有在悄悄培养那两个私生子哥哥,甚至有让他们其中之一代替她,继承商行执掌者的想法。

    她怎么可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于是,在她费尽办法,甚至搬出死去多年的母亲的份上,父亲大人才勉强松口,答应让兄妹几人争一争,如果在一年之内,丽兹能取得超过她两个哥哥的成就,那索斯维尔继承人的位置就仍然是她的。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选择投资反抗军,还亲自跑到这种鸟不拉屎的边远地方来的原因。

    风险越大,收益越大!

    可是,明明是这么隐秘的东西,面前这个男人,竟然全都知道!

    她不禁感觉喉咙有点发紧,有些艰难地开口:

    “你,想做什么?”

    霍姆斯微微一笑,“我刚刚不是说了吗?我想跟丽兹小姐合作。”

    合作……

    是了,他是说过,他想让她投资他。

    该死,一紧张连这个都忘了,这个男人把她的节奏全带乱了。

    她深吸一口气,“霍姆斯殿下,我不得不承认,先前对您有几分小觑,我为我的傲慢而道歉,请您原谅。”

    “无妨。”

    霍姆斯摆摆手,“这样看来,我们是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了。”

    丽兹轻轻点头,“您是我见过少有魄力之人,我相信您终能征服神木王座,让七国臣服于您的脚下,对此,为表示一点微薄的支持和诚意,我个人愿意拿出五千枚金币……”

    “五千枚金币?”

    霍姆斯有些不耐道:“丽兹小姐,我们可是要征服七国,夺回神木王座的,你就拿出五千枚金币,打发要饭的呢?”

    丽兹面带怒色,“那您想要多少?”

    霍姆斯伸出两个指头:“至少两万枚金币。”

    丽兹呆了呆,她现在身上刚好有两万多一点的金币。

    这个男人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吗!为什么连她有多少钱都知道?

    “殿下,我能问下这些钱的用途吗?”她耐着性子道:“如果只是研发新型武器,两万金币是不是太多了一点?”

    霍姆斯倒也没有隐瞒,“除了研发新型武器,我还需要训练士兵,你知道的,不给士兵喂饱了饭,他们如何能够有充足的力气打仗?”

    “另外,我还需要用这笔钱修路,从西部矿山到边陲城,修一条可供至少两辆马车并向行驶的大路,这样一来,无论是后期的矿石开采、冶炼,还是运输,都会方便许多,不是吗?”